单位文秘网 2020-07-22 09:31:19 点击: 次
荔浦市总工会 9 2019 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说明公开材料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9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荔浦市总工会(本级)基本职能: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上级工会在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确定全市工会工作重点,指导各项基层工会工作。
2、依照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推进民主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工会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参与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4、会同有关单位协商基层工会的领导人选,负责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工作。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规划及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
6、承办市委、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荔浦市总工会主要有权益保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社会联络部、网络工作部、基层组织工作部、宣传教育部等 6 个部门。下设辖一个二层单位:荔浦市工人文化宫。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县总工会实有人数 9 人,行政编制 5 人,退休人员 9 人;二层机构荔浦县工人文化宫实有 4 人,编制 6 人;退休人员 4 人;根据上级工会要求2019 年聘用人员 5 人。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管理核算管理。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荔浦市总工会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上级工会在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确定全市工会工作重点,指导各项基层工会工作。依照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推进民主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工会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帮扶困难职工。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参与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工作。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单位由荔浦市总工会本级、荔浦市工人文化宫二级机构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荔浦市总工会 2019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9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荔浦市财政局《关于编制 2019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荔财预〔2018〕5 号)、《荔浦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荔财预〔2010〕9 号)、《荔浦县本级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荔财预〔2010〕10 号)等文件通知及要求,我单位组织编制了 2019 年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 9 2019 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区、市、县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预算编制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挖掘部门增收节支潜力,科学完整地编制收入预算,准确规范地编制支出预算,努力控制成本开支,重点保证人员经费、事业运转和法定支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2019 年我单位严格按照荔浦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编制。
主要依据:经费安排依据是荔浦市总工会是行政全额拨款单位,荔浦市工人文化宫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是根据《工会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会的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安排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生活补助金等。二是《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享受劳模荣誉津贴范围和提高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市政[2010]12 号)文件安排劳模津贴;三是根据《财政部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财政部财建[2006]468 号)规定安排帮扶配套资金。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是重点保障人员和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积极落实重点支出。
三是坚持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节约运行成本。
四是着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
收支总体情况 说明
2019 年收入总预算 16.76 万元,同比增加 0.59 万元,增长 3.65%。2019年支出总预算 16.76 万元,同比增加 0.59 万元,增长 3.65%。收入支出预算增加原因:一是增加独生子女补助金 0.21 万元,二是增加新劳模津贴 0.3 万元,三是增加退休人员卫生健康费 0.08 万元。
(二)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收入预算 16.76 万元,同比增加 0.59 万元,增长 3.65%。其中:
1.一般预算拨款 16.76 万元,同比增加 0.59 万元,增长 3.65%。增减原因是:
一是增加独生子女补助金 0.21 万元,二是增加新劳模津贴 0.3万元,三是增加退休人员卫生健康费 0.08 万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3.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4.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5.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19 年收入征收计划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
降)
0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政府性基金收入征收计划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征收计划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征收计划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三)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支出预算 16.76 万元,同比增加 0.59 万元,增长 3.65%。增加原因是:
一是增加独生子女补助金 0.21 万元,二是增加新劳模津贴0.3 万元,三是增加退休人员卫生健康费 0.08 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3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6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1.5%,同比增加 0.51万元,增长 3.88%。
2.社会保障和就业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 3.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8.50%,同比增加 0.08 万元,增长 2.65%。
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 %,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 %,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3.7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2.70%,同比增加 0.29 万元,
增长 8.45%。增加原因:一是增加独生子女补助金 0.21 万元,二是增加退休人员卫生健康费 0.08 万元。
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13.0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7.80%,同比增加 0.3 万元,增长 2.35%。增加原因是增加新劳模津贴 0.3 万元。
甲项目:《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享受劳模荣誉津贴范围和提高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市政[2010]12 号)文件安排 33 名农民劳模、破产企业等劳模津贴 5.04 万元; 乙项目:根据《财政部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财政部财建[2006]468 号)规定安排配套资金 8 万元用于帮扶 5000 人左右一线职工夏送清凉活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76万元,同比增加0.59万元,增长3.65%。增加原因是:一是增加独生子女补助金 0.21 万元,二是增加新劳模津贴 0.3万元,三是增加退休人员卫生健康费 0.08 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76 万元,同比增加 0.59 万元,增长3.65%。增加原因是:一是增加独生子女补助金 0.21 万元,二是增加新劳模津贴 0.3 万元,三是增加退休人员卫生健康费 0.08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72 万元,同比增加 0.29 万元,增长8.45%。增加原因是:一是增加独生子女补助金 0.21 万元,二是增加退休人员卫生健康费 0.08 万元。具体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支行预算 0.62 万元,比上年增加 0.21 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
业单位医疗卫生-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3.1 万元,比上年增加 0.08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09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 3.72 万元,比上年增加 0.29万元,增长 8.45%。增加原因是:一是增加独生子女补助金 0.21 万元,二是因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0.08 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2 万元,比上年增加 0.29 万元,增长 8.45%。增加原因是:一是增加独生子女补助金 0.21 万元,二是因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0.08 万元。
具体如下:1、30305 生活补助 0.25 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307 医疗补助费 3.1 万元,比上年增加 0.08 万元;
3、30309 奖励金 0.37 万元,比上年增加 0.21 万元。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33.3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上升(下降)
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上升(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 1.5
万元,比上年减少
0.5 万元,下降 25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 万元,下降 40 %。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说明:一是因2018年9月事业单位车辆上交,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预算实际是租车费,所以比上年减少0.5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因节约开支减少接待次数,减少接待金额。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9 2019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9 2019 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 支出。
(十二)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增减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说明
本单位 2019 年未列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 2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0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具体如下:
1、甲项目工资福利支出劳模津贴经费 5.04 万元.。
(1)项目概况:《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享受劳模荣誉津贴范围和提高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市政[2010]12 号)文件安排 33 名农民劳模、破产企业等劳模津贴 5.04 万元; (2)实施进度计划:每半年发放一次,每 12 月以前发放完当年。
(3)项目绩效目标:中期绩效目标当年完成当年预算。为劳模增加经济效益、树立争当劳模学习劳模榜样,产生社会效益;使劳模有自豪感。
2、乙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 万元。
(1)项目概况:根据《财政部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财政部财建[2006]468 号)规定安排配套资金 8 万元用于帮扶 5000人左右一线职工夏送清凉活动。
(2)实施进度计划:每年 7-8 月根据上级工会要求,举办夏送清凉活动,慰问对一线职工 5000 多人。
(3)项目绩效目标:中期绩效目标体现工会关心职工、爱护职工。使一线职工努力工作,报效社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0
万元,占总预算
0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上升(下降)
0 %。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国有资产信息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的。
六、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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