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11-14 09:46:58 点击: 次
浅议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网的建设
我国对金融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在尽量减少金融危机爆发对金融业乃至国家 经济产生影响的情况下,提出了金融稳定的问题,这引起了国内外相关学者的广 泛关注。要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安全的弊端, 使其对我国金融经济发挥积极的作 用就需要对金融的建设进行全方位的分析。
一、关于金融稳定的相关分析
(一) 金融稳定的含义
不同国家对于金融稳定的含义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瑞典中央银行把金融稳定 的含义定义为支付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此定义中提出,金融稳定的支柱是一种监 管框架,其中包含规章与法令的内容,并且结合个体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违规检 查,瑞士中央银行对金融存在的风险可以实时地展开监察,并实行各种危机管理 措施。在德意志联邦银行,把金融稳定定义为金融系统处于能够有效执行关键功 能的稳定状态,并且可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从这些定义中,我国学者对金融稳 定的内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总结出以下几点内容:首先,金融稳定主要是指在 金融体系中,能够发挥最大功能的状态,在这种状态指导下,宏观经济可以更加 健康地运行,并且货币政策以及经济中的相关财政政策也能发挥更加稳健的效 用,在长期金融稳定的十预下,金融环境发生逐步的改善,金融基础设施能够发 挥出更加稳定的作用,如果遇到种种外部冲击,那么金融体系在社会中仍然可以 有效运行。其次,金融稳定的特点可以从宏观性、动态性以及复杂性几个方面出 发进行研究。金融稳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制度技术以及法律层面进 行全方位的协调,然后以此确立投资人、保护人以及经营者的各方面义务、权利 等等。
(二) 金融稳定的影响因素
内在因素。影响金融稳定的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在金融体系中存在一定的脆 弱性,此种脆弱性需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方面,从事金融服务的需求 者和金融服务供求者之间具有信息的不平衡不对称性; 另一方面,很多金融机构
处于高负债经营状态中,也届于行业特点。另外,金融机构因为存在信用扩张的 现象,在较为强烈的利益动机驱动下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简单地讲,金融不稳定
的内因可以归结为,信息不对称、高负债经营、过度信用扩张,造成这些现象的 原因基本为金融系统监管不力,处理不及时,最后导致金融不稳定。
外在因素。影响金融稳定的外部因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 经济基本面改变。经济基本面改变主要是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不断变动引起的 经济波动。例如,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变化引起的经济放缓或者衰退, 这样市场
价格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其次,宏观政策变化。宏观政策变化也会在一定程 度上引起金融不稳定,宏观经济政策包含了财政税收政策、 货币政策等内容,从 社会特定行业来讲,这些税收政策会引起经营业绩的预期, 进而影响到的现金流 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的财务实力有所降低。
最后,外部事件冲击引发的金融 不稳定。外部事件主要是指国家自然发生的各种灾害、 安全恐怖事件以及各种丑 闻等,会对金融稳定产生影响。例如,在20XX年,轰动世界的美国“ 911事件”, 就给美国金融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给美国的股市以及社会信心造成很大的影 响,金融市场面临休市的问题。
二、金融安全建设的措施
(一)审慎监管措施
1.我国审慎监管存在的问题。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了关于国务院提 出的金融机构改革方案,在方案中涉及到了中国人民银行、 信贷公司等,这些机 构的监管职能需要与其他金融机构有所区分,在中央金融工委的支持下,成立监 管委员会,由此形成监管审慎体系,也被称为是“一行三会”。在这些监管体制 中,有明显的分工和界线区分,这对于有效提升我国的金融稳定监管水平有非常 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此种监管机制也存在一定问题, 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点进 行分析和研究。首先,人民银行与其他机构地位平等,仅靠平级的协调难以起到 约束的作用。在监管职能被分离以后,人民银行收集到的金融信息与曾经直管机 构所获得的信息有非常大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信息
的完整度、信息的时效性方面。人民银行在对金融风险进行处理时,需要与监管 机构之间进行交流和沟通,建立信息交流络,但是现实工作中却没有建立此种交 流方式,只是通过一些临时的信息沟通来获取监管方面的风险信息, 这样会造成
多种信息的遗漏和损失,给金融风险判断带来失误。其次,银行监管部门缺少信 息共享机制。我国只有少部分地区建立了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人民银行和证监会 以及保监会一直在强调加强合作, 建立监管沟通信息共享机制,但是在实践上并 没有突出成效。目前,大量金融集团、金融机构的出现,使过去的金融监管已经 不能适应目前的发展情况,在实行分业监管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重复监管的现 象,也有监管的真空地带,这样监管标注就不能在统一战线上, 由此给金融风险 控制和金融安全留下极大的隐患。
2.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内容以及方向
2.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内容以及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目前应该采取的措施
是在维持现有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一种伞状的监管模式。具体做法从以下几 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首先,建立起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此委员会主要是促 进三会之间的共同合作以及相互协调。从法律层面讲,该委员会具有一定的权威 性,因为其只对国务院负责,与中国人民银行之间届于平等关系。
该委员会可以 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三会在金融监管委员会的带动下,需要及时地上报 各种金融信息,以便于委员会可以做出各种金融安排。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存 在可以解决一些分业监管体制不够流畅的问题, 也可以对监管各自为阵,欠缺合
作力的现象进行监管。其次,中国人民银行的作用是对货币稳定做出贡献, 并不
直接参与到监管工作中。在金融信息的使用上,要和金融监管委员会来共同享用 信息数据库,由此中央银行在这种状态下就可以获得更多所需要的金融信息, 能
够极大地提升工作效率,货币政策的相关问题与动向可以通过委员会下达到各个 监管部门,然后监管部门根据货币的变化制定出相应的稳定性措施。 (二)
最后贷款人制度
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含义以及实践情况。最后贷款人制度主要是让中国银行 在恐慌过程中进行自由贷款,并实行惩罚性利率。贷款人能够有能力提供贷款担 保。最后贷款人制度主要是避免因为各种恐慌事件的发生造成货币储备的减少, 利用有效的措施支撑整个金融体系,并不是对某一个金融机构进行金融风险的关 注,但需要注意的是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存在, 并不能避免危机现象的发生,而是 将这些危机对金融产生的影响进行最小化的缓解。
最后贷款人可以为有良好信用 记录的银行提供贷款业务,并不是对信用记录不好的银行进行挽救, 这样做的目 的是将恐慌程度对较好银行的影响降到最低,拯救性贷款应该是利息较高的,并 且具有惩罚性。
最后贷款人制度在国外有了一定的实践活动, 例如,在英格兰,实行最后贷
款人制度需要掌握流动性标准,同时注意对道德风险的防范。在市场面前,中央 银行要进行必要的金融十预,充分考虑市场处置方法和市场原则, 中央银行建设 各项制度以此来维护社会利益,并将其分享到整个金融体系当中。
最后贷款人制 度指出,个别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也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影响, 因此要加强
对其的救助,对内容进行保密。英格兰在此方面的实践积极的发挥了最后贷款人 制度的功能,对于一些因为内部管理不善遭受损甚至破产的银行不采取救助措 施,他们认为这种风险是个别银行内部所特有的, 因此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比 较小,所以不予支持。
最后贷款人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我国在 20世纪末开始实行最后贷款人 制度,为了保持金融稳定,人民银行对一些金融机构提供了紧急贷款, 有效化解 了金融危机。这种做法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但是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缺少完善的救助标准。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实行因为缺少完善的执行标准,尤 其是对救助对象以及救助时间没有准确的实行标准。
例如,我国一些农村基金会 的关闭、商业银行的关闭以及信托公司的破产等等都产生了金融风险, 这些风险 可能是流动性风险也可能是活偿性风险, 但是共同面对的问题都是支付问题, 人 民银行面对这种状况开始为这些破产机构埋单。
三、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对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建设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 上可以尽最大的努力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 避免对央行的过度依赖,有效改善我 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促进银行和各个金融主体之间的协调平衡发 展,增强信息的共享和有效应用,以此提升金融发展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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