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11-02 09:52:21 点击: 次
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云南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吴绍吉
2010年3月11日
省政府决定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以行政绩效管理、行 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 府四项制度,这是我省构建法制政府、打造责任政府、建设阳光 政府之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乂一项重要举措。
其中的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各级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由 审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监察、财政、政府督查等部门共 同推进。
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应当与各级行政机关的本职工作 相协调。避免重复交叉。
一、 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针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和解决当前我省部分 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不够高、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 重大项目
建设速度不够快等问题。
二、 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 在于促使各级政府把公共财政的投入和领导干部的精力,
用在该用的地方,用的及时、用的合理,努力提高政府投资建设 项目的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政府部门工作的效能。 保障
政府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
三、 管理的重点
㈠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是指省政府当年确定的 20个重大建设项目,州(市)、县 (市、区)级政府当年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
㈡重点民生专项资金
是指省政府当年确定的 20项重要工作,以及州(市)、县 (市、区)级政府当年确定的重要工作所安排的财政资金。
㈢政府年度重要工作
是指省政府当年确定的 20项重要工作,以及州(市)、县 (市、区)级政府确定的当年重要工作。
四、 管理方式(四种)
㈠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查
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以及资金
安排、拨付执行情况的稽查,每年选取 50%的政府投资重大建
设项目进行专项稽查。
㈡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专项财政资金开展绩 效审计
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以及资金
安排、拨付执行情况的审计,每年选取 50%的政府投资重大建 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加强对政府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支出绩效的审计,
每年选取30%的重点民生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
㈢对财政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加强对政府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支出绩效评价, 每年选取30%的重点民生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㈣对重要工作进行督查
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政府重要工作情况的督查, 每年选取一定数虽的行政机关开展政务事项督查。
五、组织分工和具体要求
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各级政府负责。在具体实施中, 重大项目稽察和审计工作由政府审计部门牵头,发改部门配合; 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审计和评价, 由政府审计部门牵头, 财政
部门配合;重点工作督查由政府督查部门牵头并组织实施; 政府
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政府督查部门和监察部 门将共同成立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定期召开协
调会议,研究行政绩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沟通行政绩效管理中
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审定向政府报送的行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 工作报告。
㈠对审计部门的要求
牵头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制定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实施意见。
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审计。我们将以跟踪审计为主;
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我们将以审计调查 为主。
每半年向同级政府报告 1次行政绩效管理检查评价的结 果。
㈡对发改部门的要求
制定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开展稽察的实施意见;
每年选取50%的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稽查, 稽查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以及资金安排、拨付执行情况;
2010年6月底向审计部门报送上半年对政府投资重大项 目开展稽察的情况报告;
2010年11月底向审计部门报送全年对政府投资重大项 目开展稽察的情况报告。
㈢对财政部门的要求
制定对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
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拨付,并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问效;
负责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
2010年6月底向审计部门报送上半年对重点民生专项资 金进行绩效评价的情况报告;
5.2010年11月底向审计部门报送全年对重点民生专项资 金进行绩效评价的情况报告。
㈣对政府督查部门的要求
组织实施重要工作督查;
2010年6月底向审计部门报送上半年对重要工作开展督 查的情况报告;
2010年11月底向审计部门报送全年对重要工作开展督 查的情况报告;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针对政府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的专
项督查,并每半年向同级政府报告 1次督查结果。
㈤对监察部门的要求
负责对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
作推进不力、绩效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 依照
行政问责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协助发改、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年度重要工作的责任部门应于年初
报工作计划、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 10日前报送本部门实施政府
投资重大项目和年度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向发改、财政、 审计部门分别报送。
积极配合审计、发改、财政、督查和监察部门开展的绩
效管理工作。
(七)对各级政府的要求
负责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将行政绩效管理评价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 管理使用范围,作为对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奖惩和职务调 整的重要依据。
每年末,通报行政绩效管理检查评价的结果。
六、 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
㈠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审批环节的工作效率;
㈡各项目建设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法人制、招投标
制、合同制、监理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效率;
㈢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建设项目 的决策行为、环评和节能、规划和土地审批、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的执行情况。
七、 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含义
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在对专项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 计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其投入、 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 效率性和 效果性,并提出改进建议的专项审计行为。
八、 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合规性审计重点审查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执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经济性审计重点审查专项资金在使用中的节约程度,判断
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遵循了最经济的原则 效率性审计重点审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果或产出与投入的
关系,检查专项资金在安排和使用中是否以一定的投入实现了产 出的最大化,或者在取得一定的产出时实现了投入的最小化。
效果性是指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一项活动的实际效果与 预期效果的关系。
重点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投资率、开工率、完工 率、资金到位率等。
九、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
是通过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在保证专项资金真实、合规的
基础上,揭露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性问题, 揭示落实有关 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的突出问题, 提出加强和完善专项 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 提高专项资 金的使用效益。
十、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常用评价标准
或办法;
㈡经过批准的专项资金预算标准;
㈢公认的或良好的实务标准,如行业或地区平均水平和先
进水平;
㈣被评价组织或单位自行制定的标准,如可行性报告、预
算、目标、计划、定额、技术标准、产出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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