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1-09-01 09:08:53 点击: 次
摘要:作为一种主观范畴,科学知识是人类文化(特别是观念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科学知识体系源于近代欧洲科学革命,自身带有明显的西方“强势”文化的偏向性和地方性特征。这种性质和特征不仅掩盖了非西方文化(包括科学文化)的独特价值和历史地位,也是现代科学技术自身各种负面效应的主要原因所在。因此要摆脱现代科学技术的困境,必须从文化层面上充分认识现代科学知识体系的内在缺陷,同时更多地恢复或确认东方文化特别是中国古代科学文化及其知识体系应有的历史地位和作用。重建科学文化,必须在全球化语境下实现视域的转换与融合,以建构“共享的”科学价值、规范和知识框架。
关键词:科学知识体系;文化偏向;科学文化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12-0060-08
人们通常认为,“科学”是最客观的,科学知识在哪儿都是一样的。由于设想科学概念和科学语言是普适的,学者们和一般公众都假定来自不同地方或不同共同体的科学家会用同样的方式思考和书写科学论文,最终形成理论。这样说确实有一定的依据,但并不完全。实际的情况是,当我们谈论科学的“真理性”时,是就科学的客观方面而言的;当我们谈论科学的语言、科学的知识体系时,更多的是就主观方面来讲的,因为这些都与人们有目的的建构活动有关。因此严格说来,没有什么纯而又纯的所谓“客观真理”、“客观科学”。尤其是就科学知识而言,它基本上属于主观的范畴,用哲学家R.罗蒂的话来说,是一种话语方式,并与特定的文化相关联。而由于文化具有地方性,我们所见到的“科学”或某类科学知识总是或多或少属于地方性的,或者是体现了地方性文化特色的。如希腊自然哲学、阿拉伯实验科学、中医中药学、拉丁美洲的自然分類知识等,都是如此;离开了地方性文化,我们无法说清它们。可以说,不同的地方性文化正是不同类型的科学知识的“母体”。当然,具有不同文化属性的科学知识最终都要趋向于它们“共有”的方面,即在更大的范围里揭示客观对象的那些更一般的性质和规律,同时又为更多的分享不同文化的群体所认同和接受,这也就是所谓“去地方性”。但不管怎样,科学知识背后的文化属性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现在的问题在于,在去地方性的过程中,人们所共享的科学知识是否仍然被一种“强势”的地方性文化所支撑,或者由于这种文化的强势性而掩盖了其他文化的存在价值,进而忽视了依据这种文化所形成的科学知识的地位和作用?例如,近代以来,伴随着殖民扩张以及西方科学技术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影响,具有典型西方文化背景和色彩的现代科学知识体系的地位和作用是否被过分夸大了,它们是否被看作是“普适”的、主导性的东西,或者本身就被看作是最“科学的”?而其他文化或非西方文化中那些为西方文化所忽视的并仍然在起作用的科学知识体系是否被看作是从属的东西或被有所忽视?这正是笔者所要探讨的问题。从现实来看,这种情形是存在的,即存在所谓“现代科学知识的文化偏向”。为了扭转这种偏向,并在全球化和全球性话语实践形式多样化的今天,在未来的科学知识体系的建构过程中,充分肯定非西方科学文化的价值和地位,显得意义重大。而这也正是科学文化重建的基本要义。
一、科学知识孕育于特定文化的“母体”
文化是“科学”或科学知识的“母体”。这一点,人类学家早就注意到了。例如,在有些原始部落的族群中,如斐济东部的莫阿拉人,他们将自然划分为“陆地/海洋”两个基本的对立面。这是他们在观念上用以组织自然对象差别的方式,也是他们的“知识”的表征方式。然而这种知识实际上体现的是该社会群体或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互动过程;毋宁说,这种关于自然的知识是从男人和女人的相互关系结构出发而建构的;在这里,作为自然要素的陆地和海洋以及生产的物质条件等被赋予了文化的秩序①。这种情形正如法国人类学家涂尔干所指出的,原始图腾制度隐含着划分事物的方式。“每种神话基本上都是一种分类,只不过它所依据的原则来自于宗教信仰,而不是科学观念。高度组织起来的众神分摊了全部自然,就像在其他地方宇宙都分配给了各个氏族一样。”②
美国科学史家席文(N.Sivin)注意到,普通英汉词典通常把“自然”定义为名词“nature”。该词与我们现在常用的“大自然”一词相当。该词也可用作形容词“自然的”(natural)。但在中国古代,“自然”一词并没有包含作为名词的“自然”的含义。大概一直到19世纪后半叶,汉语中才开始有作为名词的“自然”的含义③。同样,汉语中虽然有好几个词如“身”、“体”、“形”、“躯”可以被译为英语单词的“body”,但它们当中没有一个表示人、动物或植物的整体结构的意思。例如,汉语“身”的含义比“body”要宽泛得多,它包括许多与肉体无关的意思。如自身、身份等。又如,“躯”不仅有躯体之涵义,还有生命之躯之意(如“为国捐躯”)。类似的比较研究还有,美国科学史家G· E·R·劳埃德(Lloyd)也注意到,在汉代典籍《淮南子》中没有使用“动物”(animal)这样一个包罗万象的词汇。经常用来指称非人类动物的词“兽”,是专指长皮毛的动物;其他可用到的专业术语“畜”,则一般是指家养动物。尽管如此,《淮南子》具体区分了“裸体的”、“长羽毛的”、“长皮毛的”、“长鳞甲的”、“长介壳”等五种生物的概念类别。这些都与希腊生物学有很大差别④。古代是这样,近代亦然。科学史家、科学文化研究者唐娜·哈拉维的研究表明,在不同国家的灵长目动物学研究中,不同的民族的先入之见产生不同的知识。例如,英裔美国人较多地注意到灵长目动物的性别和权力关系,而日本灵长目动物学家对此不感兴趣。他们专心研究文化差异如何在种族的相似群体中发展起来的问题。这表明,在不同的文化面前,并“不存在通往所谓的普通实在的直接入口”⑤。“在不同的古代文明中对不同自然现象的持续研究以不同的路线发展变化着,这些研究适合各种不同的知识图谱”⑥。
知识社会学创始人、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分析了近、现代社会中民族与国家的基本表现形式,以及这些形式与思想和知识类型的关系,认为“可能存在的各种知识组织形式之中最具有普遍性的差异,以及按照重要程度的顺序来看头等重要的各种差异,都是那些恰恰与文化的世代相传所依赖的各社会文化类型联系在一起的差异”⑦。他甚至重复了德国历史哲学家斯宾格勒的一个观点:康德的范畴表只不过是欧洲人的思维所具有的一种范畴表而已⑧。根据这个想法,他还详细讨论了宗教的、形而上学的、自然的、历史的等各种知识类型的社会背景和社会资源,分析了亚洲和欧洲的科学、技术、形而上学等之间存在差异的社会和历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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