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10-19 09:47:23 点击: 次
医院PICU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标准预防措施,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加强重症监护室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注重环节管理质量,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二、建筑布局合理,区域相对独立。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污物处理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等区域内房间的设置及人、物和洁、污流向、功能流程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三、监护区床位的设置应能满足临床需要,且必设隔离监护区;监护区域内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相对湿度50%~60%。
四、应设置独立的配奶间、配餐间、洗奶具间。非手触式水龙头、干燥柜、非木质物品存放柜、开水器、消毒锅、微波炉等物品配置符合要求,管理规范。
五、须分设一般患儿洗澡间、隔离洗澡间,婴儿洗澡池、洗托架、洗澡用物、处置台等均应分设,不得混用。洗澡池、洗托架等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干燥。
六、辅助区、监护区及治疗室、医生办公室、护士站、配餐间、仪器间、处置间等处应配置符合要求的规范洗手设施设备;手消毒剂每床必备。
七、医务人员进入监护室须按要求戴圆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更衣、更鞋。不得穿民用鞋套进入监护区。
八、规范拖鞋管理,工作拖鞋应洁、污分开放置于专用容器内,不得放入私人鞋柜内。拖鞋使用后清洁、消毒,晾干备用。
九、抗-HIV、抗-HCV、HBsAg等检测阳性或特殊感染的患儿、多重耐药菌感染患儿须安置在隔离监护区内,实施分组护理;感染患者使用的器具应与非感染患儿使用的器具分开使用和处理。传染病患儿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感染患儿在专用“隔离标识警示牌”上和床旁均应有标示,以提示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十一、患者的奶具清洗干净,经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奶嘴刷、奶瓶刷配置数量能满足使用的需要,清洗用具和装放容器保持清洁、干燥。
十二、患儿衣物、洗澡用小毛巾、大浴巾等应一人一用一清洁一灭菌。眼药水(膏)、扑粉等应固定患儿使用。
十三、婴儿床、婴儿培养箱的恒温罩、床垫及辐射台等保持清洁、干燥。婴儿培养箱要每周拆卸,采用稀释成所需浓度的中性清洁剂彻底清洁所有部位,并采用非醇类消毒剂擦拭消毒,清水清洗、擦干备用;培养箱注水槽内的湿化水为无菌水,24小时更换,同时清洁注水槽及连接管。空气净化材料每2个月一更换,污浊或破损时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培养箱实施终末消毒;用过的所有物品全部更换,清洁、消毒或灭菌后备用。
十四、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加强手卫生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手卫生设施设备,充足的医用洗手液、手消毒剂,干手严禁使用共用毛巾。诊疗操作时不得戴塑料薄膜手套,不得戴手套进行手消毒,一次性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十五、病情危重及昏迷患儿应加强基础护理,注重口腔护理,保持呼吸道通常,预防院内感染。
十六、保持地面湿式清洁,每班不少于1次。当有血液、体液泼洒到物体表面或地面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各室抹布、拖把专用不得混用,用后及时清洁消毒,含氯消毒剂浓度500mg/L—1000mg/L。各室抹布、拖把清洁消毒后分开悬
挂、晾干备用。感染病人、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人或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时,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数。
十七、监护室空气消毒机、空调回风口格栅及滤网每周清洁。每日进行空气消毒2次,每次2小时,记录详实。每季度进行空气消毒效果监测,监测结果应符合规定标准。
十八、必须使用医院统一采购、证件齐全、有效期内、标识齐全、包装合格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和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存放规范;可复用的诊疗用品须一人一用,用后交由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处理。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吸痰管、螺纹管、等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十九、加强对仪器、设备、诊疗用品及患儿用物等物品使用后的清洁与消毒。手频繁接触的各种仪器表面应使用消毒剂擦拭,每日不少于2次;护理站台面、病历夹、电话、电脑键盘、可视门铃等物体表面,应每日清洁消毒至少一次,有感染患儿、多重耐药菌感染患儿或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时,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每班不少于1次。
二十、进行诊疗、护理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务人员要安全处置锐利器具,预防职业暴露,熟练掌握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和标准预防措施。
二十一、严格执行探视制度。探视人员进入监护区应按照要求洗手或手消毒、更衣、更鞋、戴帽子、戴口罩,患有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入内。
二十二、患儿转科、出院或死亡后,暖箱、婴儿床、房间须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特殊感染患者的床十二单、被服用品应放置于密闭容器或双层塑料袋内,密闭送交至隔离洗衣房处理。
二十三、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监测,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工作人员手卫生、物体表面、诊疗器械的消毒灭菌效果及医疗用水的监测,对监测结果显示超标的项目,分析和查找超标的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十四、加强医院感染监测,严格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病例;发现医院感染聚集性发生或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时,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医院感染管理科,配合医院感染管理科查找感染危险因素并实施有效的防控措施,严防医院感染暴发恶性事件的发生。必要时,暂停收治病人。感染病人离开后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处理,监测合格后报请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及院长批准后方可接收新病人。
二十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置、密闭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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