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30 16:33:18 点击: 次
政府采购规章制度
【篇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采购活动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
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
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
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采
购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 “申购单 ”,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
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
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 2 千元(含)以上或批量 2 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 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 2
千元以下或批量 2 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 万元以下的维修工
程,
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 “比质比价、货比三家 ”的询价原则,确保公
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
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
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
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
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3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
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
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
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
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
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
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篇二:市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
率,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省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用财政资金实施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
类采购。
全市系统统一采购或代区、县局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 “规范、高
效、节俭、诚信 ”,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市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业务主
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
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建立、
完善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办公室履行职责;审
议或审定本局政府采购工作议案。监察室负责人列席研究本局重大
政府采购工作。
第五条 市局成立采购办公室(下称 “局采购办 ”),主任由分管财务
装备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财务装备
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
责人组成,各科室、所属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的具体工作人员。
第六条 局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部门采购人员的监督
和培训;
(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信息;
(三)依法委托或自行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四)选定代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五)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
的验收;
(六)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
(七)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局办公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负责采购保障机
关、所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生活的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家
具用具、生活用电器、石油制品、电子工程安装、建筑工程安装、
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项目。
第八条 信息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政府采购规定、要求,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出科学、合理
的技术指标配置和预算价;
(二)参加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的会审,开标、评
标及验收。
(三)负责采购信息化建设有关的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
通信设备、视频设备、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等项目。
第九条 财务装备科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资产购置计划审批、资产登记和管理;
(二)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款项支付审核及汇转;
(三)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资料的初审和申报审批。
第十条 监察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二)依法监督本局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
位统称为采购承办单位。
第十二条 采购承办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申请、报批采购计划;
(二)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会审,开标、评标及采
购项目验收入库、分发,协助财务科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及时
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三)根据局采购办授权,采购 10 万元以下自行采购项目。
第三章 采购方式、方法
第十三条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 “目录 ”金额起点以上项目实行集中采购。
其中,通用类采购项目委托承德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部门有
特殊需求类采购项目委托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
理(下称 “代理机构 ”)采购。
第十四条 目录内预算金额起点以下及目录外项目实行自行采购。
自行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
等方式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由
局采购办办理;询价采购由采购承办单位办理。
第十五条 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量标准的项目,
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出采购方案;
(二)审批采购计划及采购预算;
(三)确定采购方式;
(四)选择供应商、服务商、工程建设商;
(五)拟定、签订采购合同;
(六)组织验收;
(七)固定资产登记;
(八)办理资金结算支付。
第十七条 采购承办单位采购前应提出采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采
购项目、数量、功能需求或主要技术指标、配置和资金来源、采购
预算价等;工程建设项目还应包括效果图、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
工程造价预算书。
采购中如需变更采购需求,必须重新组织技术、审批部门会审,经
局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采购承办单位提出采购方案后,应先办理内部审批。
第十九条 达到目录内上报金额起点的采购计划,由局采购办填写
《承德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见附件 1),并附《采购需求方
案》,上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第二十条 实行招标方式采
购的,采购承办单位根据采购办要求拟定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
标项目的品名数量、技术质量参数、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标准、投
标报价要求和
【篇三: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下渡初中
第一章 原 则
第一条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
根据石竹山文武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 . 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针对的是下渡初中采购业务:
1. 食堂采购
指学校食堂所需要的主副食品采购,以及食堂工作中的物资采购。
2. 五金等采购
指学校各部门所需要的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学校各教学单位所需要
的教学用品采购,医务室物资采购,以及学校后勤部门所需要的物
资采购。
第三条 . 整个物资采购过程分为采购申请审批、采购过程管理、物资
管理、采购资金管理等四个主要环节。
第二章 采购申请审批
第五条. 总务处收到各部门的申购需求,在核对学校库存物资情况后
编制采购计划及采购费用预算,并审核部门的费用支出是否超出部
门学期费用预算,签署意见后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
对于食堂采购需求,总务处应该征求营养专家、学校采购人员对食
堂周谱的意见,如有修改则要求食堂重新制定食谱及每日采购计划;
如无修改,总务处审核后在食堂 “申购单 ”上签字同意并编制采购费
用预算,报送主管财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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