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22 09:32:54 点击: 次
医院防止药品丢失与被盗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处置药品丢失、被盗事件,降低事件影响。
2. 范围: :有药品储存及使用的科室、部门,药品运送部门。
3. 定义: :无。
4. 权责: :各部门负责自查、报告,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协助处理药品被盗后有关调查以及必要时报警事宜。
5. 制度 内容
5.1 所有涉及药品储存、使用、运送的部门加强管理,防范药品丢失与被盗不良事件。药品存放区域设有门禁或上锁管理,重点区域设置监控。药品按规范,密封、准确地送到各科室。
5.2 所有防范措施,均以不影响患者治疗为第一准则。
5.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实时库存管理,做到账物相符,如有误差及时查实,遇失窃应保护现场,迅速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参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4全院有药品储备的部门若发生药品账物不符,需要立即自查,异常情况需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若发现药品被盗或疑似被盗,同时向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报告。
5.5 药品在院内运送过程中,若发生药品丢失与被盗事件,应及时向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报告,并及时追查。
5.6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在接到药品丢失与被盗不良事件报告
后,应立即展开现场调查。消防与监控中心协助药品丢失与被盗部门调取监控录像,必要时进行数据备份、报警处理。
5.7 凡因管理失职造成药品被盗及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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