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22 09:33:01 点击: 次
医院药品运送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医院药品运送,确保药品安全、正确、及时送至各科室。
2. 范围: :药学部、护理部、众安康运送中心。
3. 定义: :药品运送包括药品从药库到各药房的运送、药房到各科室(手术室、麻醉科、各病区)的药品运送。
4. 权责
4.1 药学部负责将药品封箱后与运送人员交接。
4.2 众安康运送人员负责安全、正确、及时运送至各科室。
4.3 临床护士负责与运送人员及时交接药品。
5. 制度 内容
5.1 从药库到各药房的药品运送 5.1.1 药房、PIVAS 按药品 10 天消耗量制作请领计划,每周一次大计划,平时随缺随补。药房按规定时间来药库领药,药库保管员按计划核发领用的品种和数量,请领人员核对无误后运送至药房。大计划未请领到的药品,药库到货后由药库工人送至相应药房。
5.1.2 药房、PIVAS 临时领药计划送至药库后,由药库保管员核发,由药库工人送至相应药房,药房人员及时核对并签字,如有问题及时与药库联系。
5.1.3请领单由药库保管员及药房领药人员双签字后交由药库信息员录入并打印出库单,出库单由药库保管员及药房领药人员双签字,
双方各执一份。
5.2 药品从药房运送到病区 5.2.1 待运送药品装箱、密封。
5.2.2 运送人员与药房交接,在《药品运送交接表》上签收。
5.2.3 临时医嘱(除 ST 医嘱)药品从药房接收医嘱到转交给运送人员控制在80分钟之内,运送人员运送至相应病房控制在30分钟内。
5.2.4所有药品运送至相应部门后,运送人员与当班护士交接,护士确认药品运送箱密封并签收。如存在问题,需要在药品送达后 30分钟内反馈药房。
5.3 特殊运送要求 5.3.1 药品用专用加锁药车运送。
5.3.2 药品运送使用专用电梯,保证药品运送畅通,不得使用污物电梯运送药品。
5.3.3 化疗药物用专用袋封闭后装箱运送。运送人员需经相应的培训。
5.3.4 冷链药品应置于专用低温运送箱内进行运送,并在《药品运送交接表》上登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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