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29 16:33:40 点击: 次
正红镇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强化领导,建立组织。
镇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军;副组长:陈海君、胡亚萍、施桂香、 王炳山;成员:于广新、殷建忠、蒯本胜、吉海青、朱玉戈、刘必颜、王乃佳、于 利斯、于军、戴昌盛、宋正鸿、董孝先、陈之润、李庆体、刘翠林、张澎湃、刘新 山。
2、领导值班,亲自接待。
镇三套班子成员实行周二信访接待日制度,直接接待镇来访群众,直接处理信 访问题。
3、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村(社区)和单位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在村(社区)、所在 单位(部门)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是信访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纠纷;其他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直接责 任人,负责处理条线和分工片中出现的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息访稳控工作。
4、严明纪律,追究责任。
因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以及村(社区)负责人决策或行为失误,应作为而不作 为或乱作为造成上访的,根据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归口接待交办制度
所有上访对象及其诉求,统一由镇信访办先接待登记,尽力尽快协调、息访。
凡确需领导调处的,经过筛选梳理、提出初步调处方案后,填写领导信访事项交办 单,交由条线分管领导和包干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负责接待处理。
三、条线分管工作包干制度
按照 “谁分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 ”和属地包干的原则,处理各类矛盾和 信访问题,及时做好调处和息访工作,特对以下涉访类的问题和矛盾划定界线、明 确到人:
胡亚萍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 60 年代老武警及企业军转干方面的信访; 胡亚萍、吉海清、缪安邦、刘兆军同志负责社会治安方面的信访; 胡亚萍、
吉海清、缪安邦、刘新山同志负责民事纠纷方面的信访; 王炳山、朱玉戈、郑培
育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
施桂香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农业、农经、多服中心、农水、农电工作方面的信
访;
于广新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镇村建设、土地管理、道路交通等方面的信访; 殷建忠、董德利同志负责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方面的信访; 殷建忠同志负责计
划生育、文教卫生方面的信访; 蒯本胜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 朱玉戈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离任村干部及机关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信访。
四、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制度 一是建立信访信息员队伍。镇信访信息员由王乃佳担任,村(社区)信访信息
员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会计。负责镇村矛盾纠纷 排查和信访信息搜集报送。
二是定期排查矛盾。镇信访办每月组织会办排查矛盾不少于 3 次;村每月不 少于 2 次,由村民组长填写 “矛盾纠纷排查上报表 ”,村三大员和分工干部作为主要 责任人在表上签名,签名后上报,排查矛盾达到全面彻底。
三是信息及时反馈。遇到特殊矛盾和重要信息及时回报,以便镇及时采取应对 措施,及时化解、及时钝化,及时超前防控、及时消除隐患。
五、信访工作考核制度
1、每季度公布一次信访情况,每阶段考核与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同步进 行。阶段性信访考核分值不低于 20% 。凡出现一例进京、去省、到市、到县上访 的分别在信访百分制考核中扣 30 分、 20 分、10 分、 5 分,集访加倍扣分;未形 成登记,去市、到省、进京个访被驻地工作组劝返或带回的,减半扣分。考核积分 实行倒扣法,分值扣完为止。
2、凡镇交办应调处的矛盾而未能及时得到调处,按到县个访扣分标准扣分; 出现到镇集访的按到县个访扣分标准的 1.5 倍扣分;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访人 员及时带回形成市以上信访登记的加倍扣分;凡矛盾排查不彻底或村调处不及时、 村干部(居)乱作为或不作为的、造
成到镇以上集访的按到县集访扣分标准加倍扣分;凡出现到镇个访,村(社 区)在接到指令后未能将信访人及时劝返带回的,按到县个访扣分标准扣分。
3、村(社区)和单位上交信访稳定工作保证金,大村 3000 元、小村 2000 元、八大中心各 1000 元、分工干部各 500 元。
4、信访工作责任同时与村(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挂钩。将村(社区)干部年 终绩效工资的 30% 用于全年信访工作考核,发放村(社区)干部工资按信访考核 积分百分制予以结算,并经维稳办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发放。
5、实行信访工作激励制。全年未形成来镇集访和去县和县以上上访(包括书 信、热线电话、网络访)登记的,奖励所在村干部奖金 5000 元。
6、设立村“三大员”信访工作津贴。村支书、主任、会计分别为 100 元/月、 80 元/月、60 元/月;凡出现去京个访的全部取消;去省个访扣 50% 、集访的扣
100%;去市个访的扣 20% 、集访的扣 50%;去县个访扣 10% 、集访的扣 20%, 全年累计扣减,扣完为止。
六、信访处置经费自负制度
凡出现去县以上上访的,带回上访人员的所需经费,由所在村(社区)或单位 负担,村(社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及时处置,及时将 上访人员带回。
七、疑难信访处置制度
对同一信访问题一年内连续越级上访 2 次以上,来信 3 封以上的信访老户, 实行辖区 “三定四包三挂钩 ”责任制。
“三定”:定任务、定人员、定领导; “四包”: 包调查处理、包做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包停访息访、包稳控有效; “三挂钩 ”:与责 任人的评先、晋级、提拔任用挂钩。
八、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凡村(社区)或单位出现到市以上(包括市)集访、县集访 2 次、进京个访 1 次的,均实行 “一票否决 ”;凡被否决的村(社区)和单位本年度不得评为经济社会 发展综合奖,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经济社会发展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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