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25 16:54:54 点击: 次
XX县公安局政法系统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工作方案
为落实《XX县政法系统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局队伍建设,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全面聚焦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我局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集中整治担当履职方面的问题。要重点对照检查有无拈轻怕重、推三阻四,对组织安排的工作参与不积极、不主动,找种种借口、理由回避的问题;有无对发现的问题不敢说、不敢管、怕得罪人,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现象;有无不敢触及矛盾,对待问题和困难熟视无睹,消极应付,得过且过的现象;有无不担风险,明哲保身,满足于四平八稳,守摊子、混日子的问题;有无纪律松弛、自由散漫,工作时间不在岗,在岗期间不尽责的问题。
(二)集中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要重点对照检查有无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超期羁押、久拖不结,受到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有无在执法办案中违规向当事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和工作秘密,违规与当事人、中间人进行不正当交往,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案件的问题;有无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社区矫正等环节违规降低标准条件,违规越权办案、随意变更或滥用强制措施,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有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自由散漫、脱岗漏岗、警容警风不整,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交不该交往的人、去不该去的地方、做不能做的事的问题。
(三)集中整治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要重点对照检查有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打官腔、摆架子,态度蛮横生硬、漫不经心、刻意刁难的问题;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漠视群众诉求,服务态度冷硬的问题;有无缺乏耐心,缺乏热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四)集中整治廉洁从警方面的问题。要重点对照检查有无民警利用手中职权,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贿赂、礼金,甚至陷入非法利益链的问题;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以及其他“四风”方面的问题;有无以案谋私,办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有无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问题;有无利用职权推销产品或指定办事单位、机构等现象;有无插手经济纠纷问题;有无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五)集中整治警规警纪方面的问题。要重点对照检查有无不按规定着装,警便服混穿,敞胸露怀,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工作时间不着警服的现象;有无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现象;有无违反规定使用警械的现象;有无纹身、染指甲、留长指甲、化浓妆的现象;有无在外出时,不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不遵守社会公德现象;有无办公室、备勤室内务脏、乱、差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学习阶段(2020年3月1日--3月31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端正态度,采取集中学习、传达交流、专题研讨、自主学习等方式,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党内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及警纪警令开展学习,使民警树牢底线意识、红线思维。在活动开展期间,组织开展向先进榜样学习,用高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责任单位:各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由政工监督室负责准备相关资料
完成时限:3月27日,于3月29日前将阶段工作情况报纪检监察室王丛林邮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1日--4月30日)。要认真对照上述5个方面35个问题表现,逐条比照、逐项查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指出自身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杜绝“以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以表面问题代替深层次问题、以具体工作建议代替纪律作风问题”等认识不深、剖析不透、查摆不实的情况。要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各单位
完成时限:4月27日,于4月29日前将阶段工作情况报纪检监察室王丛林邮箱
(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阶段(2020年5月1日--5月31日)。要坚持开门纳谏的原则,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有效方式,主动面向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等社会群体,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纪律作风方面和民警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汇总、梳理,对民警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上报县局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单位,县局班子成员座谈会由指挥中心负责安排协调,并将县局班子成员座谈会内容汇总整理送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5月27日,于5月29日前将阶段工作情况报纪检监察室王丛林邮箱
(四)工作评议阶段(2020年6月1日一6月30日)。
为规范和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并取得实际效果,2020年县委政法委将对政法系统中层干部开展工作评议,重点考核政法系统中层干部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为群众服务、履行岗位职责、公正执法司法、纪律作风、发挥职能作用的情况。评议的人选从历年未纳入评议对象的人员中产生,力争做到政法系统中层干部全覆盖,具体评议方案另行下发。
责任单位:政工监督室
完成时限:6月27日,于6月29日前将评议情况送纪检监察室王丛林邮箱
(五)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7月1日一11月30日)。
在完善提升阶段结束后,县局将集中开展工作督查、案件评查,重点督查已经列入问题清单的纪律作风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或明显好转;重点抽查执法办案一线民警和窗口民警是否存在粗放执法的违规行为;对问题整改不落实,工作作风没改变,整改效果不明显,责令其重新整改,并继续跟踪督查,直到整改到位。全面总结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在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管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牵头,督察大队、法制大队配合,对全局作风纪律、警容警纪、案件、县局决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政工监督室负责修改完善队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交管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制定窗口民警的管理规定
完成时限:11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此次“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作为年度队伍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化自我体检,强化队伍建设,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亮出“主动整改”的决心,聚焦“自我净化”的目标,确保通过专项活动使我局队伍纪律作风和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强化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名民警直接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分解方案,自查自纠要问题精准、切中要害,监督管理要常态长效、常抓不懈。
(三)统筹兼顾,注重效果。要把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结合,扎实推进“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相结合,特别要与提升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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