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22 09:32:34 点击: 次
医院出入院制度
1.由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按病情决定患者是否住院。门诊医师与住院部病房联系,有床位后才签证收入,患者持住院证.门诊病历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
2.患者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人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并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3,危重患者需立即抢救者,可直接入院救治或手术,同时补办手续。
4.住院部建立病房住院一览表,负责办理有关住院手续。
5.入院患者病情轻者,可自己办理住院手续进人病房。如病情危重者,由急诊或门诊医师或护士护送至病房,并详细交待有关事宜。
6.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患者何时出院,并通知患者本人,应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提前通知住院部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7.对病情不宜出院但是患者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当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室主任及医务部批准,并由患者或家属出具相关手续,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8.对诊断明确而无需在本院继续治疗的一般慢性疾病患者,应作出院处理或转入社区医疗中心治疗观察。
9.做好出院前的卫生宣教或出院指导工作,告知注意事项,征求
患者或家属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
10.患者自动出院者,应在病历中记载清楚,告知患者家属预后,医院概不负责。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由医院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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