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9-11 10:18:12 点击: 次
我分局认真总结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二年来取得的经验,在资金监管中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重点环节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2014年1-10月累计公开公示398次,其中单位预算资金26次,项目类资金25次,补助类资金53次,村级财务资金294次;开展抽查巡查次数为68次,其中单位预算资金2次,补助类资金3次,项目类资金57次,村级资金6次;累计监管支出资金共7417.4万元,其中:预算资金2164.5万元,补贴农民资金3343.3万元,项目类资金908.4万元,村级财务资金1003.1万元。在对分局镇的各项资金的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谈谈我分局具体的资金监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初到现在,我分局都及时组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分局局长及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八斗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人员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对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为更好地开展资金监管工作,细化了各类财政资金监管的目标任务,明晰了监管的环节、流程、措施。二是全面筹划安排监管工作。财政分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搞好组织领导分工,明确监管工作职责,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传递资金监管信息。
一是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为建立健全信息通达机制,财政分局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上传下达政策资金信息。通过近一年财政资金的监管,我们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去年资金监管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规范了八斗镇财政分局资金监管系统管理模式,从而确保了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和,不断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财政分局设置专线电话为举报电话,并向广大群众公布,安排专人负责,随时接受各单位反映情况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
(三)抓好信息公开,准确公示乡镇财政资金实施情况。
一是及时公示监管信息。财政分局利用各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各类惠农资金使用范围、对象、标准等内容和项目资金的资金来源、工程概要、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中标施工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财政分局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分别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是及时组织抽查巡查。抽查巡查是落实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对监管实施效果起到重要督导作用,财政分局积极协调、组织有关职能站所对各类财政资金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及时发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有效防止了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1-10月份共开展抽查巡查工作68次,其中单位预算资金2次,补助类资金3次,项目类资金57次,村级资金6次。
三是及时跟踪项目进程。财政分局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工作,对分局镇财政资金实行全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的合同签订、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和资金去向,定期察看项目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绩效。2014年一事一议项目11个,均能按程序、要求、标准组织实施。
(四)构建监管体系,着力强化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督导。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我分局着力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上下功夫,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
二是制定实施监管方案。依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出台了《绥棱县泥尔河分局关于切实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并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监管、惠农补贴类资金监管等方面入手,逐项制定监管办法,逐步抓好监管工作落实。三是检查考评监管工作。财政分局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对分局镇财政资金操作程序、运行质量、使用效益等进行全面考评。
(五
)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资金监管工作的保障。
一是在能力建设上,针对当前财政分局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三化”(年龄老化、知识退化、责任心弱化)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积极参加县局干部轮训,同时财政分局积极鼓励职工参与各类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试,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财政分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财政业务、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法律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纪律严明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二是在基础建设上,我分局加大了对办公场所、设备等的资金投入,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宽带、扫描仪、照相机等办公设备设施,大大改善了财政分局办公条件,使财政工作实现了自动化和电算化。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延伸,党和国家对“三农”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投入越来越多,用于农村建设和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对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财政资金监管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财政补贴资金分配体制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差。就当前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中,类似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从客观上应该以种植面积为补贴标准的财政资金,但实际中由于种植面积难以核实,动态管理难以操作,以致出现了“补而无田”和“补而不种”现象。还有实际操作中部分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人口的变化是较大的,往往是以前分田人口多的,现在的人口少了,以前分田人口少的,现在却人口多,而国家的田地政策是长期不变的,造成同样是本地村民,有的可享受到多个人的优惠政策,而有的人却连公共财政的一丝一线“阳光”都享受不到。造成政策的落实,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不高。
财政系统同步监督调研报告二
2012年以来,省贯彻财政“大监督”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建立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了财政监督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系统总结开展同步监督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深化新形势下对财政监督规律的认识,更好地促进财政监督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针对财政收支大幅增长使财政管理面临的风险日益突出,财政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与管理“两层皮”等问题,省财政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对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统筹规划,提出了同步监督理念,明确了同步监督工作思路,并付诸实施。
(一)以理论研究为重要支撑,着力树立同步监督理念。
省财政厅站在全局的角度,加强理论研究,基本形成了包括概念、理念、思路、格局、体系在内的一整套同步监督理论框架,对指导同步监督实践起到了重要作用。所谓同步监督,即以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为主体,把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各个环节,对所有财政资金从预算编制、执行,到使用结果进行及时有效的全过程监督。可以将同步监督理念概括为“三同”,即监督与管理同步;监督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同步;监督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同时,确立了“理顺监督主体、明确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措施”的同步监督工作思路。在监督主体上,明确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同为监督的主体,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自觉发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及时进行纠正;在监督范围上,将财政业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及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财政监督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在监督方式上,充分利用业务机构直接管理资金和专职监督机构参与预算编审及监督预算执行的便利条件,对预算编制、执行过程及资金使用结果进行全过程监控,使财政监督真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在监督措施上,既强调各业务机构要加强制度约束和对预算单位的日常监督,又强调专职监督机构对各业务机构资金分配管理的再监督。形成业务机构监督与专职监督机构监督的有机结合,实现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制衡。与此同时,加大了财政同步监督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积极引导财政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同步监督理念和实践上来,确保正确理解和高效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业务水平。
(二)以制度设计为基本立足点,着力构建同步监督机制。
在组织财政同步监督工作中,省财政厅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注重顶层设计、强调务实管用。2012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格局的意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规则(试行)》、《财政监督检查操作规程(试行)》、《财政同步监督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了以一个“决定”为统领、十个“配套文件”为支撑的同步监督制度体系,涵盖了工作指导、职责分工、规范程序、考核问责等方方面面,为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提供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各市县财政部门也都参照省财政厅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同步监督制度。
(三)以明确职责为主攻方向,着力落实同步监督责任。省财政厅立足于增强同步监督的整体效能,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等财政业务为主线,划分了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的同步监督职责分工。各业务机构主要是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加强制度约束、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专职监督机构主要是负责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并开展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和再监督。同时,还进一步细化了各业务机构的监督责任。有预算收支管理职责的业务处对分管预算单位或服务对象的财政财务管理活动开展事前审核、适时监控、跟踪问效等日常监督;对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对资金分配、使用所取得的效益开展绩效评估。预算、国库等预算综合管理业务处,通过预算编审、支出动态监控和专项检查方式,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实施再监督。在此基础上,又具体明确了各处室内部各岗位同步监督职责,使财政监督落实到处室、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与此同时,还实行了同步监督“一把手”工程、同步监督工作问责制,并采取打分制对相关处室同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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