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22 09:32:55 点击: 次
医院物品、器械、药品管理制度
1. 一般管理制度
(1)各病区由护士长对家俱、各种电器、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报损,应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在护士长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分管各类物品,每周核对一次,每月清点,每年与仓库保管员总核对账物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3)爱护、使用各种物品,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丢失,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性能,分别保管、及时消毒灭菌,注意保养与维修,防止生锈、霉变,虫蛙等现象发生,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有手续,经手人要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械不外借。
(6)护士长与分管人员调换工作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物品并签字。
2 2. . 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班交接清点。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2)患者人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医院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患者的配合协作。
(3)患者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4)换下的脏床单、衣物,随时放入污物袋内,不得随意丢在地上。
(5)使用过的被服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人员当面点清,换领干净被服备用。
3 3. . 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治疗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2)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3)精密、贵重、光电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并签字登记。
(4)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每月保养维修一次,并建立使用规则。
4 4. . 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为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或按照字母顺序编号定位存放,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应有专人管理,负责领取与保管。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的,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5)患者个人的贵重药物,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单独存放,停药后及时退还药房,避免浪费及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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