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10 14:21:08 点击: 次
红黄蓝亲子园安全工作条例
为加强幼儿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执行力,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条例。
(一)
幼教部 安全接送条例
1、家长接送孩子应严格按照红黄蓝亲子园入园或离园时间,安排专人接送,配合教师做好接送交接。
2、家长送幼儿入园时,一律送至园所大门内交给主班老师,离园时一律由园所大门接走。如有特殊情况家长临时委托他人接孩子,必须要求家长提前电话通知带班教师,并说明情况。
3、凡是家长以外的委托人来接孩子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主班教师应在离园记录本上做好详细备注。确认无误后,才能将孩子交至被委托人手中。
4、晚离园或放学未离园的幼儿,班级教师应做好看护和交接,并与家长协商好解决方案。
5、教师未经园所允许,一律禁止私自送幼儿回家。
6、未经园所允许,任何教职工不能带非会员幼儿在园内吃饭住宿,任何教职工不能带会员在园所规定服务时间以外的任何时间在园内吃饭住宿。
7、凡外来参观、咨询的非会员和家长,未经园所管理人员、班级教师的批准和安排,一律不准进班级听课。
(二)
全园 安全检查条例
1、 建立常规安全检查制度:成立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由雷云清老师任组长,汐汐老师任副组长。
每日轮流由专人值日检查,保证整个园区教室、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用品等的使用安全,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整个园区详细划分安全责任区域,做到安全管理无遗漏、无死角。安排专人负责各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监督落实工作。
3、每日规定时间,各区域负责人必须按时、如实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发现未及时填写、补填、造假情况的,每次罚款 10 元。
4、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严格实施“首问责任制”。当事人必须全面负责该区域的安全工作,出现任何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和紧急处理。由于该区域安全责任人对于安全隐患排查不当或安全监督
不力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对该区域安全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具体处罚标准:
①以月度为单位,在每日规定时间内(晨会前/后、下班之前),由园长、安全工作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进行各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的检查。对于本月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发现第一次罚款 5 元、第二次罚款 10 元、第三次及第三次以后每次 20 元。
②由于区域负责人安全隐患排查不当或安全监督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该区域负责人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罚款100元至1000元不等。
③由于区域负责人安全隐患排查不当或安全监督不力造成园所重大损失的,赔偿金额由当事人、该区域负责人、园所协商共同承担。
5、各区域安全责任人每日必须按时检查园内设施,是否有油漆剥落,有带钉、木刺、棱角、裂缝、可绊脚的桌椅,地面是否过滑,台阶是否过高,桌椅连接处有否松弛等。
6、各区域安全责任人每日定时检查园区内和幼教部班级内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如水瓶、开水、刀剪、图钉、锁扣、消毒液、电源插座、药品等。
7、坚持行政教师轮流值日制度 ,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电器设施设备、楼道楼梯、周边环境的检查。尤其是大厅体能训练区,每日必须安排专人轮流看管,全园教师参与排班,时间安排可精确到小时。如发现离岗、脱岗体能训练区而未能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管,每次罚款20 元。
8、安全工作管理小组负责人员在检查或抽查时,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督促本区域安全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必要时须向安全工作管理小组雷老师、园长汇报。
9、日常接待时,教师务必仔细确认家长身份,对于可疑人士或不明身份的来访者,坚决拒绝其进入园区。必要时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寻求帮助。
10、做好人流密集时间段的大厅安全提醒工作。由前台教务老师编辑整理好关于安全和卫生提示的标准话术,在课前、课间用大厅音响系统进行循环播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不沉迷于玩手机而脱离对幼儿的看管、幼儿如厕提醒、穿纸尿裤等”。
11、园所大门一般情况下保持关闭状态,以防不法分子闯入或幼儿走失。
(三)安全教育条例
1、认真学习教育部、教育厅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安全管理条例》,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
2、园所行政每月召开安全会议一次,全体教师应做好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3、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幼儿在园区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4、园内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工作培训,提高教职工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保护、管理意识。
5、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育活动中去,规范幼儿的安全行为。
6、园所行政对重大、常见的幼儿安全事故应建立预防预案,有措施、有对策。
7、坚持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事故原因不清的不放过。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四)班级安全管理条例
1、无论幼教部还是亲子部,教师都应做好课前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要让孩子打闹、疯跑,组织好课前活动,让孩子有事可做。组织好孩子上下楼梯,不能让孩子在楼梯间打闹、疯跑。
2、做好课间孩子如厕、饮水、休息时的安全管理,不要让孩子离开教师和家长的视线。
3、授课过程中,就活动的形式、场地、道具需多从安全方面考虑,避免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安全事故。户外活动应设置安全管理预案,避免发生突发事件。
4、班级内出现的事故,无论大小,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5、发现孩子身体有异样,应及时联系家长,做好孩子的健康护理。
6、幼儿入园时检查幼儿是否携带锐器或异物、携带的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师在做好接待工作的同时要叮嘱家长看护好自己的孩子、防止出现意外事故。教师上课前要详细检查教室内的教具及相关用具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7、教师工作时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干
私活。各项活动均要以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为中心。幼儿在园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后果如何,教师都必须如实告知。
8、教师要切实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做到“六勤”:即“脑勤、眼勤、嘴勤、耳勤、脚勤、手勤”。强化教育责任、保护责任,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
9、安全工作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结合宣传栏、家长会、课程说明会、家园联系册、日常接待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实施早教中心和家庭的同步教育。
10、入园过渡班的班级安全工作由主班老师负责,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园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一次对班级进行安全考评。
(五)
教师日常行为安全管理条例
1、员工上下班途中必须做好自身安全的防护,时刻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寒喧聊天、不玩手机,以保障人身安全。
2、一般不建议员工上下班骑摩托车或电动车。若因自身需要采用此交通方式,建议骑行期间佩戴头盔。
3、禁止在工作或非工作时间骑私家摩托车或电动车载人外出,亦禁止在工作或非工作时间搭乘任何人员的私家摩托车或电动车外出。若因违反此规定,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园所概不负责。
员工声明
本人经公司培训,知悉《红黄蓝亲子园安全工作条例》的内容及规定。本人认同该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愿意受其约束,并明确知晓公司将会根据公司发展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新规定同样具有约束力。
员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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