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31 16:34:27 点击: 次
县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检查报告
XX市财政局:
艰据〈〈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扶贫金专项检查的通 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自查工作,现 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接省财政厅检查通知,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局主要 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小组,同时制定 XX县财政扶贫资金
专项检查通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 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顺利开展。
二、 明确范围,检查目标精准。
(一)检查项目共五项、资金 754万元,分别为:
1、 XX省财政厅、XX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提前下达 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X财农[XX]299号),资金 326万元;
2、 XX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 工代赈资金)的通知(X财农[XX]287号),资金204万元;
3、 XX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农村 残疾人扶贫资金)的通知(X财农[XX]25号),资金10万 元;
4、XX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X财农[XX]181号),资金184万元;
5、XX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少数 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X财农[XX]197 ),资金30万元。
(二)检查的单位是县级部门四个、乡镇七个、村委会
十九个,分另U为:
县残联,县农工办,民宗局,发改局;
新盛镇,鄢家镇、慧觉镇、白马关镇、蟠龙镇、金山镇、 御营镇;
新盛镇的村委会七个:金龙村、老君村、苏桥村、白善 村、月亮村、宝镜村、金铃村;
鄢家镇的村委会二个:璧山村、景福村;
慧觉镇的村委会三个:二龙村、明月村、龙王村;
白马关镇的村委会三个:三叉河村、广济村、换马村;
蟠龙镇的村委会二个:海棠村、印台村;
金山镇的村委会二个:安家村、马驰村。
三、落实任务,检查显示成效
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财政部门组成的检查组通过查
阅扶贫项目申报资料、 查看账簿票据、现场走访、问卷调查、 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按照改善基本生产生活类、培育和壮 大特色优势产业类、提高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类、缓急 农村扶贫对象生产性资金困难类及项目管理费申报使用类 进行重点检查。
(一) 项目申报真实。县级部门(单位)按省级部门项 目申报的要求,制定项目申报方案,县级主管部门和县财政 部门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申报方案进行前置审查, 严格按照程序上报省级部门,申报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无弄 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二) 资金拨付规范。县级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政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收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报账资料和其 他档案资料,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后,县 级部门收集报账资料到县扶贫办和县财政部门报账,按照工 程项目的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对工程进度滞后及资料不全的 项目,县扶贫办和县财政部门要求县级部门(单位)进行整 改后办理。无不及时足额、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情况,无截 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情况。
(三) 资金使用合规。县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部门 (单位)的报送资金申请资料,按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
进行事前审核;资料与报送的项目申请方案一致,如有调整 项目须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项 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费、印刷费、广告制作费等费用 无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检查情况。
(四)项目实施规范。县级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政 扶贫项目规定,项目经镇村代表及专业人员讨论通过,并对 项目进行公告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项目实行县级财政报账。无未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报账 制、招投标等检查情况。
(五)会计核算规范。县级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政 扶贫项目的规定,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财务资料及附件报 送县财政部门,由财政局农业股室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 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四、 存在的问题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实施项目。截止 XX年12月底部分项 目未完成,已完成项目但未进行验收申报,项目实施进度滞 后。
五、 下步工作措施
(一) 提高认识抓落实。县级部门借助这次检查的机会, 认真清理扶贫项目。已完工的,自查验收后及时报县级主管 部门验收;未完工的,县级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 究解决的办法,做到一个项目,一套人马,一个方案,列出 项目清单,落实到人,限时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实施的项目, 县级部门(单位)认真核实,查找原因,限时实施项目。
(二) 完善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 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同时,简化优化拨款手续,加快资 金拨付进度。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对未达到项目计划要求的 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以保证扶贫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充 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 加大督促核查力度。县级主管部门在审批部门 (单 位)的项目时,认真研究部门(单位)所报方案的可行性, 指导部门严格按方案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和县委 政府汇报。
(四) 加强项目验收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全面跟踪、监 理项目的实施过程,对完工项目进行竣工审计。督促监理、 项目执行人员履行职责,保证项目质虽;督促资金管理部门 按期支付资金,防止挤占挪用,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益。对资 料不全的,县级部门(单位)要完善手续,保证合法性、完 整性,做好迎接省市部门的检查准备。
(五) 加强项目资金整合。依据管理规定,加强财政扶
贫资金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根据整村推进的总体目标, 将有限的扶贫资金与交通、 水利、 城建及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进行整合, 相互配套、相互补充。
(六)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管
理工作的沟通和协作, 共同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好、 用好,
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县级部门(单位)
要按照管理规定,完善政府采购程序,该实施政府采购项目, 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按《会计法》的规 定进行会计核算。
XX县财政局
XX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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