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1-08-05 08:18:06 点击: 次
组织提供结算清单和票据,报酬计算严格根据《医科诊疗报酬点数表》进行积分计算。在进行医疗服务付费时,根据每个病人整个诊疗过程中所有医疗服务点数的合计数来计算医疗服务费用。
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比例是各医疗保险通用的,原则上,个人负担所花费医疗费用的30%。但不同年龄阶段负担比例有所不同。
以日本诊疗报酬体系修改前“初诊费”的定价为例:
2011年出诊费为270点,每点10日元,普通患者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的30%,即初诊费=270点*10日元/点*30%=810日元,这是医疗保险机构表示的诊疗时间的初诊费的计算。当夜间、深夜、节假日受诊时,初诊费还要另外加算:夜间(早上6点—8点、晚上6点-10点)加85点;深夜(晚上10点-早上6点)加480点;节假日加250点。也就是说,普通患者非节假日深夜受诊的话,初诊费=(270点+480点)*10日元/点*30%=2250日元。
日本实行国民健康保险,为其民众提供了便捷、高品质、价格便宜的医疗服务:其医疗服务价格采取按全成本定价模式,有利于医院之间的服务竞争和合理配置资源。
4我国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完善建议
通过对域外国家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机制模式的分析,其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定价机制现状可得出以下几点完善建议。
4.1科學设定医疗服务定价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服务还处在政府定价阶段,医院没有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权限,医疗服务价格一成不变,逐渐背离其市场价值,从而使医疗卫生市场缺乏活力。因此,随着市场经济对医药市场的渗透,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转变为市场定价是大势所趋。
故可以借鑒北京医疗服务改革模式,按公益性分类将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归入基本医疗服务、非基本医疗服务(包含特需医疗服务)两类从而确定定价方式,而不是按照医疗机构分类确定定价方式。对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按照成本加适当盈余同时兼顾市场供需情况自行定价。逐步转变政府职能,从政府定价转变为政府指导价,弥补政府定价导致价格机制僵化的缺陷,并使得医疗服务定价形式的调整在一定程度遵循价值规律。
4.2发挥医疗服务价格的引导作用
医疗服务价格作为医疗服务市场中一项重要的经济杠杆,其定价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决定着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价格具有导向作用,医疗服务价格也不例外。
我国在医疗服务定价方面,在一定程度可借鉴日本经验,发挥医疗服务价格的引导作用。具体来说,针对所要扶持的重点医疗服务项目设置相应的价格。如果价格被设置的高于实际成本或通过努力可以使实际成本降到所设置价格之下,那么医疗机构在提供这些医疗服务时既可以获利又可以产生正向激励;如果价格被设置的低于实际成本且通过努力也无法使得实际成本降低到所设置价格之下,那么医疗机构因为无利可图会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该项服务。因此,在定价时有必要为那些有利于患者康复和需要大力发展的服务设定相对较高的价格。
参考文献
[1]崔晨. 北京观察[J].提案,2013,(11): 4243.
[2]关于2014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情况及2015年工作思路的通报[EB/OL]http://zhengwu.beijing.gov.cn/gzdt/bmdt/t1378208.htm.
[3]曹荣俊. 医疗服务定价研究[J]. 会计师,2016,(03):66-67. [2017-09-09].
[4]吕学静. 日本医疗点数付费方式及借鉴[J]. 中国医疗保险,2010,(06):5859.
[5]李卫平,黄二丹. 境外非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定价及对我国的借鉴[J]. 中国财政,2014,(07):7476.
[6]HisaoEndo ,Naoki Ikegami. Medical Insurance Medical Remuneration System ,Medical Economy Policy Studies[J].Tokyo KeisuShobo,AAEI.
(责任编辑:单位文秘网) )地址:https://www.kgf8887.com/show-142-80708-1.html
上一篇:卒中单元治疗脑卒中的经济学评价
版权声明:
本站由单位文秘网原创策划制作,欢迎订阅或转载,但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单位文秘网独家运营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