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1-10-08 08:19:41 点击: 次
摘要:本文阐述了企业应该如何正确签订合同从而规避风险,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关键词: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企业的交易行为几乎都是通过合同联系并完成的,因此签订一份高质量的合同有利于合同今后的履行,从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但是,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所签订的合同往往漏洞百出,这就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存在很大的隐患。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正确签订合同从而规避风险呢?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加强企业员工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员工依法签约的能力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往往是由企业的员工来完成的,如,企业的营销人员。对外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的员工其业务能力的高低决定了完成工作的质量好坏。这其中的员工业务能力也包括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了解掌握和熟悉,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才能在签订合同时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签约,从而规避法律风险,提高签约合同的质量。因此,加强员工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正确订立合同,防范企业合同风险的首要之选。
二、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把它归纳为两个时间段:签约前和签约时。
一、签约前
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签约前所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是对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就是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
1、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对方是自然人的,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就是年龄上必须已年满了十八周岁且精神上是正常的。如对方是未成年人或精神不正常,其所签的合同就可能是无效的或效力待定的合同,这就给合同的履行带来隐患,增加了合同的风险。
交易对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样必须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时就应该查阅对方的营业执照,查看其经营范围,超出经营范围的交易活动有时是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的。除此之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对外经营活动总要由具体的人来代替完成,签订合同也如此。这时就还要核实具体经办人的身份,审查该代表单位的人是否具有代表该单位的资格。是单位的负责人吗?单位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单位,其代表单位的行为视为单位的行为,由单位对其行为后果负责。但大部分单位的签约活动是由其营销人员来完成的,这时在法律上其为单位的代理人,其代表单位的行为仍然是单位的行为,法律后果也由单位负责。但关键的问题是,其必须有代表单位签约的资格。是否有代表单位签约的资格就要审查其是否有单位的授权书或委托书,同时签约必须是在委托书中的权限范围内。
只有对这些事项进行审查核实,才能保证交易对方具有相应的签约资格,减少交易的风险。
2、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了签约的资格,不一定就有履约的能力。没有履约能力,合同就是一份空头支票,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还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如何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呢?这就要调查对方的资信状况、财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状况、以往履约状况和口碑情况等。可以到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而不至于竹篮打水一场空。
二、签约时
1、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谈判过程在法律上分成两个步骤:要约和承诺。具体谈判人员应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的失误。例如一经典案例:我C公司于7月16日收到法国D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法国D公司当即回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少,仲裁条件可以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上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在这个案例中双方就马口铁价格讨价还价,我C公司看到国际市场上马口铁价格确实上涨后同意对方提出的价格,但由于不懂相关法律知识,回复对方“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殊不知对方16日发盘经过我方17日的还盘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废盘,对对方已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对方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在法律上是完全站得住脚,导致合同没有成立。对于我方来讲19日的回复只要变为:“接受你17日发盘”合同也就成立了,法律后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可见,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却完全不同,懂法与不懂法的结果可见一斑。
2、合同的形式
虽然在我国合同法中只对较少合同的形式做了要求,其他合同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都可以。但为了防范合同风险,合同还是采用书面形式比较可靠,这也就是人们总结的“空口无凭”。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订立的合同一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如案例:甲出口企业向乙订购一批销往国外的货物。合同预定了交货的日期。合同订立采用甲拟好合同文本并加盖合同章后传至乙方。乙方在传真件上盖章回传甲方。后乙方未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但乙方出示的合同文本上的交货日期却与谈好的日期不符。所以,传真件便于伪造,难以辩认。因此,重大合同不能使用。
最后,还应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对方是单位的不但要签字还要加盖公章。合同中有修改过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
3、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能详细的尽量详细,同时措辞要规范严谨,不能含含糊糊,任何的歧义都会给以后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例如:某学校食堂由于人手不够,加之就餐人员较多,因此,每次所进蔬菜都是易清洗的,如大白菜、萝卜、南瓜等。一日,食堂又要进菜,给菜场打电话:“给我们拉50斤蔬菜来”。菜场于是送来了50斤小白菜。学校认为小白菜不好清洗拒绝接受。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本案中发生争议的原因就是合同标的没有具体明确。
4、相关资料的收集
合同签订后,除了要保管好合同书外,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控制、规避合同风险。相关的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也应注意收集并加以保存,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在实践中合同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本文也难于穷尽所有现象。总之,对于企业,只有做好合同的管理,加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加强员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教育,就能减少、降低企业的风险。(作者单位: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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