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3-07-21 08:40:10 点击: 次
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X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全市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x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是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2日上午组织全局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x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播放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联合市法制办、团、国保大队等相关部门于4月13日下午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现场为学生讲解国家安全法制、案列警示、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上午在天发广场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群众就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也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部署,同步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将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形成城区+乡镇的全覆盖宣传态势,切实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四是利用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编发国家安全教育意识的相关内容信息,并于4月15日“国家安全日”当天发送给全市领导干部、全市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充分利用x普法网站、x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定期发布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为重点的国家安全知识,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
五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制作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并于“国家安全日”当天全天候在路口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学法氛围。
今天是第六个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下午的班队会课上,老师组织我们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电视就开始播放时,教室顿时安静下来,鸦雀无声,同学们都瞪大眼睛集中注意力看起了电视。
这部交通安全教育片看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电视里的场面让我们触目惊心,那真是血的代价,是用生命来唤醒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这部教育片主人公是个朝气蓬勃的中学生,追逐速度,为了抢一时之快,窜红灯而付出生命的代价。让疼爱他的爸爸妈妈等亲人伤心欲绝。给双方家庭流下了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因此我们小朋友更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培养良好的习惯。“红灯停 绿灯行”不能只成为一句口号。要安全出行,又有好多中小学生能遵守交通法规呢?
爸爸妈妈经常会对我不厌其烦地在我耳边叮咛:过马路一定要走横行道,红灯停,绿灯行等等一些基本的常识,可是生性顽皮的我根本不放在心里,总是右耳进,左耳出,当作耳边风。我想看过这部交通安全教育片我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在过斑马线一定做到:“一看、二观、三通过,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愿生命斑马线让每个人都熟知、遵守,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永远生根、驻扎,代代做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市民。
这部交通安全教育片给了我很大的触动,我会引以为戒,从我做起。学习交通法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更想向所有人呼吁: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携起手来重视交通法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爱自己的生命,让悲剧不再重演!
20-年4月15日是第-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为贯彻上级文件,加强对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我校于4月12至4月15日开展了反间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广播站广播、主题班队会、师生共同观看反间谍视频等形式,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有关反间谍相常识。
学校充分利用班会、广播站作为宣传阵地,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同学对反间谍相关知识有了比较全面和正确的认识。
以班级为单位,认真组织讨论交流。在讨论中注意引导学生结合有关反间谍法知识,进一步深入剖析一些境外间谍组织的本质及特征。同时,发动学生今后要主动向自己周围的人员进行仔细宣传,争当国家安全知识的义务宣传员。
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师生在各班教室共同学习《反间谍法》,观看反间谍的视频。通过触目惊心的事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放松警惕,国际反华势力的阴谋就有可能得逞,国家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国家利益就可能受到损害,人民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活动期间,家长们通过安全平台,和学生一起学习关于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认真进行讨论交流,为学生树立了一个好的榜样,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增强了学生安全意识和技能。
活动开展以来,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有效地增进了我校学生的国家安全知识,大大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进一步树立了学生安全意识。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天大家都在谈论安全知识,下面我就说说我自己的一些感受。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形势下不仅呼唤新的发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说到安全,这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字眼啊!但凡有一点儿的疏忽,就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迷路走失,交通事故,高楼坠落,校园暴力,绑架勒索等等,由于我们的天真无邪与无知,这些危机随时都围绕在我们周围。我们都有爱自己的家人,一旦危机发生,就会给整个家庭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与损失。
针对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安全,我们必须时刻防范着,因此,安全的意识是十分重要的。使我们跨出自我保护的第一步。但是仅有安全的意识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要学会正确的处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远离危机,培养我们抗拒各种危险诱惑的自制力,是我们必备的防范武器。
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多少社会新闻和实际案例都充分说明做到安全并非易事,这些血与泪的经验教训让我们在脑海中形成了安全的意识。远离恐慌,拒绝暴力,真正学会自我保护是每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安全,安全,是我们人生最大的幸福。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够完成其它的心愿。
当然,我们不仅仅要保护好我们自己,我们还要尽己所能的保护好我们的祖国!国家稳,天下稳;百姓安,天下安,希望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好!
“国安才能国治,治国必先治安”。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教育日,更准确的说法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的,今年的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说到国家安全,你的第一反应是不是也觉得那是很“高大上”的事?在这里只能说你的第一反应是不准确的,你身边出现的很多行为都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只是没有留心而已!
而通过这次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的活动中,校长和重领导在台上讲话,强调了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全民安全教育主题,学校还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的重要内容,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市委宣传部、郴州市国家安全局的安排,我中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1、及时落实,制定方案。根据郴州市国家安全局的安排,我中心安排专人领取了宣传资料。4月8日,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传达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以及《刑法》中关于国家安全的相关罚则。会议通过了中心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
2、全面传达,认真学习。根据方案,我中心展示了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专栏,悬挂了两条横幅。4月11日,中心组织相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大家观看了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动漫、新闻报道和警示案例;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
3、开展讨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大家积极参与活动,认真进行讨论,对国家安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中心纪委书记雷源煌同志代表中心班子对活动进行了总结,要求大家要有人人有责的观念,树立牢固的国家安全意识;要结合实际,有维护工作信息安全的意识;要创新工作方法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和成绩的意识。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_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今年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4月15日,我市集中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市委书记、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仲彬就宣传教育活动作出专门批示。他强调,国家安全工作一刻也放松不得,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切实提升国家安全意识,筑牢人民防线长城,坚决杜绝发生国家安全事件,坚决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李仲彬强调,全市上下都要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特别是要集中抓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这个基础性、战略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建好筑牢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要突出抓好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国家安全监管和防范体系,坚决杜绝发生国家安全事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4月15日,我市集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9个县(市、区)分别设立宣传点,通过在市级主要媒体上播出国家安全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新媒体作品等公开视频宣传资料,以及设立案例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说等方式,组织市民群众了解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社会共识,“走进军营、感知国防”等国防教育活动、国家安全教育进学校相关活动,以及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一系列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也在全市同步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4月15日当天,我市总共设立31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点,印发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册),设置宣传展板275个,受教群众达到20万人(次)。
“生命有多宝贵,安全就有多重要”,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由于忽视安全所造成的一幕幕悲惨场面而令人震撼,日常发生的每一次安全事故令人触目惊心,我们不难想象,会有多少个家庭会因此家破人亡。这些血的事实,血的教训不得不令我们深思,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起又一起的安全事故,这些讲了千遍万遍的《安全规程》,怎么还会重蹈覆辙,让本该避免的悲剧再次发生呢?是安全责任的淡漠?是安全意识的不足?没有将安全真正放在心上?没有遵守安全制度?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触及到他们的灵魂?许多员工,只是被动地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被动地学习一些文件、计划,被动的记录每次安全活动的内容,总认为安全管理工作是领导的事,只要自己注意一点就行,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安全警句抛之脑后,根本不去想发生事故的根本所在,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强化“安全无小事,小事当大事,确保不出事”的安全工作做理念,牢固树立“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和压力感,时刻绷紧安全弦。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每天上班、下班,进入作业现场,可以发现我们周围有各种安全标识警示牌,这都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更是对我们一种无声的提醒,在工作中,我们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把安全责任关,把抓安全的工作落实到现场,把正规操作作为工作的唯一方式,认真接受事故教训,总结经验,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在工作中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及时劝阻,将上级的要求落实到思想上、行动上,确保不出事故,要做到精细化管理,人人事事处处把握好每一个细节,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坚决消灭应付、凑合等不良倾向,切实把“安全”记在心理,增强“安全”责任心,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伤亡的来临。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基础把不好,其他工作无从谈起,作为一名员工,首先要从本职工作出发,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从提高业务素质入手,勤学苦练,积极参加本工种的各项技术培训,熟记操作规程,克服精力不集中,干活毛糙的现象,努力打牢安全基础,构筑安全防线,让安全永记心中。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我们没有理由不珍爱自己的生命,作为企业中的一员,我们应该牢牢掌握安全知识,生产技术,提高安全意识,为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家人的幸福平安,我们要时刻牢记,安全为我,我为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X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全市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x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是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2日上午组织全局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x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播放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联合市法制办、团、国保大队等相关部门于4月13日下午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现场为学生讲解国家安全法制、案列警示、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上午在天发广场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群众就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也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部署,同步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将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形成城区+乡镇的全覆盖宣传态势,切实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四是利用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编发国家安全教育意识的相关内容信息,并于4月15日“国家安全日”当天发送给全市领导干部、全市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充分利用x普法网站、x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定期发布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为重点的国家安全知识,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
五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制作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并于“国家安全日”当天全天候在路口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学法氛围。
今天,我看了安全教育的电视节目。节目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地震、火灾、溺水、洪水和交通事故。我最关注的是关于交通事故的部分。
交通事故讲的是在马路上的安全知识。比如,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追跑打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骑车、或拦住车辆,不要翻越车道中间的栏杆,遵守交通规则等等。
预防火灾的主要有:晚上不要点蜡烛看书,不要玩明火。如果发现身上有火,不能快跑而是赶紧在地上打滚。
地震来时,应该保护好头部,快速躲到不易倒塌的物体下,如果被埋在废墟下,千万不要大喊,,用敲击的方式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如果有条件,可以适当补充食物或者水等。
这次节目,我收益很大更使我学到了很多安全知识。
至此以后对于安全一定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为社会贡献安全、为自己注重安全,使我们国家行成一个安全有序的安全国家!使人们免受不安全的损失!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天大家都在谈论安全知识,下面我就说说我自己的一些感受。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形势下不仅呼唤新的发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说到安全,这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字眼啊!但凡有一点儿的疏忽,就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迷路走失,交通事故,高楼坠落,校园暴力,绑架勒索等等,由于我们的天真无邪与无知,这些危机随时都围绕在我们周围。我们都有爱自己的家人,一旦危机发生,就会给整个家庭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与损失。
针对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安全,我们必须时刻防范着,因此,安全的意识是十分重要的。使我们跨出自我保护的第一步。但是仅有安全的意识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要学会正确的处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远离危机,培养我们抗拒 各种危险诱惑的自制力,是我们必备的防范武器。
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多少社会新闻和实际案例都充分说明做到安全并非易事,这些血与泪的经验教训让我们在脑海中形成了安全的意识。远离恐慌,拒绝暴力,真正学会自我保护是每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安全, 安全,是我们人生最大的幸福。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够完成其它的心愿。 当然,我们不仅仅要保护好我们自己,我们还要尽己所能的保护好我们的祖国!
今年4月15日是新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们一起聊一聊有关国家安全的那些事儿。
国家安全涵盖方方面面
国家安全并不只和安全部门有关系。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现在社会不断的发展,一个国家的安全利益越来越广泛,任何一个领域如果出现安全隐患,严重起来都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安全利益。我们处在一个高风险的社会,安全问题是高度关联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指出,“新国家安全法不是机械地把那些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分离开来,而是把国家安全确定为一种国家安全的核心利益,这体现了我们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司长吴浩认为,我国当前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因此,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是应对国家安全新形势的需要。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要制定实施政治、国土、经济、社会、资源、网络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保障国家政权主权安全,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传统安全和新安全一个都不能少
专家指出,与传统的安全观不同,新的国家安全观的目标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相对于人们较为熟悉的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安全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根据国家安全法,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莫纪宏表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进行审查是国际惯例。“在重大产业领域如果不进行安全审查,我们的产业结构就有可能被外部势力控制,使得整个经济发展失去了应有的可持续发展动力。”他认为,国家安全法特别要求把审查和监管制度结合起来,监督外资技术进来以后是不是按照中国法律来开展正常的经济活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国家安全“防火墙”。
在文化安全方面,国家安全法要求,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宣扬民族仇恨情绪等不良文化,任何国家都不会任其泛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说,“文化安全既不是文化锁国、限制言论自由,也不是我们不再对其他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我们要继续开展平等对话,在这个过程中丰富中华文明,给全人类作贡献。”
国家安全法首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李忠指出,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利益也从传统的领土安全等方面向虚拟世界发展。因此,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于捍卫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发展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题中之意。国家安全法提出,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你可以做到
事实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普及,国家安全的风险随时“潜伏”在看似平常的社会生活中。
2014年8月,浙江温州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有线电视网络遭非法攻击案,黑客将反动宣传信息通过技术手段植入电视机顶盒,近16万户人家遭受攻击;2015年8月,海南有关部门披露,一名渔民在三亚附近海域打捞到一枚可疑电子装置,经鉴定确认是一枚具有水下照相和光纤传输、卫星通讯等功能的无人潜航器。
那么,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能发挥什么作用呢?
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则应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专家表示,以保密为例,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不把涉密信息擅自发到互联网……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也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尽一份力。
外交学院国际安全研究中心秘书长凌胜利表示,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生物入侵、网络间谍、个人泄密等事件看,部分群众并非出自主观故意,只是因为好奇心而将外来物种带入境内造成生态影响,或被人利用导致泄密。因此,实现国家总体安全需要加强国民的国家安全教育,让个人从思想上认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普遍性和相关性,实现国家安全建设上下齐心。
“国家安全归根到底是人的安全。”莫纪宏说,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紧密相连,强调国家安全,最终还是要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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