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26 16:40:33 点击: 次
分公司会计调离交接制度
调离手续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移交手续
离岗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2.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2 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个人印章。
2.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帐目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移交。
2.4 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接管手续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3.1 库存现金必须与帐簿余额一致,短款自负。
3.2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3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3.4 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
3.5 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6 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
移交清册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一份,分公司一份,财务科存档一份。
监交
会计交接,由所属分公司经理和公司财务科长监交。
(责任编辑:单位文秘网) )地址:https://www.kgf8887.com/show-151-15057-1.html
版权声明:
本站由单位文秘网原创策划制作,欢迎订阅或转载,但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单位文秘网独家运营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