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10-03 09:47:39 点击: 次
缺少量化的具体规定和强制性的惩罚措施。
一、地税执法中的常见问题
近年来, 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 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的不断加大, 地方税收执法环境显著改善, 地税收入连年迅猛增长,广大纳税人明显受益。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地税工作还 存在一些与依法治税目标不相适应、与实现税收科学、精细、规范化管理目标不相适应的不足和问题。
(一)政策业务培训不够,基层地税人员总体政策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尚不足以适应和实现 依法治税目标
现在基层地税执法的中坚力量基本是九五年之后参加工作的“新生代”,他们的优势是年富力 强,文化程度较高,接受新鲜事物快,有较丰富的税收理论基础知识,其劣势是知识专业性、针对性较差, 实战经验缺乏。究其原因:
一是缺乏政策业务系统培训。
大部分干部自出校以来未接受过正规、 系统的政策业务培训,有的 只是以会代训的文件学习、或者所得税汇算等专项检查的突击短训,这种培训由于时间短、内容杂、工作 生活干扰大、精力不集中,加之培训税种的多样性、讲解内容的零乱性,难以取得好的培训效果。
二是政策业务自主学习缺乏。地税“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管户多,税种多,代征项 目多,事务杂,难有足够的时间心无旁骛地投入学习。
三是缺乏言传身教与实战演练。
大多地税“元老”都有较强的实战经验和查账技巧, 但多数“新 生代”缺乏正规的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在日常检查和管理中基本都是采取查阅文件、电话请示、边看边 学的方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其征管流程、检查技巧与程序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欠缺,与当前税收科 学、规范、精细管理的要求相差甚远。
四是地税收入任务压力过大, 严重分散了业务指导部门的精力, 逐渐被动形成了重收入、 轻业务 的现实。
五是税政文件太多太杂,不利于熟练掌握和运用。据不完全统计,仅 2005 年省部级出台的税政 文件就多达 188 份,总字数达 46 万,其中强调税收纪律的 3 份,规定税收政策的 185 份;增加新的规定的 32 份,改变既有规定的 41 份,重申既有规定的 115 份;发布通用规定的 142 份,规定地区、行业、部门、 企业等个别问题的 46 份;综合类 6 份,征管、稽查类 23 份,流转税类 17 份,所得税类 48 份,涉外税收 类 24 份,资源税、财产行为税、农业税类共 30 份。如此多而杂的税收文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作保
证,要想做到全面学习、准确领会、牢固掌握和熟练运用,难度可想而知。
(二)税收宣传力度不够,纳税人依法维权意识不高,办税能力不强,尚不足以适应和满足依法 治税目标要求
时至今日,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偷税逃税现象时有发生,欠税不缴不耻反荣,催 报不报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有主观的一面,部分业主见利忘义,私心使然,故意少报、瞒报、不报,心 存侥幸,能拖一天算一天,少交一分是一分,查出一分补一分;也有客观的一面,现行税种太多,政策变 化太快, 税收与财务会计处理差异太大, 各税种计算专业性太强, 税务人员尚不能完全掌握, 况且纳税人? 同时,税收宣传力度不够,税法没有植入人心,纳税人对社会主义税收、税法刚性认识不透,体会不深, 学法用法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是更重要的原因。税务部门每年都要举行轰轰烈烈、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 动,但效果却不理想,其根源主要体现在:
一是宣传的层面不高,缺乏权威、专业新闻媒体的全程参与,缺乏专题税收知识讲座,缺乏精彩 的电视文娱晚会,缺乏偷逃税款大案要案的权威披露,缺乏税收感人事迹的宣传报道。
二是宣传声势不大。
一般都是税务部门或政府牵头, 相关部门、 企事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代表参与, 在每年的四月税收宣传月,集中采取的形式多为广播、电视、报纸报道,会议讲解,座谈,宣传标语,板 报专栏等,由于存在报道延续时间短,会议座谈受训人员少,标语内容空洞单一,专栏阅读人员少等缺点, 使得宣传效果欠佳。
三是宣传力度不大,缺乏正反典型案例宣传警示,没有让广大纳税人充分认识依法纳、协、护税 的神圣和荣耀以及违反税法、偷逃抗骗税对国家利益造成的伤害、自己所要付出的可耻代价。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滞后,税企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数据互换、信息交流不畅,造成 征税成本、纳税成本、税收管理间接成本畸高
突出表现在: 一是企业税收申报软件缺乏或严重落后, 或者没有实现与财务软件的有效衔接, 使 企业财务处理与纳税申报无法实现数据共享,无法实现税款的自动、准确计算,增大了企业纳税成本。二 是广元市地税局自 2007 年 1 月 16 日起城区税收实现集中征收,标志着征收、管理、稽查三位一体、相互 监督、相互制约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基本建立,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征收、管理、稽查效能起到了积极作 用,但由于信息化建设的滞后,客观上进一步增大了管理成本和纳税成本。二分局主要体现在管理一所和 三所。以一所为例,一方面税务所无法与局域网有效连接,造成管理机关无法及时查询、了解掌握各纳税 人税收缴纳情况,无法对相关数据准确统计分析上报,不能及时对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另一方面纳税人 办证、申报路途远(最近的约 10公里,最远的 30 余公里),并且没有公交车可以直达,增大了纳税成本。
三是税收征管软件落后,无法满足现时需要。目前全市使用的征管软件有华夏 DS'2000 和华夏 DS'2002
两种版本,前者是在新《征管法》颁布实施前开发设计的,其设计办税流程与现行政策规定有较大差异, 后者只在前者的基础上稍有改进,二者共同的缺点是税收适用性差,性能不稳定,运行速度慢,程序容易 出错,统计数据不准确,不能满足税收精细管理要求。四是各项数据统计多而杂,严重分散了基层的精力, 多头要数据、重复上报同一或相近数据现象普遍。以二分局管理一所为例,全所只有 4 人,管户接近 400 户,征收任务近 6000 万元, 管理任务相当繁重, 但每年至少要挤出 1/5 的人力和精力应付数据统计上报工 作。如果信息化建设跟上了,计算机进行自动统计,就不需要浪费这么多的人力和精力。
(四)税收法制建设滞后,税收程序过于复杂,涉税行为难以规范
一是税收政策法律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委、部、局修改税法、扩大解释税法现象普遍, 税收优惠太多太乱,常常出现法律与文件相互冲突,规章与文件相互冲突,平级文件相互冲突,选择适用 条文时出现困惑,到底按“高位法优于低位法”原则,还是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抑或是按“后 法优于先法”原则?
二是部分税政文件缺乏权威性,经常对部分行业、 部门或单位作出特殊优惠规定,而受惠对象大 多是低风险、高收益、高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单位),这样的特别规定不容易让广大民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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