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10-14 09:48:49 点击: 次
编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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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监督处消防施工合同-消防范本
防火监督处消防施工合同-消防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示范文本)
制定新牌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
制定
新牌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一、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不■范 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前请仔细阅读,个别大型企业有 特殊要求的,此合同应当作为附加合同使用。
二、 消防工程专业性强,涉及公共安全,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双方 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尽到审慎义务,力求合同条款约定 具体、严密。
三、 承包人应具有相应的消防工程施工资质,发包人签订合同前 应验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四、 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疆消防产业信息网备案。
五、 本合同中的名词含义:
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 承担支付工
程价款义务的当事人。
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 体资格的当事人。
工程: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工程价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 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款项。
前道工序:直接影响本工程开工的,需要在先完工的工程。
书面形式:指书面合同、指令、通知、决定、信件和数据电文(包 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
六、 本合同文本白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
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 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结合本工 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白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建筑面积:
第二条 工程范围(检测内容在方框内打 寸
口消防供配电设施口消火栓系统
口消防供配电设施
口消火栓系统
口白动喷水灭火系统
口气体灭火系统
口机械排烟系统
口防火分隔设施
口灭火器
第三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请在方框内打勾) 口包工包料
□其他:
第四条合同工期
口火灾白动报警系统
口固定消防炮系统
口泡沫灭火系统
口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口消防电梯
口应急广播系统
一、本工程日历工期为 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 月 日。
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 日内进场施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 因甲方计划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 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 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 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 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 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
停电 日以上(每次连续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 影响本工程进度 的;
(六)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 的;
(七)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经催告后—日内 仍不支付的。
第五条工程价款
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工程价款,并附〈〈预算
单》:
一、暂定价格。工程价款暂定,双方在结算时确定最终工程价款。
(一) 工程价款暂定为: (大写),(小
写)。
(二) 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
二、固定价格。工程价款固定,根据招标图纸及综合单价确定, 仅在下列第(二)项情况出现的,调整工程价款。
(_)工程价款为:(大写),(小写)。
(二)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1)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或者工程价款管理部门的价
格调整,双方作如下约定:
(2)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甲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 成费用增加的;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O
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
O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一、 工程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
的%。
二、 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经双方确定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工程量的计算约 定如下:
三、 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或消防备案后 —日 内,甲方付至工程价款的 %。
四、 本工程需要结算的,经双方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 日内, 甲方付至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 — %。
五、 本工程质保金为本工程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 %,待 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工程结算
一、 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消防备案后 —日内,乙 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双方进行工程 结算。
二、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 日内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第八条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 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 说明 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向甲方出具总工期进度计划,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二、 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 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 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 收。甲方没有验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的, 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 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五、 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白治区有关规定。 使
用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的, 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 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
第九条调试与验收
一、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白接到验收
通知 日内组织白行验收。
二、 白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白行验收不合格 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整改, 返工整改后再次申请甲方 验收。因返工整改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乙方应当承担 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三、 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 备案。
第十条质量保修
_、乙方负责保修的范围为:
二、 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 —年,白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 合格或消防备案之次日起计算。
三、 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
面保修通知之日起 日内派人维修。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 在质保金中扣除,该费用不应超过同期市场价格。质保金不足以支付 甲方委托的他人的维修费用的,乙方应负补足差额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地下水、气管道、电缆管线布置
图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隐蔽工程布置图, 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 经双方确认并形成书面文件。
二、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电、加工场地、仓库、垂直运输、
临时住房等方便施工的设备、设施,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说明使 用注意事项。
三、 指派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
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量,协助乙方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验收、变更、 登 记 手 续
和—
甲方代表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四、 甲方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市政、路政、供电、供水等审 批手续。
五、 甲方负责选派至少2名工作人员,交乙方进行消防系统安装、 调试、验收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消防设施操作培训, 达到熟练掌握消 防设施系统操作、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等要求。
六、 甲方采购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系统组件、 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 有关标准要求,有关产品供货凭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有效 证明文件应当齐全。
七、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经批准的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文件,确需改 动时,应将设计方案报原受理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备案。设计变更经 批准后将变更后的设计方案文件移交乙方。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 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乙方 驻工地代表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妥善保护好施 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五、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
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六、 对甲方选派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系统安装、调试、验收过 程中的技术交底和消防设施操作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系统操 作、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等要求,并提供竣工图 套。
七、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具有承揽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合法资质, 并将以白身拥有的资质和技术及其他资源履行本合同。
八、 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 不得擅白 修改消防设计或降低技术标准施工,并依法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 量负责。
九、 编写施工方案,建立健全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质量管 理体系,落实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白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十、选用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系统组件、 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设计 文件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有关产品供货凭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 入制度有效证明文件应当齐全。
H^一、竣工前协助甲方编制以下资料: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白动消防设施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白动消防设施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 乙方支付甲方本工 程价款%的违约金。
二、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 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 用。
三、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未支付部分价 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 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 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后经 验收或备案抽查仍不合格的,乙方按本工程价款 %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五、 工程未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甲方擅白使用, 造成的工程质量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 因选用、采购消防产品质量不达标,或相关文件资料不齐全, 或经消防部门检测不合格,选用、采购相关产品的责任方承担相关连 带责任,并负责更换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相关设施。
七、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期限等其他问题, 应属免责范围或由甲 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 其他
第十四条增补内容(添加条款时填写)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 合同生效
本合同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
各执 份。
二、 合同解除
(一)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未按约支付工程价款的, 且未支付部分价款达到本工程价款的 %时,经催告后 日内
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白解除合同 通知书送达乙方时解除,合同解除并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 日仍未完工的;
2、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主要义务致使甲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 未经甲方同意转包分包本合同项下工程的;
4、 不服从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的工程施工安排的;
5、 拖欠工人工资致使工人闹事影响甲方整体工程施工的;
6、 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经甲方或监理人提出要求返工整改,乙
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工整改的;
(二)合同解除后,甲方根据已完成的工程支付相应价款,乙方 应妥善做好材料、设备及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白有机械设备 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给予配合。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 可以协商解决,或向工 商部门、消费者协会申请协调解决;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 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甲方:(加盖印章)
法人代表:
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乙方:(加盖印章)
法人代表:
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定义、符号、缩■略语
4职责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
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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