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3-07-21 09:20:06 点击: 次
这个世界,用理智来领悟是个喜剧,用感情来领悟是个悲剧。
认真读完《傲慢与偏见》是在这个炎热的夏季。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高中,只是,那时候并没有那样打的耐心读完。面对故事里的一群待嫁女人的闺中繁琐,总是觉得没有读下去的欲望。
简奥斯汀擅长书写女人,在那个封建思想禁锢的年代,她想要用文字来反抗,她想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对于女人来说,爱情与婚姻总是关乎一辈子的幸福,这就成为简奥斯汀用以反抗的工具。金钱和门第至上,是那个年代普遍流行的婚姻观。待字闺中的简奥斯汀却不以为然,《傲慢与偏见》中隐含的婚姻观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
作者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种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生存之道;一种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纯粹是建立在美貌与情欲的基础上。
夏洛特本是伊丽莎白的密友,却在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之后答应了柯林斯的求婚。她是一个老处女,她的财产很少,嫁人是她的一贯目标。她认为“嫁人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是,总归是女人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他们不挨饿受冻,她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可以说,夏洛特代表了剩女的思想。评论者们总是说,夏洛特的婚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似乎他们对夏洛特的想法表示出一种批判的态度。但是,我总以为夏洛特是处于那个时代下的牺牲者,也由于自身条件(没有美貌、才华、财产)的有限而做出的选择。应该说,夏洛特的选择是另一种形式的反抗:她不愿意继续住在父兄家,依靠父兄的救济而孤独终老,所以她要找一张终身可靠的饭票。
而莉迪亚的行为,则让我感觉到一个问题少女的产生。莉迪亚的轻佻、放荡、风流、自私自利、爱慕虚荣……简直是为所有人所不齿的缺点集于一身。莉迪亚这一形象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缩影吧!一个想要嫁一个相貌漂亮体面丈夫的女人,她热爱军人,最后与威克姆私奔。依靠达西的救助之后才得以结婚,但是,却没有一丝懊悔与羞耻之心。
请珍惜那个甘愿为你改变的人。相比较而言,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这两对的结合,则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他们彼此相爱,彼此宽容。“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伊丽莎白因为达西的怠慢而对达西产生偏见,后又听信小人谗言,更是信誓旦旦绝对不会嫁给达西。而达西也从对伊丽莎白的平凡相貌中渐渐地发现那隐藏在她身上的魅力。
说真的,两个人化解误会和偏见之后,性格都改变了。他们为彼此而改变,那性格里的缺陷在感情的升华中逐渐消除。这样的感情发展起来更加牢靠。从伊丽莎白的身上当然能够看到简奥斯汀的影子,那是简奥斯汀对理想生活的幻想。她把自己的理想幻化为伊丽莎白,获得了幸福;但是,却在现实的残酷下,终身不嫁。
对于简奥斯汀的终身不嫁,我总觉得是一个一定程度上的悲剧。她希望用理智来处理情感,所以,她认为“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但是,她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宁愿期盼一份真挚的爱情而终身不嫁。这个倔强的女人,面对现实的残酷时,不屈从的同时也浪漫了一把。
毫无疑问,简奥斯汀小说中所提出的婚姻问题:经济与爱情的平衡。其实更是当今这个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人们总是希望在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谈感情,有了面包之后,才会有力气去谈爱情。我们不得不关注到一个问题,简奥斯汀的小说中,人物都是中产阶级,而非底层人物,他们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有一定的身份与学识。如若不然,怎么能够有仆人和那么多的“强加的休闲”?如果忽略了这样的背景去谈金钱与爱情,都只是代表一部分人罢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生活无望的人呢?金钱与爱情,他们又会怎样选择?
当然,爱情和面包能够兼得是最理想的状态,就像伊丽莎白与达西。但是,当今社会,不是每一个伊丽莎白都能有幸遇上一个达西。
我无法做出判定,金钱与爱情该怎样取舍。选择应该是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之上的吧!就像考试时候的选择题,你只能从给定的选项中选择,而这就是选择的条件。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述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向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可是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之后明白才那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仅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我巧妙的奉承本事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我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貌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样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十分”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简便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欢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_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十分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终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我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我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可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我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太宰治,他大约的确已经死了,而世界还在继续不幸着。但,地球还在转,太阳照常升起。”
这是一部可以让人感到深深的压抑,如同被鬼压身一样,喊也喊不出来,动也动不了的恐惧的书,所谓的《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的色调是以绝望为底,暗淡无光的,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力,以至于竟然不可能一口气读完,我必须先歇一歇,缓一缓。它带给我的冲击实在太大,让我害怕着什么似的。读书,最怕的是和作者产生了共鸣,因为那样你一下子就陷了进去,无法自拔。对我来说,所谓人的生活,实在难以捉摸。
小时候的叶藏,是一个心思很重的孩子。太早的成熟使他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敏感。虽然生活在所有人中间,但是他给人的感觉却是离群索居的,与周围人显得格格不入。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幸福观与这世界所有人的都大相迳庭,并为此而彻夜难眠,痛苦呻吟,走火入魔。这种状态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是离经叛道,一旦他表露这种想法的话,大概会被人当做精神病人,送进冰冷冷的医院吧。对他来说,里里外外的世界都有着可怕的相似。
后来他决定扮演一个小丑,来掩饰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来取悦这世上所有的人,自己的亲人朋友,自己的老师同学,乃至周围各种形形色色的所有人。读到这,叶藏,你就是个与生俱来的边缘人,若是在人群里碰上一位被认为如你一样的边缘人,你一定会对他很和善吧。这种和善,我相信甚至到了让你自己着迷的地步,因为你我皆知,只有你一个是边缘人。我想你会对我和善,但你我不在同一世界。你在纸张中,我在尘世中,你终究不爱那世界,我终究深爱着我所存在的世界!
痛!痛!痛!这本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承受的,不知他的这种想法从何而来,消极悲观……你可以赋予它所有你能想到的负面词汇,这或者已注定了叶藏以后生命的悲剧。我们无法去同情叶藏,因为你一旦开始同情,便代表着你开始思考,过后,你会骇然发现,你与叶藏并无不同,每天都戴着一张连梦境都存在的面具,我们恨不得撕下它,但没了它,没了它,会怎样啊!过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日子,无时无刻不在看着别人脸色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周围人对自己的看法,无时无刻不活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可真累,也真可笑,我还好,对,还好……
长大后的叶藏,越发的颓废、逃课、酗酒、抽烟、嫖妓……糜烂的生活像极了那不应受世人所唾弃的祥子,他也在冰湖上与常子坠入了进去,无尽的深渊,不再孤独,可叶藏却……他还活着,常子死了,而这样活着他需要吗?行尸走肉一般卑微地的活着,压抑!压抑!压抑!
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著,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无法形容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以叶藏的独白谈到:“当苟活着是罪过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记对方或是自己心里,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是被这样的恐惧胁迫着,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是太宰治的成就,同时也造就了他的悲剧。有人说太宰治把人性看得太透彻,但我觉得他还不足,他只是放大了人生的孤独,才对人性失望,灵魂憔悴破烂,而进一步放任自我,不设底线,最终积重难返。是啊!我们把世界看错,反说它欺骗了我们!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太宰治的选择。
我唯一愿意视为真理的就只有这一句话: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我急切地盼望着,可以经历一场放纵的快乐,纵使巨大的悲哀将接踵而至,我也在所不惜!我相信唯有尽力致辞,方不致癫狂!因为怯懦,所以逃避生命,以不抵抗在最黑暗的沉沦生出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不选择生,所以拒斥粗鄙的乐观主义。《人间失格》便相当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后,我想吃点好的,睡个好觉,明早太阳依旧升起,我依旧怀着对明天期待的心,依旧快乐!啊!我有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这是莫大的幸福!自然万物都能使我心头一笑。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每天的傍晚是我的读书时间,我喜欢这份宁静、温馨和从容。就是伴着这份宁静从容,我读完了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并看完了它的同名电影与电视剧。虽然上学期间读过这部小说,但也只是走马观花,一味追求故事情节,这次细细品读,才发现它的真正魅力,让人久久回味。
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出生于18世纪的英国乡村小镇,她没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她终身未婚。奥斯汀的作品以轻松诙谐的笔调,描绘了当时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与田园风光,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爱情风波,一扫当时文学界假浪漫主义潮流。
《傲慢与偏见》全书讲述了四桩不同的婚姻,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在她眼里,其中的两桩婚姻是不幸的:一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表兄柯林斯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二是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与威尔的婚姻,完全建立在初次相识与美貌之上。夏绿蒂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却接受了自高自大、愚蠢的柯林斯的未婚,只因家里没有多少财产。对于婚后生活,夏绿蒂也抱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姻状况在现代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我认为单纯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婚姻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一个感情淡而无味的婚姻里,人的乐趣何存?夏绿蒂固然可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是她的精神世界永远是苍白的,她安排与柯林斯每天见面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她是多么聪明,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啊,一个无财产的女子就这样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
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是另一种情况的婚姻。在五姐妹当中,她行为最为放荡无知,每日只知与军官调情。她贪恋威尔的美貌,冲动的跟威尔——一个表面温文尔雅,实际生活放荡的人私奔,置家人的感受于不顾。后经达西的慷慨解救,两人才苟合结婚,婚后丽迪雅还在家人面前炫耀幸福,实在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伪君子,可想而知婚后生活如何拮据,全靠伊丽莎白与达西救济生活。
奥斯汀所推崇的是后两桩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吉英与彬格莱的婚姻。美丽而文雅的吉英与活泼机智的伊丽莎白对待婚姻的态度是理智聪明的,她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物质与相貌的因素。达西在初次见到伊丽莎白的舞会上并未对伊丽莎白的外貌产生好感,也反感她家人的低俗无知,但是随着越多的接触,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伊丽莎白也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发现了达西的美德,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成就一桩美满的姻缘。尽管他们在门第与教育上存在差异,但婚姻生活是依然是美满幸福的。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傲慢与偏见》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也是深入的。傲慢与偏见属于人性弱点最常见到的两种。出身高贵、财产雄厚、地位高高在上的上流人最容易染上傲慢的习气,对贫穷、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达西就是其中一例。而地位低下、财产少而又有强烈自尊心的人在面对骄傲的优越者时则以偏见相对抗,这是另一种扭曲的傲慢,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伊丽莎白最初看不惯达西的傲慢,受风度翩翩的威尔的蛊惑,更对达西的人格产生严重的偏见,但随着深入了解,才发现误会了达西。但是她能勇敢地纠正自己的观点,摆正自己的态度,这一点是值得尊重的。而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的情况下,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并积极改正,这才成就了这桩美满的姻缘。
不难想象,如果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后傲慢依然故我,如果伊丽莎白在了解真相后没有面对达西的勇气,那么他们之间永远都会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有摩擦,有冲突,有误会,但只要你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自己的缺点,削去自己的棱角,小处说,能达到人人和谐、群组和谐,大处说达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学生时代我就喜欢《简爱》,这么多年来对这本书一直爱不释手。《简·爱》曾经一度震惊了全世界,也征服了全世界。从书的名字来看,这是一部以一个名为 “简爱”的人为主的一篇小说,可是究竟是什么能使它在全世界这么有影响力。
《简·爱》的女作家由于家道清贫,她父亲不得不把家里除小女儿以外的四个女儿都送进一所专供穷牧师子女上学的寄宿学校。这所学校管理不善,生活条件极差,学生们染上了肺结核,还发生了瘟疫这就是《简·爱)一书中洛伍德学校的真实写照,这种简陋的生活环境在书中也都作了详细的描写。后来,夏洛蒂曾经到富贵人家做过家庭教师―当时家庭教师在社会上备受歧视―她感到受辱,没干多长时间就离开了。在书中,通过对桑非尔德府贵妇们聚会的场景,她对这方面也有所披露。书中还有一段浪漫曲折的爱情―爱小姐与罗彻思特先生,这位罗彻思特先生的原形也很可能就是夏洛蒂在布鲁塞尔学习期间遇到的一位老师―康思坦丁赫格。可见,夏洛蒂·勃朗特能够写出如此之绝世佳作,也是大量取材于生活,并将自己对世事的看法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作家不能完全脱离生活,生活才是写作素材的源泉,夏洛蒂?勃朗特与《简爱》就是一个典范。
《简爱》这部小说为何会如此成功呢,也许像这样的故事在现在随处可见,也许琼瑶写的爱情故事并不逊于夏洛蒂?勃朗特。但是,这种大胆突破的创作素材在当时是足以引起轰动的。它一反历来文学界专爱描写美丽动人的名门淑女的惯例,塑造了一个身材矮小、貌不惊人、出身低寒却自尊自爱、富有反叛精神的平凡妇女形象。她宣扬平等,她渴望自由,她勇敢正直,对金钱不屑一顾而且藐视门第。虽然最后她与她的主人罗彻思特先生恋爱了,但是他们的恋爱是基于精神上的平等的。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她也一反往常妇女总是扮演被倾慕、被爱抚的角色,而是毫不隐讳自己的感情,独立自主,热情坦率,与男人平起平坐。当她得知自己心爱男人的疯妻还在时,她又是那么毅然地离开了罗彻思特先生,离开了舒适的生活,走向陌生的世界中去了。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她的反叛性格又使她拒绝了圣约翰,挣脱了宗教的束缚。就是这样,这位顽强勇敢的孤女以她不停的斗争吸引了读者的心,尤其是女性读者,并激起了他们的共鸣。正是简爱―或者说是夏洛蒂·勃朗特本人―能够藐视一切,正视是非的这种精神,才使她获得了如此的成功,这也是我们应得以借鉴之处。
如果一个作家只有好的构思,却没有好的文笔,那么他也决不会成功。夏洛蒂用笔简洁、清新、生动、细腻、贴切。她特别善于遣词用字―一组词真实地反映了她的思想,其他的词尽管看起来意思完全一样,但效果却逊色得多她还善于刻画人物,凶狠的里德太太,仁慈的坦普尔小姐,庸俗的贵妇人,骄横的英格拉姆小姐,甚至爱慕虚荣的小阿黛勒,都栩栩如生,为这本书增添了不少传奇色彩。她还善用对比手法,如:简爱对爱情的感受中,罗彻思特是温暖、明亮、深情,圣约翰则是严峻、冷漠、生硬;又如:圣约翰的两个妹妹善良热情、相亲相爱,而里德家的两位小姐却自私偏狭、互相仇恨。这样的对比使人物性格更为明显,更能生动地衬托出小说的主题。对于这种写作技巧,我们应多加留意,并也能运用到平日的写作中去。
总之,读过《简·爱》之后,我觉得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洗礼,在对事情的看法上和对文章的品读鉴赏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以后,谁要是问我觉得《简·爱》这本书怎么样,我想我也会赞不绝口的。
大学的第一个暑假,面对着漫长的假期来临,放假前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其中就有《傲慢与偏见》。比起刚刚读过的、令人悲伤的《红字》,这部《傲慢与偏见》却让我不时地捧腹大笑,这部作品里并不是每件事都十全十美的,但读起来十分有意思,不过仔细想想,我的那么多次笑中,必定有九成以上是在“嘲笑”。
这是奥斯汀的经典之作,是一本充满了生活色彩的书,描写了班纳特家庭中五姐妹找自己丈夫的事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偏见与世人的傲慢,当时的人不追求真正美满的婚姻,而是财富与地位,这是现在万万不可以取的。婚姻其实不是金钱、财富、地位和外表,而是夫妻之间真正美满的感情,那个婚姻的真谛是夫妻之间的和睦相处,感情融洽。
我们在世界的两端,彼此吸引又无端猜疑,傲慢与偏见——双生的姐妹花,开得如此绚烂,以致于迷失了视线到达心灵的距离。
当达西迎着第一缕朝阳向伊莉莎白走来的时候,露珠还在草叶间沉睡,广袤的原野上雾蔼尚未散尽,与流水一起缓缓流淌的音乐里,只有风不经意地来去,暖阳越过云层低低地洒向青春耀眼的年华。
爱情的魔力惯会使沉静的人陷入疯狂,当达西忧郁傲慢的双眼因着内心情感的煎熬而显得慌乱时,当他无助甚或难以控制细微的情绪波动向伊莉莎白表白:“你已掳获了我的灵魂和肉体,我爱,我爱,我爱你……”时,爱情的纯真美好再一次深深,深深打动了我。
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简、宾利等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肯、柯林斯和本内特太太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她虽然没简那么美丽,性格也没她那么温柔,但是她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达西是一个“傲慢的家伙”,一开始就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但是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通过这部作品,我们看到了理想的婚姻——虽为数不多但是可能的。我明白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什么,而且不只是婚姻,在交友乃至更深的社交中,虽然在未彻底了解别人之前一定要保持警觉,但一定要真诚,充满理智但又绝对不可以欺骗自己的感情。
如果你还相信爱情,相信爱情抛却了世俗欲望的本真,如果你是个完美主义者,对纯洁的爱还有坚定不移追求的信念,那么请看看《傲慢与偏见》吧,感受简·奥斯汀终生未嫁的遗憾,感受一个早逝的女人对爱情的唯美诠释!
“胆小鬼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太宰治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太宰治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他抱着这样的想法,在人世间不断摸爬滚打,多次想离开这个世界,上帝却没有马上成全他。他一生创作了许多文学作品,其中最着名的莫过于《人间失格》。这本书是他的内心独白,在这里,人性的丑陋与虚伪无可遁形。
太宰治用他那灰色笔调,描述了一个名为叶藏的“胆小鬼”,他渴望得到爱却又不懂爱,他无法理解人类社会,只有以滑稽搞笑为自已戴上“假面”,他越发感到绝望,多次想离开这个世界。“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他在最后如是说道。
太宰治最终还是成功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感情去对待他的死。是为他的解脱感到高兴,还是为一位文坛巨星坠落而感到悲伤,我陷入了沉思……。其实我们都是“胆小鬼”,害怕自已受伤而欺骗自已,害怕自已被欺负便装做坚强,害怕自已融入不了社会便戴上名为好人格的“假面”。我们不断地伪装自已,并在那名为“社会”的竞技场与人争斗,而且是现场之争。成功的人将登上名为权利的“牢笼”,失败的人则被踢下那名为自由的“地狱”。人真是个矛盾的群体,抛弃幸福与快乐去追求名利,等名利得到了才发现最重要的快乐已被抛弃,当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快乐时,却人已老矣……。我们总是只看见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总是只顾自已利益,不为他人着想,我们总是为达到目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等做完了想做的一切,才猛然醒悟这不过徒劳而已。太宰治用文字和生命,赤裸裸地讽刺了这个社会,讽刺了身为“胆小鬼”的自已,也讽刺了两面性的人类。
可太宰治他却是爱这个世界的,在《人间失格》中,京桥酒吧的老板娘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幽默风趣。只要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也是个像神一样的好孩子”她在叶藏最落魄的时候收留了他。还有其他关心叶藏的人,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不是吗?家人、朋友,甚至是陌生人,社会中总有这样一些人,在你最危难的时候帮助你,他们的热情就像一团火,慢慢融化你那紧闭的心,使我们日常写作好助手慢慢走出那名为“胆小鬼”的外壳,变为真正的自我。
日本畅销书籍之一《自杀的100种方法》的最后一页,赫然印着几个大字-----所以,自杀很痛苦,好好活下去吧,陌生人。作者充满善意的几个字,可能拯救了成百上千的人,也抹除了那名为“黑暗”的世界。太宰治从内心渴望幸福,抱有希望,可他最终还是自杀了,也许,只是少了一个像京桥酒吧老板娘这样善良的人。
《人间失格》这本书改变了我,让我懂得去感知别人的爱,更懂得付出善意去帮助像小叶一样的人。曾经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或许我们总是先恨透了这个世界,然后才决定爱上它的。”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爱情,当我知道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知道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爱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
我很久以前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当然,假如一点好感都没有,那我也就没那种耐心用睡觉时间来看它了)。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当时社会意识就认为女子无法写小说),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例如世界观及知识的丰富性)。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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