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27 16:32:24 点击: 次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可能调升 财政补助占到3/4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
随着医疗费用上涨和保障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记者了解到,202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可能调升。对此,记者向人社部和卫计委发函求证,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出于对参保积极性等因素的考虑,多年来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的比重从最初的1∶1变成了目前的约4∶1。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经办人员需在24小时内到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窗口备案,领取《医疗通知单》,暂按工伤职工管理。同时报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
有专家担心,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3/4左右,我国的居民医保已出现“泛福利化”倾向。
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全国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同时要求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早在去年起就已经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目前暂不考虑调整居民医保参保人的缴费比例。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保制度将实现“六大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一位财政部人士表示,财政应该补贴居民医保,但不应补贴到这样高的比例,未来应降低财政补贴在居民医保筹资中的比例,建立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对于改革方向,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认为,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可参照职工医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约为3∶1),将居民医保缴费财政和个人分担比的调整目标也确定为3∶1。
去年以来,我国多地推动异地医保结算工作。苏海南认为,城乡统一后,城市居民和农民在同一制度下,更有利于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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