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1-08-08 08:14:45 点击: 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公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这一《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业内人士认为,这项政策也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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