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22 09:32:56 点击: 次
医院重要药品供应短缺应急预案
1. 目的: :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时重要药品短缺问题,做好药品保障工作。
2. 范围: :全院。
3. 定义: :无。
4. 权责
4.1 医务部:负责制定医院《常用应急药品储备目录》。
4.2 药学部:负责突发事件时重要药品供应保障。
5. 制度 内容
5.1 常用应急药品储备 5.1.1 医务部根据临床治疗指南等确定医院《常用应急药品储备目录》及储备数量,并每年修订。
5.1.2 医院与公司签订应急药品保障协议。
5.1.3 药学部按《常用应急药品储备目录》进行采购和储备,按规定限量设置提示信息,储备数量不得低于最低报警线。
5.1.4 药学部及药品采购员留取兄弟医院及药品配送公司的储备药品目录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信息变动时应及时更新。
5.1.5 突发事件时执行绿色通道药品供应。
5.2 应急启动时药品供应保障 5.2.1 医院启动突发重大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后,医院应急救治专家小组制定本次突发事件的应急药品目录和数量。
5.2.2 突发事件发生时,直接使用《常用应急药品储备目录》中的储备药品,执行绿色通道药品调剂流程。
5.2.3 储备药品数量不足 5.2.3.1《常用应急药品储备目录》中的储备药品数量不足时,按应急药品保障协议从配送公司采购。
5.2.3.2 我院未实物储备的应急特殊品种,配送公司储备药品目录中包括的品种,通过绿色通道采购;兄弟医院目录里有的品种,进行借用。
5.2.3.3 药学部推荐同品种、同适应证、不同产地、剂型的其他替代药品。经突发事件应急救治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进行采购。
5.2.3.4 对于供应极为紧缺、无法替代的急救必备药品,向省卫计委申请援助,从其他地区调拨或组织相关厂家生产或通过媒体向社会中请援助。
5.3 突发事件结束后的善后 5.3.1 不常用品种退回配送公司。
5.3.2 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结束后,临床科室(病区)应将药品使用情况和剩余药品分类整理,包装完好、没有污染、可继续使用的剩余药品退回到相应药房。
5.3.3 药库应及时联系配送企业,对有效期内无法用完的药品,做好退货工作,无法退回的品种按本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处理。
5.3.4 药库根据突发事件期间药品供应与使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药品库存。对过度供给的药品,在重新储备时适当减少储备,对于
供应不足的药品则适当增加储备。
5.3.5 对突发事件期间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供货的及时性、药品质量、药品有效期、药品价格、对剩余药品的协助处理等。评估结果可作为列入我院处方集采购及重新制订储备药品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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