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1-08-01 08:12:09 点击: 次
组织课程的讲授及考核。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不少于21学分(政治理论课3学分、外语2学分)。
公共专业理论学习课程为培训基地对规培人员开设的公共专业理论学习课程,由规培基地组织课程的讲授及考核任务。
课程教学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案例研讨、专题讲座、网络教学等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原则上在第一学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主要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进行,各培训基地应予以支持。课程考核采取笔试、学术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其中,学位课程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公共专业理论课考核由所在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各门课程考核均为百分制,并以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三、临床能力训练和考核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有关住院医师培训的规定执行。临床能力训练第一阶段为通科能力培训(24个月),即在中医各相关专科轮转培训,主要对中医临床工作能力进行培养,要求掌握相关的中西医临床基本技能;第二阶段为专科能力培训(9个月),即在所学专业进行各专科培训,以强化各科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提高此类专科疾病的诊疗能力,掌握中医专科诊疗规范、临床操作技术、中医专科特色疗法。根据中医临床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将师承培养方式融入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每周跟师半天,累计每年跟师不少于30次。培训期间,可采用临诊抄方等多种形式学习指导教师学术思想、诊疗思路或临证经验。主要考核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实践操作及思维能力。最后,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研究生,认定其临床能力考核合格。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在选题过程中,鼓励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从临床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临床需求,进行具有科学性与实用性的规划研究,鼓励研究生对专业最新进展密切相关的自主选题进行剖析研究。接下来进行开题报告及考核,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一般在第一学年进行开题考核,考核小组对研究课题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进行评议。开题考核时应具有详细记录,并填写相应表格。接下来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体现中医学独有的特色,鼓励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设计论文过程中运用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中医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医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可以有多种形式,例如:病例分析报告、临证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临床应用基础研究、专业文献循证研究、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最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答辩过程将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工作细则》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进行。研究生须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考得《医师资格证书》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提出学位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通过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提出授予专业学位的建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颁发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分流机制
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某些不适宜继续按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合理分流。
在规定培养期限内,未完成学位课程的研究生不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要求延期补修相关学位课程、肄业或者退学,其中,补修相关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其他培养要求者,可准予其毕业并申请学位。第二学年内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根据其个人意愿,允许其申请转入同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渠道,但须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培养和管理。第三学年仍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不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但可准予其延期、结业或退学。延期培养期间获得《医师资格证书》,达到考核要求者,可重新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但是,延期期间仍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未达到考核要求者,只准予其结业。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其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对该研究生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但暂不授予其学位。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研究生,可申请授予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若研究生毕业后三年内仍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校则不再授予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毕业当年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其他培养环节均达到要求者,可准予其毕业;在一年内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通过者,可补授其学位。
六、组织管理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学校、培训基地管理,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负责。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包括学术指导教师和临床能力训练指导医师。学术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各轮转科室需成立指导小组,负责指导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训练。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2013-03-29.
作者简介:曹明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赵雪莹,通讯作者,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基金项目:
1.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研究初探”(编号JGXM_HLJ_2015080)。
2.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知行统一教学法在研究生教学中的研究与实践”(编号:JGXM_HLJ_201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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