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11-07 09:49:02 点击: 次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机关员工薪酬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科学合 理的薪资分配体系,充分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企业经济 效益的稳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铁建股份公 司有关薪酬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股份公司宏观指导政策和本公司效益情况,合理确定 并及时调整集团公司机关工资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下与集团公司机关 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员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管理依 照股份公司〈〈关于修订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 理办法 >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国铁建人[2013]177号)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机关员工薪酬的管理部 门,主要负责薪酬制度和调整、工资关系的转移、薪酬核定、薪酬统 计及与薪酬有关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及标准
第五条 集团公司机关员工实行岗位薪酬制, 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基薪、津补贴和绩效薪构成。
(一) 基新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见附表1、附表2;
年功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和企业年功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定
为每年连续工龄10元/月,年功工资标准为每年企业工龄 10元/月, 按月发放
津补贴
岗位津补贴按月发放,见附表 3;
政府特殊津贴、省部级以上劳动模仿津贴等按国家相关政策 执行;
女工卫生费每人60元/月
独生子女费:白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 收养一个子女的员工,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岁 止,每月发给6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绩效薪
绩效薪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考核期内集团公司施 工产值、经济效益和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确定机关员工绩效薪水平; 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综合表现确定个人收入。
绩效薪每 年分三次发放,即每半年度的效益奖和年度绩效兑现奖
1、 绩效薪基数由集团公司根据考核期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 成情况确定;
2、 绩效薪与员工绩效考核、考勤和个人绩效薪分配职级系数(见
附表4)挂钩;
3、机关员工按〈〈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员工绩效综合考核 办法》确定年度绩效兑现奖绩效考核系数。
员工季度效益奖=效益奖基数x出勤系数x个人绩效薪分配职级 系数
员工年度绩效奖=绩效薪基数x出勤系数x个人绩效薪分配职级 系数x绩效考核系数
第三章薪酬核定及调整
第七条新调入机关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所聘岗位核定基础工 资,白报到上班之日起计算考勤,当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次 月处发放。约定有适用期的,适用期内按所聘岗位全额工资的 80%
发放。
第八条 岗位变动、职务任免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公司任免文件规 定执行,月内岗位(职务)变动,当月工资待遇为岗位变动前后出勤 工资之和。
第九条 机关工资实力的增减以人力资源部收到或开出的工资介绍 信为依据。
第四章假期薪酬
第十条 员工在依法享有的带薪假期中,发给假期工资。超过规定 假期和路途时间的期间按事假处理,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 各种假期的确定:严格按〈〈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日常管理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 工作期间相同的工作收入。
第十三条 员工在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在规定的假期和路途 时间内,发放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女工卫生费、独生子女费。
第十四条 女员工育假、晚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当地有关规 定执行,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即为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符合 晚育政策的男员工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工资发放。
第十五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期间不发放任何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发放给病假 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人的岗位工资。
(一) 病假未超出法定医疗期且在六个月之内的, 按下列标准支付 病伤假工资:
工龄不满十年的,按岗位工资的 50%;
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岗位工资的 70%;
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岗位工资的 90%;
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按岗位工资的 100%。
(二) 病假未超出法定医疗期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下列标准支付病 伤假工资:
工龄在十年以下的,按岗位工资的 40%发放;
工龄满十年及以上的,按岗位工资的 50%发放。
(三)病假超过医疗期的,停发病假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疾病 救济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四)计算病假工资时,本人岗位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第十七条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 受工伤医疗的,根据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布的〈〈工伤保险条 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支付;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第五章 其它情况下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校园招聘分配的新参加工作的各类毕业生在试 用期(3个月)或为正式确定岗位前,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 生3000元/月、本科毕业生2500元/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 见习期内增加1000元/月。
第十九条 高中及以下毕业的技能员工,未取得职业技能鉴定等级, 连续从事本工种满20年及以上,可对应该工种高级工;满15年不满 20年可对应中级工;未满15年对应该工种初级工。
第二十条 员工公派外出脱产学习的,经批准脱产学习期间与正常 工作期间待遇一致。学习期间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一条 员工每旷工1天,扣发个人全部日工资收入的 200%, 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员工被纪检监察、公检法机关收容审查期间,不能在 岗工作的,停发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给生活费。经审 查认定为无罪、免于处罚,企业也未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的,补发扣 除已发生活费之外的全部工资。员工经调查认定有违法犯罪行为,被 拘留或关押,无法再岗工作期间,不享受任何工资待遇。
第二十三条 员工留用察看期间,根据所从事岗位的基础工资的
70%发放工资。
第二十四条 员工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白合同解除 或终止之日停发一切薪酬。
第二十五条 退休人员白批准退休之日的次月停发所有工资,改领 退休养老金。返聘的退休人员,按照返聘协议确定返聘费。
第六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 在机关以助勤等形式工作的未办理调动手续的员工执 行原工作单位薪酬办法。
第二十七条 员工经公司批准息工待岗期间,每月扣除应由员工个
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后,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0%发放生活费。
第二十八条 公司机关全体员工的薪酬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
税;除经公司同意外,不得领取其他货币性收入,不得领取兼职收入。
第二十九条在集团公司机关基地建设期间,机关员工根据各部室 工作安排和个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探亲假和年休假,每年可凭票核报 四次往返路费。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其他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一条 本办法白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实行,按员工调入 集团公司工资介绍信所开具的实际时间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集团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表;
2、 集团公司机关技能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表;
3、 集团公司机关员工岗位津贴对应表;
4、 集团公司机关员工绩效薪分配职级系数表。
2014年
2014年3月13日印发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集团公司机关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表
岗位工资
档 另U
工资标准 (元/月)
适用范围
岗位职务(工种)
专业技术职务
十九
6400
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纪 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十八
6100
十七
5800
机关各部门正处级干部
十六
5500
任正教授级职务 5年以上
5200
机关各部门副处级干部
任正教授级职务 5年以下
十四
4900
任副教授级职务5年以上
十三
4600
机关各部门正科级干部
任副教授级职务5年以下
十二
4300
任中级职务10年以上
4000
机关各部门副科级干部
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不足10年
十
3700
任中级职务3-5年
九
3400
任中级职务2年(含)以下
八
3100
工作15年以上部员
任助理级职务10年以上
七
2800
工作11-15年部员
任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
六
2500
工作6-10年部员
任助理级职务3-5年
五
2200
工作4-5年部员
任助理级职务2年(含)以下
四
1900
工作3年(含)以卜部员
任员级职务
三
1600
研究生以上毕业生试用期
一
1300
本科毕业生试用期
说明: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参照本标准执行
岗位工资
档另U
岗位工资
标准
技能等级
适用范围
八
3100
高级技师
工程测量工、工程试验工、汽车司机(各 种类型的汽车)
七
2800
技师
六
2500
高级工
五
2200
中级工
四
1900
初级工
七
2800
高级技师
电焊工、各类钳工、锅炉司炉、管道工、 木工(维修)、出纳员、计算机操作员、 发电机司机、采购员、炊事员、电工(维 修)。油漆工、内燃钳工、通信工(外线)
六
2500
技师
五
2200
高级工
四
1900
中级工
三
1600
初级工
六
2500
高级技师
服务员(宾馆、招待所、食堂、浴池等)、 勤务员、经济民警、护理员(卫生员) 、
卫生清洁工、保管工、传真员、园艺工(绿 化工),自行车看守、门卫、库区巡视员、 茶炉工、收发员、文化场所服务员、广播 员、图书管理员、档案员、复印员、洗涤 工、勤杂工、电梯工、资料管理员
五
2200
技师
四
1900
高级工
三
1600
中级工
一
1300
初级工
说明: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参照本标准执行
集团公司机关员工岗位津贴对应表
序号
岗位工资档别
岗位津贴标准(元/月)
1
十九
4600
2
十八
4400
3
十七
4200
4
十六
4000
5
十五
3800
6
十四
3600
7
十三
3400
8
十二
3200
9
3000
10
十
2800
11
九
2600
12
八
2400
13
七
2200
14
六
2000
15
五
1800
16
四
1600
17
三
1400
18
一
1200
集团公司机关员工绩效薪分配职级系数表
岗位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绩效薪分配职级系数
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
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3.0
机关各部门正处级(含主持 工作副处职)干部
2.8
副处级干部
2.6
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2.4
机关各部门正科级干部
任副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2.0
机关各部门副科级干部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8
工作11年以上部员
高级技师
1.6
工作6-10年以上部员
任助理级专业职务、技师
1.1
工作5年以下(含)部员
任员级专业职务、高级工
1.0
中级工、初级工
1.0
见习生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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