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1-08-07 08:15:00 点击: 次
政府设立专门的跨部委异地就医协调机构,各省在省级层面设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全国异地就医的基准政策,在各统筹区域之间实现异地就医报销的统一标准,利用互联网络的核查功能,确保异地就医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其就医行为得到有效监管。
(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目前,各地主要解决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管理,尚未与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参保人员仍需奔波于不同部门,不同统筹区完成报销工作。因此,需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的报销。
参考文献:
[1] 汤晓莉,姚岚.我国基木医疗保险可携带性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1,(1).
[2] 杨卫星.“旅游岛”率先探索异地就医结算新模式[J].天津社会保险,2013,(2).
[3] 熊吉峰,孔繁荣.农民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制度风险与对策[J].当代经济,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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