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12 09:43:26 点击: 次
1. 目的
在产品的整个形成以及直到完成交付的过程中,对产品的搬运、包装、贮存、交付和保护进行控制,以防止产品的变质、损坏和误用,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外购产品、物料、中间品、半成品及成品的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的控制。
3. 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包装的策划及有特殊要求物资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的指导。
3.2.质保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环节产品防护是否按规定执行,并负责对库房超期限物质、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复检。
3.3.采购部负责外购产品及物料的搬运、包装、送检、入库的管理。
3.4.销售部及客服部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及发出产品质量信息的反馈。
3.5.物资部负责最终产品交付、库房产品、运输的控制,履行交付手续。
3.6.生产各车间负责中间品的包装、防护及内部流转,所领用物料、外协外购件的搬运、防护。
4. 规程 4.1.搬运的控制 4.1.1.有特殊要求或易于损坏的产品,技术部应根据产品的实际需要,在技术文件中确定搬运工具和方法。
4.1.2.生产车间各环节根据产品特点,按下列要求选用适宜的搬运设备和工具,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在搬运过程中发生磕碰、划伤、腐蚀、污染等。
1) 应符合产品特性要求并与所搬运的产品相适应,其工具(包括车辆、容器等)处于完好状态; 2) 不会给搬运人员带来危害,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3) 便于使用和维护; 4) 有利于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保护及产品的防护。
4.1.3.搬运交接的产品必须保证 1) 产品或包装标识清晰、完好; 2) 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坏; 3) 检验状态标识清晰,易于识别; 4) 产品的数量和批次清楚。
4.1.4.搬运产品的交接
1) 外购产品或物料运到公司后,由采购部人员进行核对,符合 4.1.3 条规定后办理交接手续。
2) 生产领用人员与仓库管理人员对领用产品进行核对,符合 4.1.3 条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 工序现场流转产品中装入工序与转出工序人员,按工序流转卡的内容对周转产品进行核对,符合 4.1.3 条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 仓库接收各环节入库产品或物料时,应进行核对,符合 4.1.3 条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2.贮存 4.2.1.产品入库验收必须保证 1) 外购产品或物料符合合同或技术质量标准的要求; 2) 自制产品符合工艺文件要求; 3) 经检验合格并有质量管理部出具的放行文件; 4) 必须符合 4.1.3 和 4.1.4 的规定。
4.2.2.质保部按产品检验规范及工艺策划要求,实施入库前的检验,并提供客户所需的报告及质量证明材料。
4.2.3.仓库管理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核对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将产品放置在指定区域并进行标识,建立台账。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物料,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执行。
4.2.4.贮存产品的存放要求 1) 按产品属性分类分区定点存放,产品标识清晰醒目; 2) 贮存产品摆放整齐,便于存取,器具、货架必须适合产品的存放要求; 3) 有特殊防护要求(防潮、防腐蚀、防静电、防变色等)的产品按规定进行有效防护; 4) 贮存产品保证在有效贮存期内; 5) 易燃、易爆、剧毒产品、贵重品必须分类分库房存放。
4.2.5.贮存产品的管理 1) 仓库管理人员建立库房产品(物资)台账,做到日清、月结、季盘点,做到物资清、账目清、标识清、资料清、数量清; 2) 贮存产品的管理应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 3) 每月定期检查库存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不合格品或超期产品,通知检验人员复查确认,发现不合格的按《不合格管理规程》进行处理; 4) 对易燃、易爆、剧毒产品,要独立存放并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保证贮存品及人身的安全。
4.2.6.贮存产品的出库控制 1) 仓库管理员根据物料领用单规定的名称、型号、数量与所发产品核对无误后予以发放,并办理相应出库手续。
2) 贮存产品领用人员确认发放数量和产品信息是否一致,产品外观及防护是否到位后领出产品。
4.2.7.生产车间剩余物料需退库时,应标明物料信息(材料名称、批次号等),如是产品,则需通知检验重新检验合格后方能交库房入库。
4.2.8.物资部负责优化库存系统,物资部、销售部根据年度营销情况,制定相关物料、外购产品、常规产品的最高库存和最低库存量。
4.3.包装控制 4.3.1.技术部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并结合公司产品特点,在技术文件中规定包装材料、包装箱标识。
4.3.2.技术部编制包装作业文件时,必要时需满足顾客规定的各项包装要求。
4.3.3.采购部实施包装材料的采购,应符合要求。
4.3.4.包装要求 1) 产品包装的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成品外包装箱应有规定的防护和警示等标识; 2) 应保证产品在包装箱内的稳固和安全,防止产品在搬运、贮存过程中受损,不能造成被包装产品的质量影响; 3) 须符合顾客特殊包装标准/要求; 4) 应有反映产品特征的包装标识、安全运输标志等信息。
4.3.5.包装人员按包装要求或作业指导文件实施产品包装,包装前应对需包装产品、包装材料、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反映。
4.3.6.检验员对产品包装过程进行监督,并给出检验结论。
4.4.防护 4.4.1.产品的防护包括防止产品标识损坏、产品丢失、产品碰伤、产品变形、产品混放、不合格品误用、产品腐蚀、静电防护失效等而采取的措施。
4.4.2.产品的防护应符合产品搬运、贮存、包装中提出的防护要求。
4.4.3.顾客对产品防护有特殊要求的,技术部应将要求纳入相应文件。
4.4.4.生产现场操作员或保管员应按产品防护要求进行产品的防护,质保部对防护过程进行监督。
4.5.交付 4.5.1.销售部根据顾客的订单要求,策划生产及交付时间,作为生产计划编制的依据。
4.5.2.产品交付运输方式 1) 销售部及客服部依据顾客的要求发运产品,并按顾客最新规定的运输方式、路线和包装要求,确保产品按时完好的送到指定地点。
2) 委托外部运输的,物资部应与承运单位或个人签到运输合同,对运输途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明确责任。
3) 仓库发货员依据计划交期出具发货单、并将准备的发货报告等资料备齐后实行发货。
4) 对交付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坏,销售部及时与顾客和仓库管理员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并将信息传递到质保部按《退换货管理规程》中的要求进行退换货、补发、补偿等。
4.5.3.物资部负责产品交付的控制,包括对产品交付的搬运(运输和装卸)控制。
5. 记录表单 无 6. 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管理规程
HYT/SMP-QA-ZB-018 退换货管理规程
HYT/SMP-FW-KF-003 7. 参考文献 无 8. 修订历史 序号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及版本号 修订性质及原因 修订内容及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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