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11-02 09:51:32 点击: 次
论社会管理创新
——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为路径走向善治
“善治”就是良好的治理,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的合作管理。追求“善治”被视为世界各国政府的共同目标,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政府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多的公民支持。党中央和国务院近两年积极进行政府治理的改革创新, 中国政府只有通过不断进行自身的改革创新才能先实现“善政”并进而达到“善治”。“善治”是社会主义一直以来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推行五个方面的改革和建设, 仅靠政府自身的改革创新远远不够, 还必须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持续深化。没有良好的政治体制环境,“善政”和“善治”都难以实现。
今天的中国正进入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 同时也进入了社会发展的高风险期。如何应对日益严峻的全球性问题的挑战, 化解国内社会转型期所积聚和引发的种种危机和风险, 进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中国治理的核心和目标。社会管理,就其一般目标来说,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的核心,应当是促进社会公平、调节社会关系,统筹兼顾社会整合、文化生产和个性成长的需要,提供社会多元主体融合共存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结构整合的最佳状态和社会各部分的协调发展。因此,加强我国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仅是提高我国国家管理水平,改善宏观调控方法策略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我国改革步伐,推进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更是政治体制改革、走向善治的必要途径。
政府的社会管理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管理。就其本质而言,政府的社会管理,就是政府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规范并协调社会组织、社会行为与社会事务,以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这也是政府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职能的过程。我国政府具有“全能型”传统,是当前社会管理的最终责任主体,对社会管理事务拥有高度的决策权,在关键的社会管理事务上发挥主导性作用。但政府并非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社会日益呈现出系统性、开放性、复杂性和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并不断冲击既有的社会结构,增加社会的无序程度,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政府应该充分认识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必然性与必要性。在此前提下,政府在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出发点,通过社会规制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制定配套的社会政策促进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转向追求经济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十分科学、准确、清晰地界定自己的社会管理边界,以避免管理的“越位”或“不到位”。
走向善治的过程中,政府需要面对的问题:
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制约政府的治理能力。改革伊始, 我国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 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政治体制改革至今, 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已经废除, 其他弊端有些得到了抑制, 有些正在解决, 但有些问题如腐败则更为严重。尤其是对权力的监督和制衡仍没有形成一整套有效的硬约束机制, 体制内的监督与制约机制比较薄弱, 体制外的监督和制约形式相当有限。法律还远未具备至高无上的地位,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现象普遍存在, 司法腐败成为近年突出的一大问题。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时有发生, 基本人权缺乏制度保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地方政府行为引发并加剧市场运行失范。面对着计划经济体制既威胁到民众的生存, 又威胁到社会安全及国家在全球的地位,我们选择了市场经济。但是市场经济与既有的国家权力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尽管中央政府从改革开放以来始终站在市场的一边, 但在经济改革中各级地方政府已经成为一个利益主体, 为了自己地区的利益,地方政府的一些行为既阻碍了统一的市场经济的形成。地方政府只从本地区经济增长的角度出发, 自己搞开发上项目, 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导致中央政令不通, 严重影响了中央宏观调控。由于大量的行政垄断与市场进入的审批, 人们的经济自由与平等交换的权利仍然大打折扣。”市场运行失范既失去了市场治理的自身功能, 又恶化了政府治理。
尚处发育阶段的公民社会难以发挥治理效用。长达千年的封建王权专制严重压制了社会的发育, 阻断了民主的生长。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的全能主义国家虽巩固了人民政权, 但所形成的强政府——弱社会模式从50 年代中期开始就变得不适应社会的发展。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尤其是产权多元化和经济市场化促进了国家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分化。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 尽管非政府组织得到发展,“公民社会的各种主要特征已经开始逐渐显现出来。”但非政府组织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参与度还不是很高, 开展公益活动的能力十分有限, 公民社会还处于“生存弱势期”,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远未形成。
当前,我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迁,使我国跨入了一个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而“矛盾多发”已成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一大特点,针对目前政府社会管理方式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借鉴国外政府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参照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国际背景,在思考和探索推进政府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方面,需要一方面坚持和强化“以人为本”的政府社会管理理念,建立和健全分级、分类、分权的政府社会管理方式,另一方面架构和完善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合作、共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同时借鉴和运用“市场化”、“预警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的政府社会管理方式加以本土化创新以适应日益变化的社会新形势,营造一个有利于社会健康成长的制度环境, 使社会更好地与政府合作, 齐心协力建设一个民主、公平、善治、宽容的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坚持和强化“以人为本”的政府社会管理方式。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由于社会领域区别于经济、政治领域的关键之处,在于它是一个以人和人的关系为中心,由人们自主结合成的复杂的社会关系领域,因而解决社会问题更应强化“以人为本”的政府社会管理方式,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改变目前政府社会管理中过分依赖自上而下地对社会实施控制和管制的方式。
二、建立和健全分级、分类、分权的政府社会管理方式。目前政府社会管理中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频繁采用短期性的运动式管理方式和顽固推行封闭性的条块式管理方式,前者暴露了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缺乏对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社会建设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后者反映出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中不仅职、责、权不清,而且缺乏系统性、协调性、衔接性,而所有这些都与没有建立和健全分级、分类、分权的政府社会管理方式有关。因此,创新政府社会管理方式,首先必须解决好这一关键问题。
架构和完善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合作、共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方式。社会管理的特质决定了社会管理的主体具有多元性。也就是说,进行社会管理的组织者、参加者或行动者,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党组织、社会组织、公民等。所以,社会管理既是政府对有关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的过程,即政府的社会管理,也是各种社会力量(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的过程,即社会自治管理和社会自我协调。按照中央的部署,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显然,继续那种单一性的行政化社会管理方式,不仅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而且严重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步伐,必须尽快改变。
借鉴和运用“市场化”、“预警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的政府社会管理方式。社会管理的复杂性以及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社会管理方式的多样性。政府仅仅依靠单一性的行政化管理手段,是远远无法胜任社会管理工作需要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应当大胆闯、大胆试,通过实践探索新的社会管理方式并检验其正确与否,另一方面应当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好的社会管理方式,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为我所用。
政府的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实施这一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
在全球化深刻的影响下,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中国应在善治理论的观照下, 立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社会管理能力提升, 在政府治理的推动下, 走向国家——市场——公民社会相互推进的协动善治。为此, 政府必先要构建现代国家形态, 建立和完善现代国家制度, 为实现善治与和谐搭建最基础的制度平台。政府必须通过自身治理促进和规范市场与社会, 把构建现代政府、健全市场经济体制与培育公民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唯如此才能构建起“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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