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15 09:36:50 点击: 次
医院 《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
(1)产妇人院分娩后,告知产妇及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填上新生儿姓名,必须认真填写,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2)产妇出院前,由责任人完成所有流程(包括确认、打印、登记、保管)。
(3)产妇出院结账后,一律凭账单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及封套,并签收。
(4)对于出院时仍未起好婴儿姓名的一律暂不发给《出生医学证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5)因故未交身份证复印件未开具出生医学证明,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开。
(6)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律所需的有效凭证,家属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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