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31 16:33:06 点击: 次
山西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3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 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1,分数:42.00)
1.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形不包括( )。
(分数:2.00)
?A.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B.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C.在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20天的?√
?D.因单位调整需要缩减编制员额的,本人拒绝合理安排
解析:解析:《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据此可知本题选C。
2.下列选项中,属于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分数:2.00)
?A.县政府为王某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李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
?B.郭某不服税务机关对其逃税行为的处罚
?C.周某认为派出所对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作出的处罚过重
?D.韩某认为工商局侵犯了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选择A。
3.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分数:2.00)
?A.某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B.某公民对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强制收容审查的决定不服的?C.某科长对行政机关免去其科长职务不服的?√
?D.某个体工商户对工商行政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不服的解析:解析:C项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某市H县国税局针对A企业的逃税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若A企业不服,则有权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是( )。
(分数:2.00)
?A.H县人民政府
?B.某市国税局?√
?C.H县国税局
?D.某市人民政府
解析:解析: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在本题中就是某市国税局。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是( )。
(分数:2.00)
?A.解释宪法
?B.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C.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D.决定全国总动员
解析:解析: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是全国人大的职权,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故选B。
6.有这样一则长诗:“祖国,您在哪里?……在西藏和平解放的签字笔里,在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雄壮歌声里,在新宪法散发出的阵阵书香里……”诗中“新宪法”指的是( )。
(分数:2.00)
?A.1954年宪法?√
?B.1982年宪法
?C.《共同纲领》
?D.《临时约法》
解析:解析:由材料中“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跨过鸭绿江(1950年)”等信息可以确定“新宪法”是指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项中,《共同纲领》是在1949年9月制定的;1982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临时约法》是在1912年3月8日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的。
7.下列表述中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是( )。
(分数:2.00)
?A.张某爱好搜集邮票,一次偶然发现邻居家的一封信件上的邮票非常漂亮,便将邮票撕下,致使信封被撕破,信纸外露
?B.李某用自己的生日试验,进入了妻子的电子邮箱,发现妻子与他人有私情,遂对该证据进行了保存
?C.郑某将其同学吴某的手机号码在学校公布,称寻求合租房,致使吴某经常接到陌生人的电话
?D.公安机关为侦破一起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电话监听、检查通信等措施?√
解析: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A、B、C三项以不同的方式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而D项是公安机关为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依职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合法措施,并不是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行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8.甲主动携带邻居家的8岁小孩子进入山中游玩,两人在林中失散,甲既不寻找小孩,也没有在返村后告知小孩家人,而是径直回家。数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死的小孩尸体。甲的行为属于( )
(分数:2.00)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解析:解析:《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本题中甲主动携带8岁小孩进山游玩,即负有照看小孩的义务,而甲明知小孩在林中丢失会发生危险却不寻找且不告知小孩父母径直回家,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本题答案为A。
9.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2人作为辩护人。下列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的是( )。
(分数:2.00)
?A.律师
?B.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人民团体推荐的人
?D.被告人的美国籍叔叔?√
解析: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5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上述第4项至第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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