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15 09:33:20 点击: 次
行政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制约机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公司各项费用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先批后支的原则。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各项费用开支是指: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交通费(含公务用车费)、固定资产购置及修理费等,均指在国内发生的费用,凡涉及到在国外发生的各项费用采用“一事一批”的办法。
第四条
与公司无关的各项费用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公司原则上不为员工垫付任何费用。
第二章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五条
员工出差前首先要走钉钉出差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办理出差相关手续,出差住宿费用管理规定如下 :
1、住宿标准 :
级
别
标
准
备
注
董事长 四星级以上
总经办成员 三星级
其他员工 商务酒店 标准间 2、住宿费报销必须凭正式发票,注明时间、天数、大写金额等,原则上只报房费。在规定标准以内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理。确属业务需要超过标准的住宿费,须书面陈述理由报经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无住宿发票者一律不予报销。
3、随领导出差,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可以住宿同等级酒店。
4、一身兼两职者按照高职标准执行(下同)。
第六条
交通费用管理办法:
1、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监因公出差可分别乘坐以下交通工具:
(1)董事长:飞机(头等舱)、轮船(头等仓)、火车(软卧); (2)总经办成员:飞机(经济舱)、轮船(经济舱)、火车(软卧); (3)部门总监:飞机(经济仓)、轮船(经济仓)、火车(硬卧)。
2、其他员工因公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卧)、轮船(经济仓)及长途汽车,确因工作需要搭乘飞机时,应事先报请总裁批准,标准为经济舱。
3、出差人员往返机场,公司车辆不能接送的,凭民航交通车票或市内出租车发票报销。
第七条
出差补贴标准:
1、总监(含)以上因公出差,出差补贴按每日 150 元限额具实报销。
2、其他员工因公出差,出差补贴按每日 100 元限额具实报销。遇法定节假日或周六日按加班处理。
3、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宴请业务单位相关人员,经电话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后,走钉钉审批流程,经总裁审批同意后执行,同时要坚持例行节约的原则安排,所需费用据实报销。
4、员工参加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会议,经钉钉审批流程通过后,可按“会议通知书”上注明的标准据实报销差旅费。
5、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借支的,在钉钉上提起借支审批流程,批准后到财务填写《因公出差借款单》,经总裁批准后到财务部借支部分差旅费,出差返回后三日内按“费用报销程序”到财务部报销,报销时须将本次出差所有费用一并整理填报,不得拆细分散报销。
第三章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业务招待费包括业务用餐、馈赠礼品等费用支出。
第九条
业务招待费应坚持“必须、节约、合理”的原则,实行“提报计划、事前申请、定额控制、据实列支、特殊事项一事一报”的管理办法。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在提报下月管理费用计划时要考虑到招待费用实际支出情况,经行政部、资金财务部审核,报经总裁、董事长审批下达后执行。因特殊原因超出计划的费用支出,须采取一事一报的原则,先请示后执行。
第十一条
招待标准:
1、因公需要宴请客人时,经办人须事先提报钉钉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
招待标准原则上根据业务需要和请客人员的级别享受不同的标准。招待结束后由经办人在二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需发票和消费明细一起提报)
2、一般情况下的招待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以下标准:
级
别
招待标准(人均)
备
注
总裁 500 元(含)
总经办其他成员 350 元(含)
部门总监 150 元(含)
3、出差期间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应事前向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各部门需向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士赠送礼品时、或因重大节日或活动确需赠送礼品的,不得自作主张购买礼品赠送,应根据实际需要将需购礼品种类、金额等事先报告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月度计划或报请总裁批准后统一购置、登记在册,需要赠送礼品的部门统一向行政部签字领取后再赠送。未提行政部自行处理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统一购置礼品原则上使用支票付款,一般不得使用现金。由部门发起钉钉审批,通过后行政部安排采购人员采购。
第十四条
所有业务招待费一律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同时填写《支出凭单》,注明每一笔业务招待费发生的事由、时间、地点及招待对象等,此单由财务部单独保存,按照财务报销审批程序
批准后报销。
第四章 通讯费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办公电话、互联网使用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各项费用如电话费、上网费等采用同城委托收款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六条
员工手机费的报销标准:
级
别
标
准
备
注
董事长 实报实销
总经办成员
部门总监(副)
部门主管
其他员工
专业司机等岗位人员可 100 元 第十七条
公司给员工的手机话费以福利工资的形式执行。
第十八条
要求所有员工每天(含周六、周日和所有节假日)保障 24 小时手机通讯畅通,便于工作方便和配合公司处理应急事务。如多次出现关机无法联系的情况,扣除当月通讯费。
第五章
办公用品、杂费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办公用品及杂费:
1、公司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由行政部负责管理,根据管理内容和全年控制目标建立统一台帐,及时掌握和了解各项费用实际使用情况。
2、办公用品、纸张、色带墨粉等消耗用品,由行政部根据上年度的使用情况,在年度内控制总额。办公用品的采购要多询价格,统一购买,领用登记。
3、办公电话开通长途业务必须向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开通。禁止私人长途话费、电话聊天、网上聊天等。要加强管理,使每位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4、书、报、期刊由行政部统一订阅。
5、公司组织安排的联谊活动、郊游,原则上每年度应控制在四次以内。应根据合理、节约的原则作出详细的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后报总
经理批准后安排。
第六章 交通费、公务车辆费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行政部是负责公司公务车管理、调度、保养、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司机管理等工作的责任部门。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调派,按工作轻重缓急合理调配,公务车辆费用实报实销。员工因公外出需提起钉钉审批,获批后填写《用车申请单》,临时紧急因公外出用车也要及时向行政部提出,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在公务用车不能调派的情况下,经行政部同意可乘坐出租车,打车票据要注明原因、起止地点,并在月底前到财务部报销。
第二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除给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配置公务专车外,其他所有员工一律不配置公务专车,因公外出调派车辆均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二十三条
总经办自带车成员每月可享受公司规定标准的交通补贴,补贴标准由总经理确定。在日常工作中,除因工作需要宴请相关业务单位人员时可申请调派公务用车或司机外,其他日常工作公司不再派公务用车。
第二十四条
享受车补待遇的员工,车辆补贴只能用于自带车辆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汽油费,标准内补贴使用原始票据报销(不包括车辆保险费、修理费、养路费及年检费等)。车辆补贴可以采用每月报销方式领取,不得提前预支。
第二十五条
员工交通补贴标准如下:
级
别
标
准
备
注
董事长 据实报销
配置专用车 公司配置的公务专用车 据实报销 自带车辆的经营班子成员
1000 元/月 日常工作不再派公务车 第二十六条
公务车维修、维护保养、保险、年检及采购车用器材等事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到指定单位办理。公务车发生的过路费、
停车费、修理费、保养费、年检费、保险费等费用,由驾驶员填写《费用报销单》据实报销。因驾驶员违章行车导致的各类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员工原则上不得申请和借支备用金,确因工作需要借支备用金的,须经总裁审批后方可借支,备用金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 5000 元,按照“备用金借支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员工试用期内不得借款。
第二十九条
员工原则上不得向公司借款,确因工作之故须经总裁审批后方可借支,员工借款必须按时归还,过期不还将从工资中扣除,当月工资余额不足扣除的下月依次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资金财务部要及时清收个人借款,未结清原有借款的,不得再借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归还原有借款而因公务需要再借款的,经总裁特批后可予借款。
第三十条
离职人员在调离公司前,须结清所有借款,如未结清的,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为员工垫支各种款项,特殊情况须经总裁批准。对于公司应收职工的各项款项(如应由职工承担的赔偿款项等),应在发生的当月与公司结清。
第三十二条
各种借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无故占用备用金,如有贪污或挪用者,应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交与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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