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27 16:35:43 点击: 次
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办事事项清单
行政许可事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包含4个子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延期核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暂定三、四级转正)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申请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
公共服务事项:
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
新建住宅物业承接备案
社会保障性用房申请受理(廉租、公租房、经济适用房)
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
存量房抵押备案
在建工程抵押备案
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办理的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办理。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法定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302号)
4、主体:平和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5、审批条件或标准: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302号)的要求规定。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7、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办结(特殊环节名称:无 特殊环节时限:无)
8、要求:
8.1 申报材料
房地产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企业通过省住建厅信息锁直接下载);
房地产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可以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任命书、总经理任命书”股东会议纪要或上级批文(外资企业持外经局批文、批准证书);
经工商局登记核定的最新企业章程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来源证明、劳动合同。(申报暂三级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申报暂四级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备注:上述材料中所提供的原件,必须扫描上传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统》的文书档案中,不可以上传复印件。
8.2办事时限: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8.3收费标准:不收费。
8.4年检要求:不需要。
9.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需要准备两份,一份我局留底,一份企业留底;按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完整,并打印材料目录;用塑料书夹装订好;暂定四级、暂定三级、暂定四级转正由平和县房管局审批,三级在平和县房管局初审漳州市住建局审批,二级由省建设厅审批,一级由国家建设部审批。
10.审批决定证件:无。
11.联系信息:
11.1业务咨询电话:
11.2监督投诉电话:5556282
11.3效能投诉电话: 5218017
11. 4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表格下载网址: HYPERLINK "http://"
11. 5行政救济咨询电话:5396123
11.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11.7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皇家滨城旁
11. 8 乘车路线:乘车到平和大桥高南方向下,沿河边小溪派出所方向走150米。
12.诉求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向本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向平和县人民政府或者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
审批流程图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窗口受理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不予受理通知书
窗口受理
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
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正告知
补正告知
不通过受理不通过通过窗口办结发证告知当事人收件
不通过
受理
不通过
通过
窗口办结发证
告知当事人
收件
窗口审核
窗口审核
12
12个工作日
领导窗口审批
领导窗口审批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延期核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延期核准的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
系信息。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延期核准办理。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法定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302号)
4、主体:平和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5、审批条件或标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302号)。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7、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办结(特殊环节名称:无 特殊环节时限:无)
8、要求:
8.1 申报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需报告上一年的工作总结,含公司基本情况、近三年房地产开发情况(资质有效期过期后申请的还需写检讨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期限延期申请表盖公司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可以提供社证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可以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情况(项目“五证”)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号、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发生变更的应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对;
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的聘用期限已经到期,须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8.2办事时限: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8.3收费标准:不收费。
8.4年检要求:不需要。
9.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需要准备两份,一份我局留底,一份企业留底;按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完整,并打印材料目录,用塑料书夹装订好。2、《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应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四级申报材料申请。
10.审批决定证件:无。
11.联系信息:
11.1业务咨询电话:
11.2监督投诉电话:5556282
11.3效能投诉电话: 5218017
11. 4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表格下载网址: HYPERLINK "http://"
11. 5行政救济咨询电话:5396123
11.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11.7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皇家滨城旁
11. 8 乘车路线:乘车到平和大桥高南方向下,沿河边小溪派出所方向走150米。
12.诉求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向本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向平和县人民政府或者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延期核准审批流程图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窗口受理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不予受理通知书
窗口受理
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
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正告知
补正告知
受理不通过窗口审核领导窗口审批不通过通过流程结束告知当事人收件
受理
不通过
窗口审核
领导窗口审批
不通过
通过
流程结束
告知当事人
收件
12
12个工作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转正)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转正)的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转正)办理。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法定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302号)
4、主体:平和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5、审批条件或标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302号)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7、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办结(特殊环节名称:无 特殊环节时限:无)
8、要求:
8.1 申报材料:
房地产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企业通过信息锁直接下载);
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企业最新公司章程(盖工商局公章);
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核对);
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来源、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申报正三级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申报正四级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企业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有效证明材料;
企业各项目《商品房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样本(企业端印)。
8.2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8.3收费标准:不收费。
8.4年检要求:不需要。
9.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我局留底,一份企业留底;按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完整,并打印材料目录,用塑料书夹装订好;暂定四级转正由平和县房管局审批,正三级在平和县房管局初审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审批,二级由省建设厅审批,一级由国家建设部审批。
10.审批决定证件:
11.联系信息:
11.1业务咨询电话:
11.2监督投诉电话:5556282
11.3效能投诉电话: 5218017
11. 4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表格下载网址: HYPERLINK "http://"
11. 5行政救济咨询电话:5396123
11.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11.7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皇家滨城旁
11. 8 乘车路线:乘车到平和大桥高南方向下,沿河边小溪派出所方向走150米。
12.诉求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向本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向平和县人民政府或者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转正)
审批流程图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窗口受理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不予受理通知书
窗口受理
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
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正告知
补正告知
受理不通过告知当事人收件
受理
不通过
告知当事人
收件
窗口
窗口审核
12个工作日
12个工作日
通过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转正四级县县建设局审批
转正四级县县建设局审批
转正三级县市住建局局审批
转正四级县建设局发证转正三级市住建局发证
转正四级县建设局发证
转正三级市住建局发证
流程结束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的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办理。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法定依据:符合闽建法[2005]85号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4、主体:平和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5、审批条件或标准:符合闽建法[2005]85号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要求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7、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办结(特殊环节名称:无 特殊环节时限:无)
8、要求:
8.1 申报材料
房地产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变更事由,变更事项);
房地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可以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工商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单独变更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用提供);
变更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企业的有关决议(决定)、最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须附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在审计报告上签字还须附有授权书);
变更投资者(包括持有股权变化)的还应当提交企业的有关决议(决定)、最新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新增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最新公司章程;
变更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当提交来源(原公司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聘用书;
公司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上述材料中所提供的原件,必须扫描上传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文书档案中,不可以上传复印件
8.2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8.3收费标准:不收费。
8.4年检要求:不需要。
9.注意事项:申请材料准备一式两份,一份我局留底,一份企业留底;按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完整,并打印材料目录,用塑料书夹装订好;暂定四级、暂定三级、暂定四级转正由平和县房管局审批,三级在平和县房管局初审漳州市住建局审批,二级由省建设厅审批,一级由国家建设部审批。
10.审批决定证件:无。
11.联系信息:
11.1业务咨询电话:
11.2监督投诉电话:5556282
11.3效能投诉电话: 5218017
11. 4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表格下载网址: HYPERLINK "http://"
11. 5行政救济咨询电话:5396123
11.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11.7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皇家滨城旁
11. 8 乘车路线:乘车到平和大桥高南方向下,沿河边小溪派出所方向走150米。
12.诉求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向本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向平和县人民政府或者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审批流程图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窗口受理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不予受理通知书
窗口受理
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
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正告知
补正告知
受理不通过窗口审核领导窗口审批不通过通过流程结束告知当事人收件
受理
不通过
窗口审核
领导窗口审批
不通过
通过
流程结束
告知当事人
收件
12
12个工作日
商品房预售许可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的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闽建房函[2005]88号《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主体:平和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5、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八、九、二十四、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四条);闽建房函[2005]88号《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八、九、十、十二条)的要求规定。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7、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办结(特殊环节名称:无 特殊环节时限:无)
8、要求:
8.1 申报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审批表(企业通过东华软件信息锁直接打印);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可以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可只提供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只提供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可只提供证号);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原件;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商品房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五分之一以上,由建设承包商出具盖章);
预售楼盘表(企业通过东华软件信息锁直接打印);
预售楼房彩色照片;
漳州市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原件;
拆迁房屋安置证明(无安置可不提交);
平战结合地下车位(库)买卖合同签约承诺书 (无防空地下车位可不提交);
《白蚁预防合同》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必须是漳州市白蚁防治备案的单位) 。
备注:1、人防范围内地下车位预售许可依据漳政办[2011]70号,建设单位需提供规划部门和人防部门核准的地下平面布置图(由人防部门标出专有部位和“平战两用“范围);2、依据闽政办[2014]134号文件精神,2014年10月14日(含)之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人防范围内地下车位不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8.2 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8.3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8.4年检要求:不需要。
9.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一式两份2、按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完整,并打印材料目录3、需用塑料书夹装订好。
10.审批决定证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1、联系信息:
11.1业务咨询电话:
11.2监督投诉电话:5556282
11.3效能投诉电话:
11. 4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表格下载网址: HYPERLINK "http://"
11. 5行政救济咨询电话:5396123
11.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11.7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皇家滨城旁
11. 8 乘车路线:乘车到平和大桥高南方向下,沿河边小溪派出所方向走150米。
12.诉求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向本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向平和县人民政府或者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流程图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窗口受理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不予受理通知书
窗口受理
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
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正告知
补正告知
受理不通过不通过通过告知当事人收件
受理
不通过
不通过
通过
告知当事人
收件
窗口
窗口审核
4
4个工作日
窗口审批
窗口审批
流程结束
流程结束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办理的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办理。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法定依据:1)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46条; 2)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0-33条; 3)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11条; 4)《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第11、14条; 5)《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第3.1、3.2、3.3、3.4、3.5条; 6)《漳州市商品房人防范围内地下车位销售和办理权属登记实施意见》(漳政办[2011]70号)第1、2、4、9条。
4、主体:平和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5、审批条件或标准:1、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漳政办[2011]70号文的规定要求。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7、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办结(特殊环节名称:无 特殊环节时限:无)
8、要求:
8.1 核对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书一份(企业通过东华软件信息锁直接打印);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四份(企业通过东华软件信息锁直接打印));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时,应当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买受人的首期商品房预售款存入监管专用帐户的凭证原件;
境内自然人取得境外居民身份或境外自然人取得境内居民身份,应提交通行证。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首次申请时提交核对)
备注:
根据漳政办[2011]70号文件规定,车库、车位买受人应为本小区业主,且一户在同一小区范围内购买车库或车位总数不能多于2个(须提供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发公司应在三十日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由买受人签名,不得代签;
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缴款单必须与买卖合同里的出售金额一致;
买卖合同中平面图需要用红笔标识出买受人所买的住宅;
上述材料只收取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办证联原件,其他材料只核对不收取。
8.2 办事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8.3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8.4 年检要求:不需要。
9、注意事项:无
10、审批决定证件: 无
11、联系信息:
11.1业务咨询电话:
11.2监督投诉电话:5556282
11.3效能投诉电话:
11. 4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表格下载网址: HYPERLINK "http://"
11. 5行政救济咨询电话:5396123
11.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11.7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皇家滨城旁
11. 8 乘车路线:乘车到平和大桥高南方向下,沿河边小溪派出所方向走150米。
12.诉求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向本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向平和县人民政府或者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审批流程图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当场)
窗口受理核对核对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
窗口受理核对核对
资料不全或有错(当场)
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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