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29 16:34:07 点击: 次
2020 年公务员申论热点面对面:社会保障
材料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
生活(十七大标准表述)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
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
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动企业、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
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升保障水平。
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升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
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增强基金监
管,实现保值增值。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扬人
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增强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
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材料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
在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就明
确提出了“逐步把城镇非职工居民和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建立覆盖城
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市委、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持续加快推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
障体系的建设,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劳动年龄段自由
职业者通过劳动事务代理参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
保险等制度,今年又继续推动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填补
该市养老保障最后一个空白点,真正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全覆盖。
据今年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马鞍山市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基本
情况初步调查数据表明,截至 2007 年底,马鞍山市男 60 周岁以上、
女 55 周岁以上的无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约 1.8 万人,全市无养老保障
的居民中 70 周岁以上约 7000 人。城镇老年无业居民主要有四类人群,
一是过去从事临时工、家属工人员,二是长期从事家务未工作的家庭
妇女及过去是小摊小贩的人员,三是工龄未满 10 年一次性结算养老金
的征地工,四是各类户口农转非人员。
为尽快让养老保障制度惠及城镇老年无业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养
老保障的目标,马鞍山市在考察借鉴国内一些城市养老保障制度成功
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市市情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其主要思路是: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
保障的制度,并随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提升。
分析: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既可解决社会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又让更多的人分享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对实现
全市养老保障全覆盖和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马鞍山市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市市情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体现了对民生建设的高度
重视。
材料三:农村低保
谈起农村低保的好处,家住重庆南岸区南山街道办事处龙井村建
设村民小组的周朝东感到十分欣慰。今年 37 岁的周朝东在 1990 年遭
遇机械事故,右手 4 个手指头被机器切掉,确定为四级残疾,根本无
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当前,妻子与他离了婚,他与 10 岁的儿子相依为
命,家里只有 3 分地,全家年收入不足 500 元。根据南岸区的农村低
保政策,每人年收入不足 1200 元的,可补足 1200 元,这样周朝东一
家每年可得到近 2000 元的低保金,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
2003 年 7 月以来,重庆市先后在南岸区、江北区等 10 个区县展开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以南岸区为例,截至今年 3 月,南
岸区 7 个镇全部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共有 5568 户 10564 人享受到农
村低保,低保金支出 223.31 万元。因为重庆的农村低保工作实行民主
动态管理,坚持公开、透明,自试点以来未接到一起群众来访。
但在农村低保试点进度较慢的地区,情况则不尽如人意。在彬县
小章镇香花村, 69 岁的村民赵七说:“每年过年的时候,村里的困难
户能领点补助,好像没有固定的。”村民王保民说:“我们这地方是
渭北旱塬,靠天吃饭,年年都有一些人日子过得紧巴巴,也不一定能
得到救济。以前只听说城里人有低保,将来农村也能享受低保的话,
农民就有福了!”
很多农民对农村低保的“不知情”,主要还是因为这项制度覆盖
面很小。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 683 元的标准,全省农村的低保对象有 206 万人左右,但截至去年底,只有 80
万人享受低保待遇,其中大约只有 37 万人能够达到每人每年 300 元的规定补助标准。
分析:当前应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应
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资金的来源应坚持政府为主的原则;应严格管
理,完善监督,实行动态化管理,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对象的确定,
应广泛接受村民监督;应确保低保对象能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
材料四:
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政协委员丁瑜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
时表示,国家在注重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时候,城市弱势群体的社会
保障问题也不应被忽视。
当前城市里的很多老年人、失业人员等基本上是处于无社会保障
的状态。他们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靠自己的家庭来提供。如果家庭没有
水平承担,这部分人的生活就必然会陷入困境。所以,国家应该进一
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
在谈到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时,丁瑜委员认为,国家要采取措施
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这些钱
一定要管好、用好!”丁瑜委员说。
分析:应从三方面来增强社保基金的管理。一是要将社保基金的运作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对社保基金的使用情况实行严格地监管。
二是要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水准的发挥社会基金的效用。
三是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从立法的层面来规范社会基金的管
理,并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提供法律基础。
材料五: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现状
改革前,中国农民的医疗保障主要依靠合作医疗体系。改革后人
民公社解体了,农村集体经济迅速萎缩,筹集合作医疗的基金越来越
难,很快合作医疗覆盖面就由 1980 年的 69%骤降到 1986 年的 5 %,绝
大部分村庄的合作医疗都解体了,村卫生室变成了私人诊所。
当前,占全国 1 5%的城市居民享受着三分之二的医疗卫生资源,
而占 8 5%的农村人口却仅获得不足三分之一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因
为医疗设备老化,乡村医护人员长期得不到培训,防疫保健工作削弱
了,绝迹多年的传染病、地方病在农村又死灰复燃。
农村医疗保障的严峻局面与政策导向有很大关系。首先,农业是
中国的弱势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持续下降,各级地方政府用于合作
医疗的财政资源较少。其次,近 20 年来对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政策基
本上遵循着市场化取向,把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卫生事务也推
向市场。再次,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收支
关系,县乡财政无力承担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第四,国家在合作
医疗宏观政策上相互矛盾。第五,对合作医疗有种种误解。一些干部
认为合作医疗对经济增长作用不大,不想多管;还有很多农民对合作
医疗不信任。第六,农村合作医疗体系长期以来是通过行政命令等手
段强制推行的,主观随意性大,容易形成“一紧二松三垮台”的局面。
最后,农民普遍认为乡村医护人员素质低,没有医治大病的技术与设
备,即使参加了合作医疗也于事无补。
分析: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必须强化政府职责;全面增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必须增强硬件建设;有序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标准量力而行的原则,二是坚持
多渠道筹资的原则,三是坚持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诚
实守信、群众自愿的原则;持续优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必须创新
管理模式:一是持续完善合作医疗服务模式,二是持续完善合作医疗
管理模式,切实营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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