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31 16:33:07 点击: 次
山西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1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 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1,分数:42.00)
1.某省甲市国税局对偷税的乙公司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乙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应是( )。
(分数:2.00)
?A.省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省国税局?√
?D.甲市国税局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乙公司应该向甲市国税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即省国税局申请复议。故本题选择C项。
2.环保局局长调至建设局任局长一职,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 )制度。
(分数:2.00)
?A.调职
?B.挂职
?C.调任
?D.转任?√
解析:解析: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本题答案为D。
3.下列关于行政复议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行政相对人只能申请一次复议,复议机关也只能作出一次复议决定?√
?B.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须以书面形式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D.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组织听证会的方式进行
解析:解析:我国目前采取一级复议制,即行政相对人只能申请一次复议,复议机关也只能作出一次复议决定,对于大多数案件,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因此A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提出复议申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因此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因此C项不正确。行政复议实行书面复议原则,但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审理复议案件。因此D项不准确。故本题选A。
4.下列说法中,对行政法律关系特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可以自行确定?√
?B.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界限清晰
?C.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D.在通常情况下,国家行政机关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其中一方
解析:解析: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受到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确定。选项A错误。
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劳动是公民的( )。
(分数:2.00)
?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职责
解析:解析:我国《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本题选C。
6.在我国的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 )。
(分数:2.00)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解析:解析:《宪法》第5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该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7.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
(分数:2.00)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63人,高获得选票6831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41人,高获得选票3421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43人,高获得选票6749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85人,高获得选票13073张
解析:解析: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经过计算可知。B项符合要求。
8.甲以出卖为目的,将独自玩耍的4岁孩子乙骗到自己家中,后因找不到买主又主动将乙送回到原地方。甲的行为( )。
(分数:2.00)
?A.可不以犯罪论处
?B.构成拐卖儿童罪中止
?C.构成拐卖儿童罪未遂
?D.构成拐卖儿童罪既遂?√
解析: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题目中甲已经具有拐骗孩子的行为,所以构成拐卖儿童罪既遂。
9.果农胡某为防止苹果被盗,在果园周围私拉电网,导致戴某偷果时触电,经抢救无效身亡。胡某对戴某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
(分数:2.00)
?A.疏忽大意的过失
?B.过于自信的过失
?C.直接故意
?D.间接故意?√
解析:解析:《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希望”结果发生,则是直接故意;若是“放任”结果发生,则是间接故意。本题中,胡某对自己私拉电网可能会造成人死亡持“放任态度”,因此属于间接故意。
10.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分数:2.00)
?A.9岁的小王将父亲的高级相机以5000元的价格卖到了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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