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1-08-06 08:15:25 点击: 次
领导下,农民自愿参加,政府资助,形成农民在医疗上互助共济的制度。从本质上讲,他属于合作医疗保险,遵循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兼顾公平和效率以及补偿标准适当的的原则,在运行过程中,国家采取了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我国通过建立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运行机制,保障我国农民的基本医疗健康权力,进一步提升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从而实现全面小康的政策目标。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取得的成就
我国在2003年开展了对新型农村合作保险的医疗试点,并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优化新农合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同时对农村居民进行保险意识普及,以此提高新农合的参合率,到目前为止,以形成了新农合全覆盖的局面。截至2012年,我国农村的参合率达到97%,约有8.32亿人。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筹资方式不断改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个人缴费为主,以省、市、县和镇政府补助为辅,同时政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金融领域予以资金支持。我国自推行该政策以来,筹资水平不断提升,从开始的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50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补助从人均20元提升到人均380元。另外,随着新型农村保险制度的推行,农村居民对医疗保障需求的增加,农民更加注重医疗健康,医疗保险比例也不断提高,农民及时就医的要求得到了良好的保障,农民从该制度中享受到实际利益,参保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明显提升,使得该制度的推行愈发顺利。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不断发展,农村医疗保险管理运行机制稳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实质上实现了从后付制到预付制的转变。管理体系的健全,有利于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参合农民的医疗受益水平,保障参合农民的权益最大化。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居民虽已从新型农村合作保险制度中获得了切实利益,但该制度仍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第一,新型农村合作保险的流通性不强。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外出务工农民人数1.8亿,占农村人口总数的26.7%,而这些在异地的农民工,如果生病,只能回户籍地治疗或在工作地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制度对外出打工的农村居民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他们无法在工作地享受到该政策的保障,而外出工作的农民工大多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提供者,一旦他们失去工作能力,那么其家庭的收入状况将会急剧下降。
第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缺少统一的法律体系,我国在实行新农合后,给予地方一定的政策制定权力,这样虽然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落实这一制度,但由于缺少中央在立法层面的统一管理,所以新农合的进一步发展较为混乱,导致国家缺少强制性与激励性,农民的主动积极型也逐渐下降,从而致使新农合的后续推广较为困难。
第三,我国城乡之间一直存在一定的发展上的差异,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落后于城市。农村的医疗水平、医疗设施难以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当地居民在出现大病时往往更愿意到大城市治疗,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这也是新型农村合作保险在推行过程中面临的巨大问题。
四、新农合制度对农村脱贫的实证分析
本文主要参考2017年对江苏省海安市周边农村地区的实地问卷调查的数据,该问卷由受访者的基本情况、对医疗救助的认识、以及对医疗救助的满意度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在基本情况中,主要对受访者的家庭收入来源、收入情况、当年获得医疗救助的额度与形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第二部分,在对医疗救助的基本认识中,针对医疗救助的管理运行方式对受访者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第三部分则搜集了受访者对医疗救助的建议以及对未来医疗救助改革的期许。该实地调研的样本为海安市周边农村居民,对周边农村居民采取了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共包括75个样本。
本文在实证分析中,采用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即
Y=β0+β1 X+u(1)
为分析新型农村合作保险政策的减贫效果,所以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被解释变量,用Y表示,以该地居民受到新型农村合作保险的救助额度为解释变量,用X表示,将对江苏省海安市周边农村地区的75户居民调研数据代入该公式中,利用Eviews进行数据处理,可得图1(该图源自Eviews软件)。估计的回归方程为:
Y=1.399688X+1727.492(2)
该回归方程说明X与Y呈正相关关系,Y会随着X的增加而增加,其经济含义是随着新型农村合作保险对农村居民的救助金额的上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呈上升趋势,说明新型农村合作保险对我国农村地区脱贫起到了促进作用。
由图1得到样本可决系数为:R-suqared=0.797 386,修正样本可决系数为:Adjusted R-squared=0.794 611。计算结果表明,估计的样本回归方程较好地拟合了样本观测值。
提出检验的原假设为H0:β1=β2=0,对立假设为H1:至少有一个βi不等于零(i=1,2,3……)。由图1得F统计量为F-stastistic=287.2961,对于显著性水平α=0.05,分子的自由度为2,可否定H0,总体回归方程是显著的。
提出检验的原假设为H0:β1=β2=0,由图1得t统计量为:β1的t-stastistic=4.215477;β2的t-stastistic=16.94968,显著性水平α=0.05,分子的自由度为2,经检验,可否定H0,农村居民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救助额度对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是显著的。
通过建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救助额度之间的简单线性回归关系,发现其呈正相关关系,且农村居民接受新农合救助的额度对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具有显著性的影响。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因素有很多,而本文调查样本的选取均为农村地区的较为贫困的居民,所以其经济收入来源相对统一,主要为政府低保补贴;样本的年龄主要集中在50~70岁之间,劳动能力相当;医疗救助的方式大多为住院报销,本文通过控制这些变量,探究了新农合制度对江苏省海安市周边农村的扶贫效果,得出新型农村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就医问题,并且增加了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有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起到了脱贫减品的效果,实现了精准扶贫的目标。
五、政策建议
(一)完善农村医疗保险立法
农村医疗保险涉及中国法律主体,关系复杂,性质各异。新型农村合作保险本质上是一种合作保险,其筹资方式众多,筹资主体也繁多,涉及不同主体间的复杂的法律关系,针对每个关系都需要制定明确的法律,使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形成一个有层次的同一体系。同时还应建立一套完备的农村社会保险法律监管体系,加強对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约束,并对政府投入的资金加强监管,切实提升农民利益。
(二)提高对小病的重视
农民在实际生活过程中,患小病的概率往往高于大病,而由于资金的限制,农民在患小病时往往不会及时就医,从而导致小病发展为大病。所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保险的保险范围,对保大病与保小病上予以同等重视,可以解决小病不治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减少大病的发病率,从而节约医疗资源。对农民个人来说,长期以来保守的思想使农民对风险有强烈的厌恶感,对风险缺乏防范意识,这使得农民不愿意参加农村保险,同时农村保险自身制度的不完善也降低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该制度的长足发展。所以,在制定农村合作保险时提高对小病的重视,可以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从而使该制度更好地发展。
(三)城镇与农村医疗保险相结合
我国城乡发展一直以来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城市的医疗设施、医疗技术较为发达,人民参保意识强,医疗保险的发展较充分,农村与之相比,则存在诸多不足。而无论是城市的医疗保险,还是农村的医疗保险,都是为了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权利。随着我国城镇化改革、城乡之间合作发展的加强,农村在医疗保险方面应加强对城市的学习,缩小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同时从城市引进商业保险,加大投保力度,加强对农村居民医疗卫生的保障,从而使农村居民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基金项目:南京审计大学 2017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精准扶贫政策的效果评价调查研究——以江苏与内蒙古为例”,项目编号:201711287002Z。)(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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