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9-10 10:14:02 点击: 次
1 目标及适用范围
1.1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预防火灾和降低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落实各级人员消防职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1.2本标准适适用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消防法》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要求》
《湖南省建筑室内工程消防技术暂行要求》
《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电力设备经典消防规程》
《火灾事故调查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产区:厂各大门及围墙以内区域,和为生产服务多种仓库区域。
3.2 消防设施:是指较大型固定式消防设施。关键有:高压、低压消防水系统(包含地下消防水管、消防泵、室内外消防栓、消防箱、水泵接合器和该系统其它附带设备);烟感、感温火灾探测器、感温电缆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含该系统附带设备);火灾自动灭火水喷淋系统、火灾自动灭火气体系统、水、泡沫灭火系统等(包含该系统附带设备);疏散通道指示灯(牌)、安全出口指示灯(牌)、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等设施。
3.3 灭火器材:是指灭火器(分便携式、推车式手动灭火器和悬挂式感温自动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扳手、消防沙箱、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
4 组织机构和职责
4.1成立企业消防安全委员会(简称“消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组织领导工作;总经理工作部为企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协调、组织、督察和考评等工作。
4.2落实逐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消防工作全方面负责;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部门消防工作全方面负责。
4.3 消委会职责
4.3.1 认真落实实施消防法规和行业消防规程,
4.3.2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意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4.3.3
4.3.4负责健全消防组织,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任命义务消防队员
4.3.5
4.4 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4.4.1 负责消防法规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培训
4.4.2
4.4.3 负责组织企业
4.4.4 负责灭火器材、消防车辆等移动消防设备维护,制订年度移动消防设备维护计划和维护费用预算,确保其完好有效
4.4.5
4.4.6
4.4.7
4.5 消防管理员(消防队)职责
4.5.1
4.5.2定时进行防火巡查,对存在火灾隐患应立即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4.5.3定时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验,立即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4.5.4负责管理好火警电话(内部报警电话2645999
4.5.5
4.5.6负责生产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监护;按管理权限负责《动火工作票》审批
4.6 各部门(班组)职责
4.6.1各部门(班组)责任人是本部门(班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班组)
4.6.2认真落实实施消防法规和企业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班组)
4.6.3
4.6.4 负责对本部门(班组)
4.6.5 维护部负责组织对自动喷淋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消防设备定时测试;制订年度维护计划和费用预算;
4.6.6运行部
4.7职员是本岗位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关键职责是:
4.7.1认真遵守消防法规和企业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7.2
4.7.3
5 标准
5.1教育、培训
5.1.1定时组织职员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全体职员消防安全意识。
5.1.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1.3?对新职员和换岗职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1
5.2消防值班、巡查及整改
5.2.1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做好消防值班统计和交接班统计;处理消防报警电话(内部报警电话3366119
5.2.2接到火灾报警电话时,立即出警,需要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请求支
5.2.3落实巡查检验制度,运行人员根据《设备巡回检验制度》要求,对消防设备及系统进行巡视检验。总经理工作部专职消防人员每七天对室内、室外消火栓、灭火器等移动式消防设施进行最少2次巡视检验,并作好巡查统计
5.2.4各部门最少每个月1次组织对管辖区域进行消防隐患检验,各岗位应天天对工作区域进行消防隐患检验,企业每季进行一次消防隐患检验。检验中发觉火灾隐患及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责任部门,并按管理权限填写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5.2.5
5.2.
5.2.7?
5.2.8 消防隐患是可能造成火灾或阻碍火灾扑救不安全原因,下列情况之一者认为是消防隐患:
a) 建筑部署、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和使用情况不相适应,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b) 未根据防火规范设置消防设施;
c) 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
d) 消防设施未正常投入或出现故障;
e) 消防器材取用通道被堵塞或过期不能使用;
f) 消防水压不足或无水,消防水系统漏水,在消防水管上私接管路;
g) 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装置不符合防爆要求;
h) 电气线路绝缘不良,超负荷使用,乱拉乱接临时电源;
i) 火源、高温靠近可燃物品,有引发火灾危险;
j) 未按要求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k) 避雷设备场所没有避雷设施或不合格;
l) 消除静电装置设备没有安装或失灵;
m) 煤粉没有立即清理,有可能自燃引燃设备;
n) 电缆未进行阻燃处理,孔洞未进行严密封堵;
o) 设备漏油、漏气、漏粉有造成发生火灾危险;
p) 动火作业时,易燃物、油垢未清除,有造成发生火灾危险。
5.2.9任何人全部有检验、发觉和汇报消防隐患义务。
5.3消防人员管理
5.3
(1)熟悉相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熟悉多种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会操作消防车辆上多种灭火设施。
(3)掌握各类物资燃烧特点和危害,和多种火灾扑救方法和技能。
(4)消防管理员应取得《中国机动车辆驾驶证》,会驾驶企业内消防车辆。
5.3
5.3.3 任何时候,消防管理员(或消防队两名
5.4消防设施管理
5.4.1机、炉、电、热、化学和输煤系统消防设备及系统运行,由
5.4.2固定消防设备及系统(如消防泵、栓、管网及多种消防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维护管理由维护部负责;移动消防设备(如消防车、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维护管理由
5.4.3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配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保管按属地管理标准,由所在部门负责保
5.4.4消防报警设备及系统测试由
5.4.5 消防器材、移动消防设备应定点摆放整齐,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挪作她用。
5.4.6非火灾情况或非定时测试时,严禁任何人使用“火灾报警按钮
5.4.7 严禁在消防水系统管道上乱接管道;退出消防设备或系统运行,应经生产副总经理同意
5.4.8加强消防车辆维护保养,必需保持二十四小时处于备用状态,其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需满足灭火抢险要求。动用消防车用于非消防工作,用车部门应写明动用消防车理由、用途、地点立即间,经总经理工作部责任人签字同意,报企业生产副总
5.4.9因发生火险、火灾使用过灭火器,火灾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消防管理员
5.4.10“火警电话
5.5 防火安全管理
5.5
5.5
5.5.3 依据风险确定下列区域为防火关键部位:集控室区域、油库、制氢站、#1发电机组区域、#2发电机组区域、危险品仓库、办公楼、计算机中心机房、档案室
5.5
5.5
5.5
5.5.7 对有可能因温度升高造成火灾设备及
5.5.8 应在有可能因雷击造成建筑、设备损坏或造成人员伤亡
5.5.9 应在需要地方安装爆炸板(防爆门),定时检验爆炸板(防爆门)
5.5
5.5
5.5.12 厂区内非指定区域严禁明火煮食、
5.5
5.5.14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全部必需实施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门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隔离存放,限制存量,并有专员保管,存放仓库应有安全防火方法,并严格实施
5.5.15 应购置和使用合格电器产品,下班时应检验室内电器
5.5.16 在本厂使用消防产品应有有效《产品合格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和《产品型式检验汇报》。消防产品应向持有公安部颁发“消防产品经营资格证”
5.5.17
5.5
5.5.19 制氢站、燃油库区应建立防火制度和进出登记制度
5.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5.6.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或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障碍物。?
5.6.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要求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5.6.
5.7 装饰装修工程管理
5.7.1 企业内装饰装修工程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实施
5.7.2室内装饰、装修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必需选择合格产品;施工单位应将装饰材料“产品合格证”、“消防判定书
5.7
5.7.
5.7
5.8消防设备及系统测试
5.8
5.8.2 每个月进行一次室内、室外消火栓、燃油罐喷淋、气瓶间
5.8.
5.8.
5.9火灾扑救
5.9.1
5.9.2
5.9.
5.9
5.9.5失火现场周围岗位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加强管辖设备监控,采取主动有效防范方法,预防火灾事故曼延,严禁
5.9
5.10火灾事故调查
5.10
5.10.2发生火险,由总经理工作部组织发生火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发生火灾事故,由企业消
5.10.3
5.10.4总经理工作部
5.11消防档案管理
5.11.1
5.11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分布及管理情况。
(2)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验文件、资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及地点。
(5)专责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置情况。
(6)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合格证实材料。
5.11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多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时检验统计、自动消防设施全方面检验测试汇报及维修保养统计。
(3)防火检验、巡查统计,灭火器材更换统计。
(4)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统计。
(5)消防安全培训统计。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统计。
(7)火灾情况统计。
(责任编辑:单位文秘网) )
地址:https://www.kgf8887.com/show-228-25060-1.html
版权声明:
本站由单位文秘网原创策划制作,欢迎订阅或转载,但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单位文秘网独家运营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