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12 09:46:41 点击: 次
医院 总务科物资领用制度
1、凡领取后勤物资一律凭总务科签发的“领用单”领取,无“领用单”一律不受理。
2、领用后勤物资时,保管员要根据“领用单”内容和部门领料人共同对发放物资进行当面点清物资数量、规格、质量。如发现问题立即退换,等物资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3、凡报损物资,经维修人员或保管员验收签字后,总务科长确认批准,以旧领新方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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