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22 09:33:01 点击: 次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1. 目的: :规范药品的报损与销毁流程。
2. 范围: :全院药品使用部门,适用于破损、过期等不能继续使用药品的报损与销毁。
3. 定义: :无。
4. 权责
4.1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及时填报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将不合格药品退回相应药房。
4.2 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接收并核实申请报损的药品、输入电脑、指导销毁、打印报损单;药品报损做账、计算药品报损率,报科主任。
4.3 药学部:分析药品报损原因,及时制订相应的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 制度 内容
5.1 以下药品属报损药品范围 5.1.1 因无远效期替换一直留用放置过期的。
5.1.2 由于意外事故、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
5.1.3 因工作原因发生药品破损的。
5.1.4 药品的效期或标识模糊。
5.2 以下药品属销毁药品范围 5.2.1 质量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过期、标识模糊、变色、有异
物等。
5.2.2 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
5.3 药品报损与销毁处理流程 5.3.1 护士发现需报损药品,填写《病区药品报损申请表》,经护士长签名,将申请表和待报损药品送至相应药房,药房负责人核实、接收、调换。
5.3.2药师发现药品需报损,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负责人确认后,放置于不合格药品区。
5.3.3 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将所有待报损药品汇总,提出报损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及时在 HIS 系统中办理报损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
5.3.4 药品销毁:按医疗废物处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3.5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3.6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进行报损率统计并上报科主任,药学部应每季度进行报损原因分析,及时制订相应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3.7 因管理不善放置过期的药品、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由科室自行销毁,其中因管理不善致放置过期的药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科室自行承担。
5.4 相关人员应做好药品的养护工作,减少医院损失。
5.5 医院规定,药品报损率(中成药及西药)小于 0.05%。
5.6 原包装破损药品、装量不足药品,可由药库负责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5.7 发现质量不合格药品,各部门负责人要检查同一产品、特别是同一批号产品的质量,必要时暂停该产品在我院的使用。
5.8 做好报损与销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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