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10 14:21:55 点击: 次
医院 麻醉用具消毒制度
(1) 消毒、灭菌原则。
①进人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
②根据物品性能可使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灭菌。灭菌首选为压力蒸气、干热、环氧乙烷气体;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选高、中、低效消毒剂。
③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④使用中的消毒剂必须保持其有效浓度,并定期检测。
⑤医务人员要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配制时应注意有效浓度、作用时间及影响因素。
⑥消毒灭菌后,应进行效果监测。
(2) 特殊感染的处理。
特殊感染主要指破伤风、气性坏疽绿脓杆菌感染等。
①应设 1~2 间隔离手术室,与其他手术间有较远的距离,室内设备力求简单,不放置任何与手术无关的物品。
②使用物品尽量采用一次性医疗器械,术中需用室外物品时,应由室外人员传递,室内人员不可随意外出。
③术后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凡与病人接触过的人和物都有可能被传染性微生物污染,因此均应进行严格消毒;对于不再回收的一次性物品应密封于包装袋内运出销毁,对于重复使用的物品与手术器
械应先行紫外线照射或空气消毒及消毒液浸泡。洗净后再行高压蒸气灭菌消毒。
(3) 麻醉工作消毒 隔离制度。
①进人手术室必须换拖鞋、衣裤、帽、贴身衣服及衣袖不可外露,外出需更换外衣及外出鞋。
②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翻蒸或更换。
③各类物品必须严格按无菌、清洁、污染定点放置,无菌物品应有明显标记及消毒日期。
④麻醉器具如喉镜片、面罩、螺纹管、呼吸囊、通气道、气管导管等用环氧乙烷消毒或用 2%戊二醛浸泡。注射器、输液导管推广一次性用品, 或按常规消毒。
⑤动、静脉穿刺及椎管内麻醉用具提倡使用一次性用品,如需反复使用应高压蒸汽灭菌消毒。导管、三通开关、延长管等软质塑料用品可选环氧乙烷、2%戊二醛等进行严格消毒。
⑥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等,应定期消毒;湿化液应每日更换灭菌水。
⑦无菌操作前应穿戴好衣帽、口罩,备齐用物,带消毒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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