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2-02-08 08:13:54 点击: 次
改革的进展与新式邮政网络建设之间的互动。
关键词:口岸;内地;大清邮政;递运网络
中图分类号:K25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4)01-0055-09
中国传统的邮递方式,大抵可分为官民两途,驿递与民信系统各司其职,在广袤的华夏大地传书带信①。然而1858及1860年签订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制定新规,清廷须肩负代各国使馆带运信件的责任,这一条款开启了晚清邮驿制度转型的序幕,也开启了新式邮政由口岸城市向广阔内陆拓展的进程。而晚清新式邮政的制度建设与网络拓展,是由外籍税务司把持的海关逐步完成的。早期他们通过海轮带运及冬季陆运的方式,建立起一条从上海至北京的新式邮运线路。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初七(1896年4月9日)清廷颁布《邮政开办章程》,以通商口岸为据点,与内地的民信局及外国邮政机构建立起互寄互递的关系。尽管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朝廷有“推广邮政内地设局之旨”[1]120,但由于海关缺乏足够经费投入新式邮政的建设,故此时大清邮政暂时仅立足于通商口岸之中,对于广阔的内陆地区,只能借助于民信局进行寄递。且1896年后,清廷政局历经戊戌、庚子几番动荡,海关虽然能在政潮中独善其身,但是也难对新式邮政大力拓展,直至庚子之后,方开始大力布置安设内陆邮线的计划。
随着邮路由口岸城市往内陆地区的拓展以及大清邮政的收递制度的逐渐完善,在建设邮区邮路的同时,海关邮政总署及接管的邮传部邮政总局自光绪三十年(1904年)开始,逐年编纂《大清邮政事务通报总论》《大清邮政事务通报总论》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称《大清邮政事务情形总论》,辛亥革命后改称《中华民国邮政事务情形总论》。为行文方便,本文仍以《大清邮政事务通报总论》指称这一年鉴性质的史料。。这一年鉴性的邮政史料,以搜集资料为主,辅以综述评论,在追溯海关邮政及大清邮政建立的基础上,记载邮路邮区的设计与拓展、邮政业务与邮政资费的变化、邮政管理和邮政经营得失的评论等。其中关于大清邮政局所和邮路建设发展的部分,对了解这一新式制度的具体施行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大清邮政事务通报总论》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1904年至1911年)的部分,展现大清邮政网络展开与业务拓展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清末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与新式邮政网络建设之间的关系。
一、从口岸至内地(1896—1905)
大清邮政在庚子之后的发展,其诱因仍不出朝野二方。在清廷来说,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张之洞与刘坤一合奏的《江楚会奏三折》,提出另设“驿政局”与大清邮政抗衡、乃至取而代之的建议,其根源基于对外人把持的新式邮政的不信任[2];在民局而言,则在新式邮政的步步紧逼下,利用非法手段抢夺客源,借助客邮迫使大清邮政减价[3]。尽管在海关的庇护之下,大清邮政尚不至于如其他新政般很快夭折,但若不加紧推广,多设局所,铺置网络,逐步完成合并分立机构、实现“裁驿置邮”之举,恐亦难逃式微之虞。故自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始,除降低邮资、广设局所外,由总税务司“妥拟办法,通饬各口兼办邮政税务司,实力奉行,以符设立邮政之原议”。按“由通商各口以达于内地水陆各路逐渐扩充,并咨行各直省将军、督抚知照,转饬地方州、县,晓谕商民咸知利便”之训谕 [1]107,开始有序推进新式邮政网络的建设。
自1896至1902年,大清邮政“综计已开之总分各局几及三百余处,或于省会要区,或于府、厅、州、县,均系栉比而设”,而传递方式,亦因应交通工具及区域环境的特点而选择:“无论水陆各区,或以轮船铁路,或内河划艇,或马拨步递,俱可任便寄带邮件,畅行无阻(至尚未设立邮局之所,如有投寄信件者,可由附近挂号民局代送代收)。”由于中国幅员辽阔,故邮路按中、北、南三大方向设置,“长江附近等省为中向,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山西、甘肃等省为北向,云南、广西、贵州、湖南、广东、江西、福建等省为南向”。在中向省份内,以“上海为各埠往来之枢纽”,形成纵横两道藉借海江的漫长邮路,“由最南之广东廉州府之北海沿海各埠,直达海路最北之盛京之营口”,“江路由江口之吴淞沿江各埠,直达四川之叙州”,至于与江海连接的大小河路,“可直达苏常等郡”。不难看出,该线路依靠的交通工具主要是轮舟,通过水运将信件带递到沿海、沿江、沿河等地区,而个别地区如用轮船、沙船不便,则直接由旱路寄带来往邮件。北向省分,以北京、天津为中心,主要以旱路带运为主,而部分线路可以借助铁路快速寄带如北京至正定、天津至牛庄等。。至于南向邮路,主要以广州为中心,“迳达各省口岸”,另沿西江到达南宁。此条邮路多至西南省分,但基本到达的仍以口岸或较大城市为主,形成的网络远较中向邮路为疏[1]107-109。
大清邮政的拓展极为迅速,至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邮政总办帛黎报告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年扩充情形时,各地局所“现已增至总局三十三处,总局所辖之分局三百零九处,分局所辖之支局三百八十八处,共计收发信件之总、分、支各局七百余处,比较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多至四百余所,除甘肃兰州尚未通邮外,其余各省之省城,均已联络递寄”。而收发信件的增长也比较迅速,“二十七年共有一千零八百余万件,二十八年则有二千零五十余万件”[1]116。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一为便于僻地置邮,一为试看是否须设分局于其地”,在全国设置了多处邮政铺户,“选择殷实妥协商号,予以执据及邮政应用各物,饬其照章发售邮票,收寄邮件,索取满费,与各分局无殊,就近归分局管理,无虑别生弊端,由地方官照料保护”。在“上年时势变迁,不得已,为收利权,申请外部核减邮费所致”并“所减之邮费不啻三分之一”的情况下,光绪二十八年(1908年)邮路扩至八万二千余里,局所和收发信件与上年相较“不止有加倍之多”。虽然“进款不无少绌”,但“要之邮政实相究已大见盛兴”。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各总局统辖局所及所收发邮件,详见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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