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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消防验收及消防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2009-04-28 16:33 来源:中华消防网 作者:
系统布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 1KV及以 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的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 除满足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
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铜芯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丁 1.0mm2线槽内敷
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丁 0.75mm2多芯电缆最小截面不应小丁 0.5mm2
其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届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 方式布线。
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丁 3cm
当采用明敷时,应采用金届管或金届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届管或金届线槽 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当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届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或吊 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 槽的同槽孔内。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 接或用端子连接。
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至探测器底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 应加金届软管保护。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导线用 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 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丁 20修。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丁 0.5m。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 不应小丁 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
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丁 0.5m。
在宽度小丁 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0m 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丁探测器安装间距一半。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丁 45°。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如有报警确认灯,应面向便丁人员观察的入口 方向。
探测器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丁 15cm的余量。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
潮、防腐蚀措施。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可以起到确认火情或者人工发出火警信号的特殊作用, 所以每 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其底边距地 (楼)面高度1.3~1.5m处二且 应有明显标志。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最邻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 离不应大丁 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丁 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 有明显标志。
火灾报警警铃及门灯安装
警铃是振动性很强的讯响设备,固定螺栓上要加弹簧垫片。
门灯需选用相配套的灯位盒或相应的接线盒,预埋在门上方墙内,且不应 凸出墙体装饰面。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 1.3~1.5m。
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 源应有明显标志。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专设工作接地装置时, 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丁 4Q ;采用共同接地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丁 1Q。
火灾应急广播
民用建筑内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丁 3vy其数量应能保 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丁 25m走道内最 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丁 12.5m。
在环境噪声大丁 60dB的场所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 播放声压级应高丁背景噪声15dB
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丁 1.0W。
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为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 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丁火灾需同时广播的范围
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 1.5倍。洒店所有的消防广播语言除中 文之外必须要有3种以上的国际通用语言进行循环播放。
消防专用电话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 信电话设备。
在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锅炉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机房、排烟机房、 消防电梯机房及其它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洒店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 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洒店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 话。
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
通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部分水平管线,是预埋在碌楼板内。需与结构主
体施工密切配合,预埋工作完成后或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方共同进行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经三方签字,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电气绝缘检查。
在穿线焊接包头完成后
电气装置全部安装完毕后;
地极探测检查须进行绝缘摇测检查,作为中间验收,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的要立即检查处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系统调试应由安装单位会同有关厂家一起进行。
应先分别对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
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消音、复位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
火灾优先功能;
报警记忆功能;
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对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能自动转换。
应采用专用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应分别由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项控制功能和 联动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才能填写调试报告。
系统的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 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 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登记表;
系统竣工图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调试报告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系统竣工验收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 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 常。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
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
实际安装数量在6台~10台者,抽验5台;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的比例、但不小丁 5台 抽验。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歹0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
故障报警抽验;
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制比例、但不少丁 10只 抽验。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
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条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j比例抽验。以上控制功能应正常,信号应 正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水流指示器、闸阀关闭器及电动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10%~30%j比例进行末 端放水试验。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各有关系
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20%~30%|验下列控制功能;
人工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
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 闭防火阀、落下防火幕等)试验1~3次;
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喷放试验(卤代烷系统应采用氮气等介质代替)。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10%~20%j验联动控制
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10%~20%5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 信号均应正常。
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行下歹0功能检验。
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共享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活楚。
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问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 1~3通话试验;
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行通话试验;
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 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活楚。
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 不能通过验收。
三、事后控制要点:
广品保护
安装探测器时,应先安装底座,调试时再安装探头。
端子箱安装完毕后,应注意上锁,保护箱体不受污染。
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柜、盘安装时,应注意保持墙面活洁 安装后应米取防尘和防潮等措施,最好及时将门上锁。
技术数据的移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登记表;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等);
调试报告;
系统竣工图;
重大工伤事故报告;
质量事故报告;
各种设备、材料的出产合格证、说明书;
施工中补充的技术交底和新工艺交底。
合同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定义、符号、缩■略语
4职责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
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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