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10-29 09:47:07 点击: 次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为了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使消防工作适应学校
的发展,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的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环境,特制定本
制度。
二、学校实行校级、年级处室级、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度,推
行岗位管理,不因责任人的变更而消失责任。
三、学校校长及校属各级行政的主要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为
学校及所属各部门、班组的消防责任人。
四、学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具体领导消
防安全工作,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组;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
练。
六、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并检查督促落实;
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本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组;
在师生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监保科为学校的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的消防归口
管理,由该部门办公室或者消防责任人负责。消防归口管理部门或消防
安全责任人,必须落实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消防责任人、管理人,违犯上述规定,渎职失职,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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