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8-25 16:53:45 点击: 次
全县省市督查反馈经营主体带贫有关问题专项整改方案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近期,省市督查产业扶贫工作时指出我县存在“大部分到户资金入股到龙头企业,存在‘一股了之’;在合作社配股上,采取建成奖补政策,但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平衡;经营主体入股资金与带贫能力不匹配”等问题。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全面梳理,积极整改,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和标准
(一)整改目标
针对全县XXXX年154个带贫合作社、7个乡镇带贫企业和4家县级带贫龙头企业,及XXXX年正在新建或新增加的带贫经营主体,聚焦省市反馈及我县自查问题,全面对标、举一反三,因社(企)施策、分类推进,狠抓“一个体系四项机制”(经营主体监管责任体系,监督访视机制、审计监督机制、风险预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确保经营主体带贫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规范运营。
(二)整改标准
按照“建成即规范、运营可带动”的要求,所有带贫经营主体必须达到“八有”“三落实”的规范运营标准(“八有”:即有经营能力较强的领办人、有能够致富的主导产业、有专职财务人员、有完善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三会”运营机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稳定的销售渠道、有规范的各类档案资料;“三落实”:即带贫能力和发展规模相匹配落实到位、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到位、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到位)。
二、整改措施
问题1: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到经营主体,存在“一股了之”“一入了之”“坐等分红”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抓“331+”模式落实,助推村户增收。把“331+”产业扶贫模式作为推动产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措施落实落细,紧盯薄弱环节,引导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技术、劳动力、饲草等资源入股变资产,村集体以村级集体发展资金、贫困户到户扶持奖补资金和贫困户自有资金入股,强化利益联结及盈余分配,加快产业扶贫步伐,帮助贫困群众和村集体持续稳定增收。二抓“四项措施”落实,拧紧利益链条。入股贫困户必须参加经营主体组织的种养业实用技术培训,以提升自主发展产业的能力,经营主体必须建立专门的培训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台账,做好产业培训工作;入股贫困户必须自己种植或流转3亩以上(也可委托他人代种)土地给经营主体进行饲草种植或发展种植相关产业,经营主体必须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入股贫困户必须以经营主体为实训基地,每年务工12天以上,经营主体必须建立用工(固定和临时用工)台账;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必须签订购销协议,在疫病防控、产品购销、农用物资购买等方面提供服务指导。三抓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建办水平。加强对经营主体领办人培训,配强合作社辅导员,帮助指导其谋划好主产业,建立健全财务账,健全章程和制度,建立标准化、规模化种养基地等措施,全力助推经营主体提升建办和规范运营水平。同时,要督促各带贫经营主体力争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分红,以此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和发展产业信心。四抓产品营销对接,提升运营效益。积极组织带贫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引导经营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产销协作关系,建立“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电商营销”销售网络。指导督促经营主体抓好两个“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真正实现“以销售促发展、以质量保效益”的目标。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人社局
整改时限:XX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底前完成整改
问题2:在合作社配股上,采取建成奖补政策,但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平衡问题。
整改措施:持续强化“四类分类”,精准落实产业到户奖补扶持政策。对XXXX年底剩余贫困户,按照“四类分类”,加强资金监管。对一、二类贫困户落实入股资金相互制约机制,其中一类贫困户若户内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稳固发展,实现产业达标则按期入股分红;若户内产业中止,将中止分红或收回奖补扶持资金;二类贫困户在参加技能培训取得培训证书后,再落实奖补扶持资金。对三类贫困户,加大扶持力度,在利用2万元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与金融信贷机构衔接沟通,创新金融产品,经营主体再协调争取贴息贷款1-3万元为贫困户配股入股进行分红增收,促使互助合作脱贫措施全面落实。对四类贫困户通过互助合作,落实加强措施,确保收入稳定。对XXXX年底前已脱贫户,按照《XX县产业扶贫奖补扶持办法》(镇脱贫领办发〔XXXX〕40号)规定,鼓励引导其自主发展产业,确保产业达标。达标的按户均2万元标准直接奖补到户(养殖的按XX个羊单位,种植的按4座大棚或规定规模的其他种养业项目之一);对确实达不到2万元奖补标准的,落实好1万元到户扶持奖补(养殖的按10个羊单位,种植的按2座大棚或规定规模的其他种养业项目之一)、1万元以“统一经营、户托社养”“公司代养”方式入股经营主体分红增收;对持续就业的贫困户落实培训奖补政策。对贫困户入股经营主体的,必须在坚持尊重双方共同意愿的前提下,督促指导贫困户按程序入股经营主体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财政局、金融办
整改时限:XX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
问题3:部分经营主体带贫资金与种养规模不匹配问题
整改措施:一方面,坚持分类施策,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种养规模。按照《XX县产业扶贫奖补扶持办法》规定,对经营主体种养规模与入股配股资金不匹配的,督促其限期补栏补种,确保规模匹配、规范经营,能收益、能分红。另一方面,抓好保障措施落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积极鼓励督促带贫经营主体通过参加农业保险、计提风险补偿基金、落实科学管理等措施,提升应对自然灾害、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市场价格波动等产业风险能力。同时,要督促经营主体算好带贫资金、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种养产品投入及效益产出账,建立经营风险预警研判机制,提升市场应变能力,并对经营主体运营情况跟踪监测,适时评估其经营风险,确保带贫能力有保障。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扶投公司和对口帮扶单位等资金投放监管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
整改时限:XX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问题4: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对投入到带贫经营主体的资金管用和建办规模等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同时,按照《关于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入股带贫监管责任体系的通知》(镇脱贫领发〔XXXX〕58号)、《XX县财政到户产业奖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镇政办发〔XXXX〕10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镇财发〔XXXX〕222号)要求,全面落实“一个体系四项机制”,常态化监督监管,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资金按需按规使用。经营主体监管责任体系方面,对县级带贫的龙头企业,落实好由县级分管领导,联乡县级领导,县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经合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负责、齐抓共管的四级责任监管体系;针对乡镇管辖的经营主体,落实好由联乡县级领导负总责,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长(员)共同监管的责任体系。监督访视机制方面,县乡按照监管权限,选派懂经营、会管理、熟悉财务的工作人员进驻经营主体,定期不定期现场服务指导或访视(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在不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选择入股贫困户组成监管小组,定期对经营主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监管;同时,督促经营主体及时公开公示入股资金数额、股比及入股收益分配办法、及时兑付分红资金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贫困户合法权益。审计监督机制方面,监管责任人对监管的经营主体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督促经营主体对财务状况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监管责任人可委托三方机构对入股资金、经营状况、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此加强对投入到带贫经营主体资金的日常监管。风险预警机制方面,对日常检查审计中发现的财务管理、经营状况、诚信守约情况、入股资金数额、资产质押保全、保险服务、收益分配等问题,责令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完善,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按司法程序启动冻结财务账户、追回入股资金等措施,确保入股工作规范运行。责任追究机制方面,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监管责任人,严格按照《XX县产业扶贫奖补扶持办法》《XX县财政到户产业奖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审计局、扶投公司和对口帮扶单位等资金投放监管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
整改时限:XX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带贫经营主体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将全域推广“331+”合作社建办模式,作为精准落实“一户一策”“四类分类”的有力抓手,作为助推村集体和贫困户脱贫增收的有效措施来推动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对标对表,把自己摆进去,深研细剖,细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二要靠实责任。县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对整改工作按行业职责负专职责任,负责制定全县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落实整改,定期汇总上报整改工作进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带贫经营主体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一企(社)一策”整改方案,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并按月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各带贫经营主体要扛起落实责任,对照各级反馈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各经营主体入股带贫监管体系相关责任人要按照“相对稳定、捆绑考核、一包到底”的原则,对带贫经营主体各类问题整改、建办规范提升和监管工作负责到底,直至XXXX年整县脱贫摘帽。
三要扎实整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细化措施,建立台账,销号整改。绝不允许虚假整改、数字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坚决做到不走
过场、不搞变通,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
四要加强督查。县上将把上述四方面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今后脱贫攻坚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紧盯不放,锲而不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一线、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贫困村及经营主体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和成效。对整改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进展缓慢,影响全县整体整改工作进展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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