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9-10 10:12:58 点击: 次
一个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基础正当性能够概括为两个方面,那就是实体公正性、程序正当性和文书规范性。
一、执法实体公正性
法公正性,是法本身属性,也是法首要价值所在。
执法者做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要实现实体公正性需做到以下四点:
(一)主体正当:主体正当为具体行政行为正当前提条件。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主体应含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确定公告;推行执法职责人员必需是行政执法人员,且须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另外还要求对具体行为针正确行政管理相对人也确定正确。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是执法行为重中之重,也是困扰很多执法人员难题。
(三)依据正确。行政执法行为必需有明确法律依据,依据必需适用正确。
(四)内容合适。依据行政法基础原理,具体行政行为不仅要求内容正当,而且要求内容合适,内容合适因多种行为性质不一样而有差异。
二、执法程序正当性
程序正当性要求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法律、法规相关程序要求。
(一)立案程序。立案就是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不是由我们来管辖一个步骤。案件起源应该根据相关人员申请、检验发觉、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交、媒体曝光、违法行为人交待等情况据实填写,同时附有相关材料(现场笔录、举报统计、上级机关交办或相关部门移交材料、当事人提供材料、监督检验汇报等)。
(二)取证程序。调查取证程序尤其关键。具体行为中,执法人员应该全方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搜集、调取证据,依法进行检验。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应该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通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权利。
在取证程序里,制作问询笔录很常见方法,在制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笔录中明确记载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通知权利等内容。
2、问询笔录通常采取一问一答格式进行制作,制作时“问”和“答”要分行进行。
3、问询笔录一次只能对一个被调查人问询,不能多个被调查人同时进行。
4、笔录正文要明确专题。
5、调查人员不能相互替换署名。行政执法调查必需是两名执法人员共同操作。
6、笔录修改处必需经被调查人认可。
7、被问询人和案件关系很关键,应如实填写。确权案件记载村组,以表明和案件利害关系。
现场勘验笔录是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现象进行勘验、检验、测量、绘图、拍照,并将情况和结果如实统计下而制作笔录。
(三)通知程序
通知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是独立程序,但她是落实施政执法行为一直程序,在行政处理案件中,立案后就应通知对方相关该案件受理、处理和举证等相关权利,在调查程序时也有很多通知要求,在调查结束后,还有处理之前通知和处理决定时通知。
通知权利是越来越受到重视程序,在处罚、许可、确权领域全部有对应要求。通知权利包含:申述权、申辩权、听证权,通知权利是其能够行使前提。
(四)处理程序
案件办理最关键步骤就是处理程序。案件调查结束后,办案机构和人员应该制作案件处理审批表,说明拟作处理理由,移交本部门负责法制工作内设机构进行审核,依据不一样情况分别处理。
行政处理决定书是案卷中最关键部分,应载明以下内容:
(1)文号;
(2)当事人基础情况:当事人是公民,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纪、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要记载其名称、法定代表人、电话、住址、邮编等;
(3)案件基础情况:应写明查明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并正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4)行政处理决定结论:进行行政处理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并正确引用到条、款、项、目;和行政处罚种类、数额或期限;(5)行政处理推行方法及期限等;
(6)行政处理效力:应写明行政处理决定自送达当事人时生效;(7)救助路径:通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应分别注明复议机关及复议期限、诉讼机关及诉讼期限;
(8)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及日期(日期以行政执法机关责任人同意或决定处罚日期为准);
(五)送达程序。送达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定方法将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一个行政执法活动,是行政处罚案件中一个关键程序。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送达,不仅关系到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双方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实现,也直接制约和影响着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不按法定程序送达是行政执法中比较常见问题。
送达能够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方法,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
在留置送达中我们可采取以下多个方法:1、保留视听资料证实留置送达。是以拍摄或拍照方法将送达过程给予固定,入卷佐证送达事实。送达人员同时要在入卷照片等材料上签字。2、公证送达。即行政相对人拒收行政执法文书时,现场由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统计相关情况,证实行政执法机关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时行政相对人拒收事实,从而最终达成行政机关执法文书送达效果。3、见证送达。在送达时邀请村委会、法律服务所或司法所等含有见证资格人员,对拒绝接收文书过程给予统计入卷宗。
三、立卷归档要求:
在含有了基础实质内容要求,而且建立健全了必备法律文书后,我们需要对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立卷归档基础要求以下:
1、一案一卷,包含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能够实施一案二卷,即正卷和副卷。材料过多,可一案多卷,案卷可分为正卷、副卷,也能够全部装订为一卷。案卷封面应该内容全方面、记载精炼。填制案卷封面时,应最少包含案号、案由、办案人员、处理结果、收结案时间、实施情况、归档时间、保留期限,案件编号处应填写决定书编号。
2、一卷一号,编号一致;设有编号执法文书编号形式为:地域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次序号(如:(京朝)药行罚〔20XX〕5号。京朝→代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药→代表执法类别为药品类案件(如械→代表医疗器械类案件),行罚→代表行政处罚决定书,20XX→代表年份,5号→代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排序第5号)。
3、卷内文书应该使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全部文书只存一份正本。
4、不能随文书装签订卷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并在证据袋上注明证据名称、数量、提取时间、地点等内容;不能随文书立卷装订录音、录像或实物证据,需在证据材料备考表中注明录制内容、数量、时间、地点、责任人及存放地点等内容。
5、卷内文书可选择下列两种次序排列:第一个次序是行政(处罚、许可等)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它文书根据办案时间次序排列;第二种次序是行政(处罚、许可等)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它文书根据法律文书、证据文书、其它文书设置分类次序排列。
6、卷内目录和证据材料备考表填写规范,案卷装订无金属物,并符合档案法其它要求。
7、文字统计内容正确、清楚、规范,无错别字,涂改、模糊处有责任人签字(盖章或捺手印)认可,格式化部分填写正确、细致、无漏填。
二、文书内容部分
(一)立案审批(受理)文书。关键法律文书有:举报案件记录表、立案审批表等,行政许可关键法律文书有: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1、举报案件记录表
(1)、案由、起源:案由应写明案件反应关键问题,案件起源应注明检验中发觉、举报、群众来信来访、领导交办、移交等;
(2)、举报人基础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纪、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
(3)、被举报人基础情况: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年纪、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
(4)、写明统计人姓名、统计时间;
(5)、案件简明情况: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时间、地点及基础情况,如在检验中发觉案件应写明检验时间。
2、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1)当事人基础情况: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年纪、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
(2)案由、起源:案由应写明案件反应关键问题,案件起源应注明检验中发觉、举报、群众来信来访、领导交办、移交等;
(3)案件简明情况: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时间、地点及基础情况;在检验中发觉案件应写明检验时间;应写明当事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
(4)承接人意见:承接人提议立案意见、署名及日期;
(5)承接机构审核意见:应有承接机构责任人同意或不一样意立案意见、署名及日期;
(6)行政责任人审批意见:应有行政执法机关责任人同意或不一样意立案意见、署名及日期。
(二)调查取证文书。关键法律文书有调查笔录、抽样取证文书、先行登记保留证据文书、行政处罚先行通知书、听证文书等。行政许可关键法律文书是听证文书。
1、调查笔录:
(1)问询起止时间、地点;
(2)被问询人基础情况:应记载被问询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年纪、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并写明和本案关系;
(3)问询人、统计人基础情况:应写明姓名、工作单位;
(4)笔录中应有通知当事人享受陈说(申辩)权利记载;
(5)问询内容:包含反应本案事实时间、地点、行为、情节、后果等;
(6)被问询人对笔录意见:应注明“问询笔录上述内容,统计属实”字样,由被问询人逐页署名并在末页注明日期。如被问询人拒绝签字,应由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理由;
(7)问询笔录统计有修改,应由被问询人在修改处压指印;
(8)问询人、统计人署名及日期。
2、行政处罚先行通知书
行政处罚先行通知书是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通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理由、违法事实、依据(拟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和当事人依法享受陈说和申辩权利文书。
行政处罚先行通知书应该载明以下内容:
(1)文号、拟被行政处罚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违法行为基础情况:应写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情节、后果及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拟作出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拟作出行政处罚种类、数额或期限;
(4)通知当事人陈说(申辩)权利:应通知当事人陈说(申辩)权利及陈说(申辩)时间、地点;
(5)行政执法机关联络人(行政处罚承接人)、电话、地址;
(6)当事人署名或盖章及日期,或有单独送达回证;
(7)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及日期;
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拟被行政处罚人作为收到材料凭证,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存档保留。
陈说申辩笔录是在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后,统计当事人陈说申辩意见文书。
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执法程序等进行陈说申辩时,执法人员应该认真听取,正确统计陈说申辩原话原意。对当事人提出新事实和证据要统计完整。
4、听证文书。关键法律文书有听证通知书、听证申请书、听证通知书、听证公告、听证笔录等。其中听证通知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文号、被通知有权申请听证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行政处罚理由:应写明当事人违法行为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对应条、款、项、目,拟作出行政处罚种类、数额或期限;
(3)通知当事人依法享受要求举行听证权利及法定时限;
(4)行政执法机关联络人(行政处罚承接人)、电话、地址;
(5)当事人署名或盖章及日期;
(6)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及日期;
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通知有权申请听证人作为收到材料凭证,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存档保留。
听证通知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文号、听证申请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举行听证时间、地点、方法;
(3)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统计人姓名、部门、职务等基础情况;(4)通知当事人权利:应写明当事人能够委托代理人参与听证,有要求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统计人回避等权利,通知当事人提供证据;(5)行政处罚机关联络人、电话、地址;
(6)当事人署名或盖章及日期;
(7)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及日期;
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听证申请人作为收到材料凭证,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存档保留。
听证公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文号;
(2)听证公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3)举行听证时间、地点、案由;
(4)通知利害关系人、其它申请参与听证人员参与听证路径;
(5)行政执法机关联络人、电话、地址;
(6)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
听证笔录应载明以下内容:
(1)举行听证起止时间、地点、方法;
(2)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案件承接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年纪、职务、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基础情况;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统计人姓名、工作单位;
(3)举行听证目标:写明听证申请人关键要求;
(4)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等享受权利:应记载听证申请人依法享受申请回避权利、陈说(申辩)权利;
(5)听证内容:应该写明承接人提供审查意见依据、理由;当事人对案件包含事实、依据等陈说(申辩)内容;
(6)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等对笔录意见:应注明“听证笔录上述内容,统计属实”字样,由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等逐页署名并在末页注明日期;
(7)听证笔录统计有修改,应由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等在各自修改处压指印;
(8)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统计人署名及日期。
(三)审查决定文书。关键法律文书有:案件集体讨论笔录、案件处理审批表、案件移交函、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许可关键法律文书有:检验(勘验)笔录、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等。
1、案件集体讨论笔录应载明以下内容:
(1)集体讨论时间、地点;
(2)集体讨论案由:写明集体讨论案件反应关键问题;
(3)主持人、统计人、出席人、列席人姓名及职务;
(4)承接人员汇报案情:应汇报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案件包含法律、法规、规章等;承接人叙述意见和理由;(5)听证主持人汇报听证情况:应汇报听证情况、听证各方意见和理由,及听证主持人意见和理由;
(6)参与讨论人员关键意见和理由;
(7)结论性意见;
(8)行政执法机关责任人签字及日期。
2、案件处理审批表(案件销案审批表)应载明以下内容:
(1)案由及案件起源;
(2)当事人基础情况:应记载当事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年纪、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
(3)案件基础情况: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当事人陈说(申辩)意见;处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4)承接人意见:承接人处理意见、署名及日期;
(5)承接机构审核意见:应有承接机构责任人同意或不一样意意见、署名或盖章及日期;
(6)行政责任人审批意见:应有行政执法机关责任人同意或不一样意意见、署名及日期。
3、行政处理决定书是案卷中最关键部分,应载明以下内容:
(1)文号;
(2)当事人基础情况:当事人是公民,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纪、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要记载其名称、法定代表人、电话、住址、邮编等;(3)案件基础情况:应写明查明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并正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4)行政处罚决定结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并正确引用到条、款、项、目;和行政处罚种类、数额或期限;(5)行政处罚推行方法及期限等;
(6)行政处罚效力:应写明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当事人时生效;(7)救助路径:通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应分别注明复议机关及复议期限、诉讼机关及诉讼期限;
(8)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及日期;
(四)送达实施文书。关键法律文书有:送达回证、强制实施文书等。
1、送达回证应载明以下内容:
(1)文号、案由;
(2)送达材料名称、文号;
(3)被送达人及送达地点;
(4)送达日期;
(5)送达方法:委托送达、留置送达应在备注中注明;公告送达应将公告文书归档入卷;邮寄送达能够将挂号信回执粘贴于备注中;(6)被送达人、代收人署名。被送达人拒收,送达人应注明拒收理由;
(7)见证人、送达人署名。
2、实施文书
(1)行政处罚全部推行,应有对应凭证。如行政处罚缴款书、违法物品监销单等。
(2)行政处罚部分推行,应有对应审批文书。如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审批文书等。
(3)行政处罚逾期不推行
(4)加处罚款,应该有依法加处罚款文书。
(5)查封、扣押、拍卖,应该有查封、扣押、拍卖文书。
(6)划拨、冻结,应该有划拨、冻结文书。
(五)结案文书。关键法律文书有:结案审批表、结案汇报等。
1、结案审批表应载明以下内容:
(1)行政处罚文书文号、发文日期;
(2)案由、案件起源、发案时间;
(3)案件简明情况:应写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
(4)行政处罚内容:写明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5)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6)承接人意见:承接人提议结案意见、署名及日期;
(7)承接机构审核意见:应有承接机构责任人同意或不一样意意见、署名或盖章及日期;
(8)行政责任人审批意见:应有行政执法机关责任人同意或不一样意意见、署名及日期。
2、结案汇报应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基础情况:应写明被行政处罚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年纪、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
(2)案由、案件起源、案发时间;
(3)行政处罚文书文号、结案日期;
(4)案件简明情况:应写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
(6)行政处罚实施方法:应注明自动推行、复议结案、诉讼结案、强制实施;
(7)行政处罚实施结果;
(8)填表人署名及日期;
(9)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当然,以上多个只能是常见通用文书,各执法部门按本系统要求可能有更严格、更规范要求文书,我们期望经过对部分常见文书学习,加深印象,避免部分低级错误发生。
(责任编辑:单位文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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