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7-22 09:32:44 点击: 次
国立台北科技大学
文 件 名 称:餐饮卫生管理作业程序 文 件 编 号:B04P04
制 定 单 位:学务处卫生保健组
制 定 日 期:89.06.16
分发 单位 教 务 学 务 总 务 秘 书 会 计 人 事 技 研 图 书 电 算 进 修 进修 学院 军 训 系 所
修
订
纪
录 修订日期 单据编号 修订内容摘要 页次 版本/次 90/03/20
1. 范围:增加员生消费合作社所属餐厅 2. 将 5.4 中重大缺失会办生辅组改为填写「餐饮卫生改进通知单」限期改善,如未如期改善则依合约书中罚则处理。
1/1 B 92/03/25
1. 6.1、国立台北科技大学餐厅卫生管理委员会设置办法修正版 1/1
C
C05P01-02A
文件编号 B04P04 文 件 名 称 版
本 C 制定单位 卫生保健组 餐饮卫生管理作业程序 页
数 1/1 一、 目的:
维持校内餐厅供餐之营养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发生,以达成维护师生之健康。
二、 范围:
学生宿舍餐厅及员生消费合作社所属餐厅
三、 权责:
3.1、餐饮卫生督导决策:国立台北科技大学餐厅卫生管理委员会
3.2、餐饮卫生督导实务:卫生保健组、生活辅导组、员生消费合作社
四、 定义:无
五、作业内容:
5.1、每学年开学前,办理校内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卫生教育训练。
5.2、餐厅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应完成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并缴交检查报告表备查。
5.3、依教育部「大专院校餐厅卫生改善方案」中所制订「学校餐厅卫生管理检查表」所列 项目,每周由本组同仁轮流不定期检查餐厅厨房卫生工作。
5.4、发现缺点随时督导改善,重大缺失则填写「餐饮卫生改进通知
单」限期改善,如未如期改善则依合约书中罚则处理。
5.5、检查结果,经核示后影印公布于餐厅公布栏,由本组保存,期限壹年。
5.6、每学期召开「国立台北科技大学餐饮卫生管理委员会」。
5.7、遇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应即指派专人将中毒学生尽快送医治疗,并联 络大安区卫 生所派人处理,同时保留患者之食余食物、呕吐物、排泄物,以供卫生单位检验。
5.8、加强饮食营养卫生教育。
六、相关文件:
6.1、国立台北科技大学餐厅卫生管理委员会设置办法
七、使用窗体:
7.1、学校餐厅卫生管理检查表
7.2、餐饮卫生改进通知单
国立台北科技大学餐厅卫生管理委员会设置办法
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行政会议通过 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行政会
议修正通过 第一条:为维护本校师生饮食卫生及健康,有效管理餐厅卫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八十九年一月十五日颁布「大专院校餐厅卫生管理方案」之规定,成立本校餐厅卫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由副校长、学务长、总务长、进修部主任、进修学院校务主任、军训室主任、会计主任、员生消费合作社理事主席、安全卫生环保组组长、生活辅导组组长、卫生保健组组长、事务组组长、营缮组组长、营养师、教职员代表三人、学生代表三人等委员组成之,委员均为义务职,任期一学年。
第三条:本会置召集人一人由校长指定副校长担任之。学务长、总务长、军训室主任为副主任委员,卫生保健组组长为执行秘书。
第四条:本会任务有关之各项职掌依本校行政单位负责推展。任务如下:
(一) 餐厅改善设施之规划。
(二) 餐厅处理食物流程之卫生管理。
(三) 餐厅内外环境及设施之卫生管理。
(四) 餐厅员工之卫生教育训练。
(五) 承包餐厅厂商合约之拟定。
(六) 其它餐厅卫生检查及管理事项。
第五条:本会全体委员均应轮流督导餐厅之卫生管理,以期能提供良好之饮食环境。督导方式如下:
(一) 委员前往餐厅视导,得填写「视导意见表」送交执行秘书,作为通知改善及追踪考核之依据。
(二) 军训室教官配合营养师及有关人员,针对学生宿舍餐厅适时督导,并辅导学生用餐秩序。
(三) 执行秘书依据委员所填写之视导意见,填写「改进通知单」通知餐厅负责人限期改进,若屡经通知而改善效果仍不理想时,得依合约中处罚之规范处理。
第六条:本会以每学期开会一次为原则,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会议时得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之范围包括学生宿舍餐厅及员生消费合作社所属餐饮部门。
第八条:本办法经行政会议通过呈请校长公布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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