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11-28 09:49:02 点击: 次
维保驻点管理的规定
目的
由于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维保驻点的不断增多,为了规范驻点管理特制定 本规定。
成立
需要新增驻点应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一),经各部门领导核实后报总经 理批准成立。
如有驻点需要更换住址的,由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二)写明理由, 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更换住址。
日常管理
所有驻点由工程部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所指定负责人必须报管理部
备案登记,其工作任务如下:
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安排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出差人员的住宿安排及登记,以备管理部审查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违反驻点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驻点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
驻点安全秩序
3.2.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驻点,一经发现作开除处 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2.2严禁乱搭接、拆改电线电路及在驻点生火,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 给予罚款。
3.2.3严禁在驻点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盗窃及盗用不属于本人 的财物,一经发现处以500-1000元罚款。
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一经发现,处以 100元
以上罚款。
3.2.5严禁外人留宿和在驻点接待宾客,特殊情况须报管理部批准。
3.2.6 损坏公司财产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员工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
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驻点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均 有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驻点卫生秩序
331住驻点员工必须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衣物、床被须 干净、整洁。
3.3.2各驻点按名单顺序轮值,负责房间卫生打扫及公用设施的维护,如有 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3.3.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 不得放置寝室内,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污秽、废物、垃圾 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
闭。水电使用额度规定如下:
、夏季的水电使用W 140元;
、冬季的水电使用W 160元;
驻点公共秩序
3.4.1不准在驻点内乱张贴、乱拉绳索、乱打铁钉、乱动公用设施和他人财 物。
3.4.2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太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 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夜间最迟应于 00: 30时前返回驻点。
3.4.3不准在驻点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3.4.4搬离驻点时应上交锁匙并保证公用设施完好无损,否则按项处理。
附则
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及解释。
附表
附表一《成立驻点申请表》、附表二《驻点地址变更申请表》
本规定从2011年 月 日起实行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11年11月3日
编制:管理部
审核: 审批:
附表
成立驻点申请表
部门
申请人
生效日期
驻点负责人
驻点地址
申请说明:
批 示
复 核
执 行
附表二
驻点地址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
驻点名
原驻点地址
变更后驻点地址
变更申请说明:
批 示
复 核
执行
地址:https://www.kgf8887.com/show-211-482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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