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1-08-05 08:13:18 点击: 次
摘 要:作为医院管理中的一个难题,近几年我国的医疗纠纷仍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认真分析目前社会形势下医疗纠纷的新特点,从医方、患方、社会三个方面剖析医疗纠纷的成因,并从实际工作中探索总结出一些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方法,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医疗纠纷 防范 处理
近几年,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学模式的逐渐转变以及临床新技术的不断应用,患者的医疗需求不断增强,同时,伴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以及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患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由此,医疗纠纷整体上仍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作为医院管理中一个难题,通过实际工作中的不断探索总结,提供一些新的解决思路。
1、医疗纠纷的相关概念
广义的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其家属在因病就诊过程中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各种矛盾而产生的分歧和争议。
狭义的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通常是患方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和护理过程中因过失而导致患者生命健康权遭受损害的行为。
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概念上来看,医患纠纷是描述性的概念,而医疗事故则是经过定性的概念,定性为医疗事故是需要经过相应的鉴定程序的。在日常工作中,医院多以处理狭义的医疗纠纷为主。
2.目前医疗纠纷的特点
2.1总量仍然较多
随着我国医疗资源的不断增加,全国的就诊患者也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同时医疗纠纷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据统计,2002年我国发生的医患纠纷案件为6000多起,至2006年超过了1万起,近几年仍不断增长。随着医疗纠纷总量的不断增加,医患矛盾也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2.2数量呈现出地域差异化的特点
在医疗纠纷总数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的同时,其在数量、增长速度等方面又显示出地域差异化的特点。根据调查,在经济发达和医疗资源集中的地区,医疗纠纷的增长速度較快;在相对拥有较为优质和较为丰富医疗资源的大型医院,其医疗纠纷数量多,增长快。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原因:在经济发达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较高,对医疗服务本身的要求相对较高,同时这些地区的患者拥有更强的信息来源和维权意识,一旦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后果,则较易产生医疗纠纷。
同时,大型医院一般作为区域诊疗中心,容易吸引其他地区的患者,使得患者的绝对数增加,患者基数增大,其发生医疗纠纷的绝对数就会增加。
2.3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纠纷逐渐增多
随着我国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随着2010年《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越来越多的患方在遇到医疗纠纷时能够理智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主要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适用《条例》的前提是需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且鉴定结论是构成医疗事故,在此基础上患者才能够得到赔偿。但长期以来,医疗事故鉴定存在鉴定周期过长以及鉴定结论的公信力不能得到广泛认可的事实,所以大部分患方不愿意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一途径,但没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一般法院又不会支持患者赔偿请求。另外,《条例》中与赔偿相关的规定与最高法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部分赔偿项目、标准均有不同之处,存在按照《条例》规定,患方获得的赔偿较少的问题。所以,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基本上都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转而寻求其他途径,甚至是一些非正常途径。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将"医疗损害"概念的引入,将"医疗事故"纳入了"医疗损害"的外延下,《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赔偿将不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只要侵害到患者的权利都适用该法,将患者隐私权、知情权等方面也纳入到法律保护的高度。在赔偿标准方面,适用最高法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赔偿金额一般均能高于《条例》的规定。同时,在认定结果方面,也在向更为便捷的司法鉴定方向引导,使患方能够相对较为便捷和快速的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2.4非理性维权出现扩大化、多样化的特征
在医疗纠纷不断增多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患方非理性维权也在逐渐增多,并呈现出扩大化、多样化的特征。部分患方利用媒体,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进行闹访胁访,给医院施加压力;或者直接利用暴力手段,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近几年,伤医案、杀医案时有发生,而几乎每家医院都经历过停尸、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封门、打砸医院等暴力事件,面对这些暴力的非理性维权,在目前社会环境下,许多医院不得不采用赔钱来"息事宁人",更加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
另外,从近几年来看,患方采用暴力行为解决医疗纠纷渐渐的由针对医院转而针对医务人员个人,这一点需要我们在医疗纠纷的处置中重点关注。
3.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3.1医方原因
3.1.1沟通不够是导火索
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过,医生有三大法宝,即语言、药物、手术刀。现在,大部分医务人员只重视后两样,而将语言忽略,事实上,语言才是医生最重要的法宝。不能够妥善运用语言沟通,就很容易引起医疗纠纷。
沟通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沟通态度不好。执行制度不严一般患者及家属不一定能知道,技术水平不高有时候患者能够理解,但是在同患方沟通时态度好坏是病人及家属直接能够感受到的。因此,许多医疗纠纷的直接导火索就是沟通时态度不好,一旦因态度不好与患方发生矛盾,患方就会反过来在医疗方面挑错。第二,说话用语不当。在医疗服务中,有些医务人员语言不严谨,很容易造成病人及家属误解,埋下纠纷的隐患。第三,知情告知不足。有些医务人员在向患方交待病情时比较简单模糊,没有尽到完全告知义务,由于医患双方在知识方面的差距,患方一般对一些太专业的医学用语、医学知识不清楚、不明白,如不仔细通俗易懂的向其交待,容易引起误会而引发矛盾。
3.1.2诊疗行为不规范是主因
数据表明,医疗纠纷真正因医疗事故而引起的不到5%,很大一部分医疗纠纷的出现是因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不规范造成的。主要包括:1.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差或者不及时更新自身已有的知识,不及时跟上医学的发展脚步,容易造成医疗缺陷而引起纠纷。2.病历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随意涂改,记录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3.少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诊疗常规进行正确恰当的操作处理,引起患者出现不良后果。
3.2患方原因
3.2.1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自身的权益越来越重视,在医疗活动中一旦发觉自身权益受到伤害,就会运用各种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3.2.2对医疗行业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自我健康更加重视,对医疗行业的期望值也日益增高。但由于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患方对诊疗活动中出现的某些与自身预想的后果不一致的情况时不能够理解和接受,进而发展成医疗纠纷。
3.3社会原因
3.3.1,健康宣教缺乏,大众健康知识普及不够
目前我国在大众健康知识普及方面非常滞后,大众缺乏对健康知识的了解,对疾病本身和诊疗活动的复杂性、风险性、不确定性认识不足,容易产生医疗纠纷。
3.3.2不良舆论推波助澜
一些媒体由于其专业知识的缺乏,不能客观公正的对医疗活动进行评价,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往往忽视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夸大医疗纠纷,助长患方不理智的行为。
3.3.3医疗补偿机制不健全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健全,但医疗费用过高,个人支付比例较高、支付的医疗费用绝对数较大的事实广泛存在,这些问题在客观上使"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问题集中在医院爆发,使患方对医院产生严重不满情绪,容易激发医疗纠纷。
4.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对策
4.1推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未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院管理规定的行为。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是将医疗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病历书写、医疗技术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抗菌药物管理、输血管理等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密切相关的管理规范整合起来,按照重要程度设定不同分值,实行记分制。每位医务人员每年设定一个总分值,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扣除医务人员相应分值,下达记分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处罚。该制度能够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了医疗安全,减少了医疗纠纷。
4.2实施精细化服务,改善医患关系
按照"三好一满意"、创建"美丽医院"等活动要求,深入推进精细化服务,按照"人人都服务、处处有服务、事事见服务"的理念,以規范医疗服务为基础,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丰富服务内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服务工作中推行"服务环境温馨化、服务流程人性化、服务过程亲情化、服务承诺公开化、服务收费透明化"的精细化服务,努力提高患者满意度,改善医患关系。
4.3建立警医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处理模式,积极创建医院警务室,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的沟通合作,建立"医务处-保卫处-警务室-辖区公安机关"共同合作参与处理医疗纠纷,尤其是大型、恶性医疗纠纷的模式。这种模式一方面对医务人员形成强有力的保护,另一方面对一些暴力纠纷、尤其是"医闹"形成强有力地震慑,同时,公安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纠纷调解,也容易获得患方的信任,有利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4.4事后总结反馈,杜绝相同事件再次发生
在每一起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都应该组织院内专家委员会对其进行讨论,主要讨论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存在哪些问题,责任人是谁,并将讨论结果在院内进行通报,杜绝相同错误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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