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秘网 2020-09-09 10:29:09 点击: 次
一、不准在宿舍内和施工现场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等,现场动火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并制定专人负责。
二、不准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棒等,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指定统一地点,但严禁使用电炉。
三、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抛烟头,火柴棒,不准趟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备烟灰缸,烟头和火柴必须丢进烟灰缸。
四、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私接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五、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离开蚊帐等物品不少于50厘米。
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
食堂、浴室、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及时清理炉灶余灰,不准随便乱跑。
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
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和公安局规定的禁区内燃放鞭炮和烟火。
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
附近电气焊。
卫 生 须 知
遵章守纪,保持场容场地整洁,维护公共卫生。
不准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倒垃圾,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写乱画。
在公共场所和其他设有禁烟标志的场所内禁止吸烟。
自觉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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